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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如何确权?

时间:2023-05-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江河源头及其两侧、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耕地,应当在退耕还林规划中优先安排。对退耕还林的确权,《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退耕还林如何确权?

143.什么是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如何确权?

1999年试点,2002年4月开始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规定,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退耕还林还牧。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和国家财力有计划地对下列耕地实施退耕还林:一是水土流失严重的。二是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三是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江河源头及其两侧、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耕地,应当在退耕还林规划中优先安排。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生产条件较好、实际粮食产量超过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粮食标准并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耕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规划;但是,因生态建设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调整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后,可以纳入退耕还林规划。退耕还林应当遵循的原则有: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是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三是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四是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五是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www.xing528.com)

对退耕还林的确权,《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土地变更登记和调整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由各乡镇政府对林权登记申请材料审查上报县林改办前,组织各乡镇土地所和农经站统一按规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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