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视艺术特性的考察与研究,在国内外一直存在着许多分歧。我国为数不少的电影理论家认为:电视艺术除了工艺原则、物化形态以及传播特性之外,在艺术创作上与电影没有什么根本区别。在美国和日本,有些人则认为除媒介体和手段之外,其基本部分都是戏剧。此外,还有人把电视艺术和广播、新闻、论辩等形式相类比,从而把着眼于它们之间的共同点上。应该承认,电视文艺作为脱胎于众多古老艺术母体的新型艺术,确实走过一段模仿乃至单纯作为传播工具的发展历程。即使在今天,电视文艺已经凭借它鲜明的艺术特性,成为20世纪后期首屈一指的独立艺术之时,仍然可以看到它与戏剧、电影、广播剧等许多样式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道理很清楚、完全不同于任何样式的“新艺术”是根本不存在的。
电视的即时传真特性,使得通过电视传达各种艺术样式的相对完整的信息,特别是那些表演艺术的完整信息,成为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也是电视自诞生之日起便和文艺结下不解之缘的主要原因。但随着电视的发展,曾经作为其他艺术传播媒介的电视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发展出自己独立的电视艺术形态———电视文艺。无论是电视综艺节目,还是各种类型的电视文艺栏目,无论是电视游戏娱乐节目,还是音乐电视,当文艺作为元素进入电视这一大众传播系统之后,经过交互作用和再度创作,都或多或少地具有了独立存在的、其他艺术所不曾有过的性质和功能,并成为电视文艺的一部分。
由于电视画面与声音的构成规律同电影颇多相似,一些人甚至把电视说成是“小电影”,还有的人从二者对社会与人生的观照方式上进行区别。我们认为,电视与电影以及其他姊妹艺术的主要区别乃在于它的传播特性。[17]
一、崭新的传播媒介
随着电子工业和整个现代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在20世纪出现了以往任何一种媒体都不可企及的磁带录像。它不仅成本低廉、操作简便,而且制作周期短、收效快,并由此对文艺创作和整个人类文化活动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从工艺特性来看,电影是使用胶片进行拍摄的,其胶片的消耗比率由低至3∶1到高至10∶1,甚至还有大制作的不计成本的可以忽略的耗片比,然后还要通过复杂的洗印、加工才能制成影片;而电视是直接录制在磁带上,可以省去大量的工艺过程。相应的,电视的制作成本十分低廉。比如,在今天的中国电影电视剧制作成本中,一部1.5小时长度的电影至少要耗用一百万至几百万元人民币不等,有的甚至超过千万元,而通过磁带录制的45分钟电视单本剧,制作成本只有电影的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
此外,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电子监视器当场监看所录节目的质量,及时发现色调、色温、穿帮等技术方面的问题,并可以在拍摄现场进行调整补救。可以想见,这一崭新的传播媒介将对音像艺术的发展开辟多么美妙的前景。
电视的工艺过程简便,制作周期短,能迅速及时地反映现实生活。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年代,许多新鲜事物要人们去认识、去领悟,许多先进人物要报道、要传播,电视具备的优越性使它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因而必然受到现实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广泛重视。
二、广阔的兼容幅度
