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决定于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在东北地区实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2012年2月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11/2012年度第一批食糖国家临时收储计划的通知》,正式启动国家临时收储计划。收储国产食糖所需资金及相关费用,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安排贷款。
95.国家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的临时收储政策是什么?
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是国家调控玉米、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市场的重要手段。
2008年以来,针对部分农产品出现的价格下跌及难卖现象,国家适时出台了玉米、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的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解决部分农产品销售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产品生产稳定、市场稳定。(www.xing528.com)
国家决定于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在东北地区实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2012年2月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11/2012年度第一批食糖国家临时收储计划的通知》,正式启动国家临时收储计划。文件显示:2012年2月10日启动的2011/2012年度食糖国家临时收储计划,数量暂定100万吨,第一批收储数量则先按50万吨安排;收储的食糖为2011年10月份以后生产的白砂糖,质量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06一级及以上。收储基础价格为每吨6550元(南宁车板交货价,含税),加上运到承储仓库的运杂费,作为送货到库最高结算价。本次收储在北京华商储备商品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制糖企业每次交储数量为300吨的整数倍。收储实行到库检验验收制。收储国产食糖所需资金及相关费用,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安排贷款。成交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和成交价向供货方付清有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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