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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耕作技术:减少耕作提高土壤质量

时间:2023-05-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28.什么是保护性耕作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对农田实行免耕、少耕,尽可能减少土壤耕作,并用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用化学药物来控制杂草和病虫害,从而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的一项先进农业耕作技术。我国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进入新阶段。启动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投资3亿元,安排建设100个项目县,全国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面积达到8500万亩以上。

保护性耕作技术:减少耕作提高土壤质量

128.什么是保护性耕作技术?

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对农田实行免耕、少耕,尽可能减少土壤耕作(只要能保证种子发芽即可),并用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用化学药物来控制杂草和病虫害,从而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的一项先进农业耕作技术。

保护性耕作的前身叫“免耕法”,随着研究的深入和示范推广面积的不断扩大,人们发现完全免耕只能适应部分土壤和自然条件,故1980年以后改称为保护性耕作法。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引进和试验示范少免耕、深松、秸秆覆盖等单项保护性耕作技术。(www.xing528.com)

农业部将保护性耕作列入“十五”期间重点推广的50项农业技术之一。从2002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保护性耕作专项资金,每年投入3000万元,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大保护性耕作示范应用力度,通过技术培训、宣传咨询、作业补贴与样机购置等形式,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设。在北方13省(市、区)的58个县建立了保护性耕作项目示范区,示范面积100多万亩,辐射面积近500万亩。2003年示范辐射面积将进一步扩大。我国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进入新阶段。截至2007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7亿元,加上地方投入,保护性耕作技术已在我国北方15个省(区、市)的501个县份设点示范,实施面积3000多万亩,涉及400多万农户。中发〔2005〕1号文件要求“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国发〔2005〕21号文件要求编制实施保护性耕作规划。中发〔2006〕1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国家发改委《全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改革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中发〔2008〕1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为1.6亿农户免费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1亿亩以上,农民施用配方肥面积达4亿亩以上,亩节本增效30元以上。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启动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投资3亿元,安排建设100个项目县,全国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面积达到8500万亩以上。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对应用旱作农业技术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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