电视是继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之后出现的“第八艺术”。它在诞生、发展过程中,不断从上述诸种艺术门类中吸收有益的营养而日渐成熟。正如沃·里拉斯说:“它侵入家庭的生活,它影响思想并改变习惯,几乎成为现代人文明生活中的一个部分。为了满足它那巨大的输出,它要利用全部其他媒介来满足它那贪婪的胃口。像吸血鬼一样,它捕食文学,捕食戏剧和电影,捕食新闻报道和无线电广播,捕食音乐会和音乐厅,以及辩论会和酒榭的歌舞节目。一个丰盛而包罗万象的菜谱,把它充塞成一个庞然大物。”[18]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电视文艺的包容性是之前的任何一种艺术都无法比拟的。从艺术品种上来说,它可以囊括音乐、舞蹈、绘画、文学、戏剧、电影、雕塑、建筑等一切艺术门类;从题材内容方面看,远至上古神话,近至今日的生活琐事,甚至对于未来宇宙的幻想,可以说无所不包,无所不容;从文化层次方面说,它既可以是精英文化也可以是大众文化,既可以呈现出阳春白雪的高雅风范,也可以满足“下里巴人”的娱乐需要。可以说,几乎所有的文艺形式都可以在电视文艺节目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而另一方面,由于所包容的文艺内容不同或者是传播手段、传播技巧、编导整体构思的差异,电视文艺节目的品种、样式也是十分丰富多彩的。它既可以是欣赏性的、娱乐性的,也可以是知识教育性的、报道评介性的和社会服务性的。
此外,电视文艺的包容性特征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电视的综合性特征。首先,电视是视听合一的媒介。电视视听兼备的特性决定了电视具有极强的形象感、现场感和过程感。其次,电视具有时空两个维度上的高度综合性。这种时空综合的特点可以完全突破表演场地和现场时间的限制,实现了时空自由转化。
回顾电影艺术的形成,也是综合了戏剧、文学、绘画、音乐等艺术中的某些元素,极大地丰富了自己的表现力。诸如,它从诗中吸取了抒情成分,从散文中吸取了纪实效果,从小说中吸取了各种不同的叙事方式、表现手法,因而得以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电影形式,像小说式电影、散文式电影、戏剧式电影、诗电影等等。电视同样是发生在其他艺术交叉点上的综合艺术。它同绘画与雕塑在视觉形象的直接感染力上相交,同音乐在通过各种音响而构成的和谐感和节奏感上相交,同文学在通过某些情节来反映现实世界的一切联系和关系上相交,同戏剧在通过演员表现一定的冲突上相交,同电影则在更为广泛的艺术结构和表现手段上交相渗透。[19]
那么,媒介的交叉对它的艺术表现力会产生什么影响呢?著名的加拿大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在其《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写道:“媒介的交叉或混合,如同分裂或融合一样,能释放出新的巨大能量”,“两种传播媒介的混合或汇合是一个真理与启示之间的兼用,把我们投入两种形式的交界处,使我们从水仙少年式的沉醉中苏醒过来。传播媒介汇合的时刻是一个自由的时刻,使我们从迷睡和知觉麻木中解放出来”。[20]道理很清楚,两种以上媒介交融后产生的“混合能量”远远超过它们本身固有能量的机械相加。
正是由于电视具有其他艺术无可比拟的兼容性和不纯粹性,它很快从单纯模仿的窄巷中走出来,变得日趋成熟,并由此形成各种不同的电视文艺样式。
三、巨量的信息载体
现代社会是高度信息化的社会。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迅速发展,信息量也在大幅增加。特别是电视的问世与普及,不仅扩大了信息环境,而且使信息发生了质的变化。可以说,被喻为“第二个上帝”的电视已经具有在社会的一切方面消除信息差距的无比魔力。
无可否认,电视是人类获取知识的重要窗口。在许多发达国家,一个电视台要同时办多套节目,可以保证24个小时不停地播放,可见电视所提供的信息量远比其他媒体更为丰富。
同时,电视给人们提供的信息量是多层次的。也就是说,它可以使人们在一瞬间从电视画面上直接获取多重信息,包括对现象的了解和感情的冲击。譬如,当画面上出现一个男孩在读书时,就会立刻通过多种渠道影响作用于观众:那专注的表情,琅琅的书声,朴素的服饰,直至他的动作、姿态、环境、社会背景等多层次的形象,一股脑儿涌进观众的脑海,而这是只言片语的文字符号所无法比拟的。电视这种传递信息的方式,可以称为“浓缩”或“集中”,因而显得更有层次感。(www.xing528.com)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媒介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的传播模式并以崭新的姿态显示出其突出的价值。施瓦茨把传统的传播模式叫做“传输模式”,它通过印刷物媒介,对人传输某种信息,而人则考虑如何按照媒介的意图来接受或重视媒介所发出的信息。在电子媒介中,就不存在像印刷媒介那样对信息进行解码和读解的过程,施瓦茨称之为“共鸣模式”。其传播关系为:“媒介和人通过信息而进行响应或共鸣”。在这里,语调、姿势、表情、运动、颜色等一切非语言形式均起着不可忽视的传播作用。
