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15.为什么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2003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稳定的承包经营权。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考察时提出,“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凡是农民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今后不应再调整。
215.为什么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1978年后,“大包干”逐渐推向全国。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15年不变”,是为“第一轮承包”。1993年后,第一轮农地承包陆续到期,中央又专门出台文件,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实行30年不变,是为“第二轮延包”。1998年,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江泽民总书记在视察安徽凤阳小岗村时,就明确讲过,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30年后更没有必要变”。2003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稳定的承包经营权。2004年和2005年,在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后的记者见面会上,温家宝总理都曾强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也就是永远不变”。
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考察时提出,“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全新的表达。“长久不变”,就意味着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必须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只能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割断农村人口的变动和农地变动的联系。凡是农民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今后不应再调整。对农地家庭承包经营,30年来,中央的政策一直是朝着更加稳定的方向走。(www.xing528.com)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农地家庭承包经营“长久不变”,从农村改革30年的历史经验看,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确保农民土地权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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