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后的休息属于健身吗?
有人认为:“上班族太辛苦,上班干活已经够累了,工作之余最需要的是休息,不宜再参加体育活动了。”必要和充足的休息,获取必需的营养,是缓解、消除身体疲劳的保证,也是应付和投入日复一日的工作和劳动的前提。这已是人们长时期形成的观念和生活习惯。可是,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观念和习惯已逐渐不能适应现状了。随着人类对自然界开发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同时,社会运动的时间节奏越来越呈现出由慢到快的变化趋势,这不可避免地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生活节奏的加快,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必然趋势,具有不可逆转的性质。对于每个社会成员,每个劳动者,都有一个如何适应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劳动方式的问题。
我国学者对我国人民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察研究后提出,我国城乡居民余暇活动分为三个层次,即“消除疲劳型”、“体质投资型”和“消遣娱乐型”,绝大多数人尚处在第一种类型上。前面所讲的“通过充足的休息和补充营养,消除身体疲劳”的传统观念就是“消除疲劳型”的一种反映。应当看到,仅仅停留在“消除疲劳”这一层次上,还是比较消极的。必须逐步向“体质投资型”转化,以更主动、更有效地适应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的进程。(www.xing528.com)
大量社会调查以及发达国家发展的经验都证明,体育运动是人们在调整、顺应新的生活节奏过程中的一种重要辅助手段。经常从事体育活动,有利于人们准确、协调、敏捷地完成各种生产和生活动作,既可避免多余动作,又能增强体力,从而提高人体对快节奏生活的应变能力和耐受能力。因此,人们应当大力强化自我健身意识,使自己的认识从原来的只要求“休息好以消除疲劳”这种相对较消极、被动的“休息观”上升到积极进行“体质投资”的高度,增强主动参与体育活动,促使疲劳消除“积极休息”的意识。在工作、生活节奏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有意识地根据自己的体力、能力以及各种客观条件,将锻炼身体的活动穿插在日常生活之中。例如,每天提前10分钟起床,做上一套体操,或者在下班后适当活动一下;长时间挤公交车上班者,往往要站立1~2小时,可以抓紧时间做些伸展幅度较大的上肢或全身运动,也要活动活动下肢;就是站立等车辆时也可以扭动一下腰部、弯弯腿等等,还可以有计划地在双休日安排一些家庭的体育或娱乐活动。类似以上的种种活动,可以不需要特定的时间、场地、设施,而是因时、因地制宜,抓紧时间,“见缝插针”,重要的是持之以恒以收到增强体质的效果。
在21世纪的现代化社会中,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健康不仅仅就是通过充分的营养和充足的休息来恢复身体的疲劳。真正的健康,充满朝气的活动能力,是靠持之以恒的营养、休息和运动而产生的,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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