五、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发电企业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电力施工企业应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以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订;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以安监或劳动人事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订。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标准,从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性评价结果应作为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防汛、抗震、防台风等应急处理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订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www.xing528.com)
发电企业主管部门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电力施工企业及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安全措施计划所需费用。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电企业主管领导和车间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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