纵观作为“共鸣模式”的电子传播媒介,至少具有如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一)直接性
所谓直接性,就是它能够直接地、一视同仁地向每个人提供信息。只要你一打开电视开关,就可以立刻看到图像,听到伴音。它不偏不倚,公允无比,以致使家长对儿童的“信息垄断”体制正在崩溃。
(二)公开性
电子媒介对信息的输送,消除了不同年龄、身份、地位之间的人们之间的差距,他们可以完全平等地占有信息,其根本原因是信息公开了。它无遮无拦、无所不在地被输送到每个想接受它的角落。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视促进了当今社会的“基本民主化”。
让我们仅从年龄角度来考察和分析电视信息公开化的事实。在美国,每个儿童一星期内看电视的时间一般在30个小时以上,比儿童与家长待在一起的时间还要长。幼儿刚满两岁,母亲就让他观看美国超前教育节目《芝麻街》,通过它对幼儿进行数字和文字教育。到了四岁孩子就开始收看含有性生活和暴力色彩的节目了。及至高中毕业,他们已经学完了18000小时的电视课程。在日本,平均每人每天收看电视的时间为3小时27分钟,即使为应付考试忙碌的中小学生也都收视两个多小时。由于人们从幼儿开始就养成看电视的习惯,并通过图像性思维,渐渐形成了独特的信息积累方式,他们的性格向直观的、感性的、非逻辑性的方向发展。此为“电视意识”。
(三)忠实性
在传播理论界曾有过观看电视是主动还是被动之争。有人认为,阅读文字符号写成的作品,要通过读者的想象与联想,才能在他们的脑海中呈现出作者所描绘的境界,而图像文化则无需多动脑筋即可声像俱显。也有人反对这种看法,认为当人们把一个精彩的节目看到底,就会感到十分疲劳。目睹图像凝视不动,表面看来是被动的,但视听者的内心却思潮激荡,不乏联想和想象,这毫无疑问是主动的。为此,他们预见,未来文化的图像传播体系和语言传播体系将同时占有重要地位,并且相互补充,以形成图像与语言融为一体的传播体系。
对于电视传播信息的忠实性,恐怕没有人会产生怀疑。S. K.兰格曾把图像归之于“显示形式”,语言则属于“论辩形式”。前者可以不受国家、民族、时代以至不同年龄的限制,易于理解和掌握。而用语言表达,则无论用多少单词也不会把图像的全部内容表达得一清二楚。[21]
(四)可控性
电视传播信息既已如此公开、直接,那么,是不是可以绝对自由地传播开去、毫无约束呢?当然不是。对于电视传播所带来的消极作用,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已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比如,我国主要是通过节目审查进行把关,而北欧国家冰岛则明文规定,每周的星期四,各电视台一律不准播出电视节目———人们可以利用这个时间聚会交谈,到各种娱乐场所去。因此,这一天的剧场、影院、音乐厅的上座率骤增。美国有关部门还规定,每天晚上只能播出新闻和儿童节目等。日本则限定一切有伤风化的节目严禁在晚11点以前播出。可见,电视传播乃是一个可控系统。它既可以通过国家、政策、法律进行宏观控制,也可以通过电视观众的反馈信息进行微观调节。在我国,无论是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还是平时播出的文艺节目(包括电视剧),都曾受到观众的批评并得到建议。在国外,不少电视台因观众的控制或抗议而中断播放某些节目的实例屡见不鲜。为了更好地发挥电视传播的种种优势,对电视传播信息实行合理的控制是完全必要的。
(五)双向性
研究电视传播特性,势必不能离开对观众心理与反馈系统的考察,因为它是使电视成为最优化系统的必要条件。电视播放的内容本身就已构成“人类生活动态系统的反馈信息”,它对电视节目的播出直接产生重要影响。目前,在国内外电视的“回传系统”和“观众邀播”之类节目,就属于双向交流的范畴。
四、迅疾的传输效应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电子工业的飞速发展,信息的传播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因为电子媒介以每秒钟30万公里的速度输送信息,人们无需走出卧室,就可以在顷刻之间坐游世界、历览古今。从1964年美国同步静止卫星发射成功以来,电视媒体便逐渐进入了第四个发展阶段。自此,电视传播冲破关山阻隔,跨越江河湖海,打破任何国界和地区的限制,真正实现全球性的传播。由于传播效应的迅捷,人们的收视时间与电视台的播放时间几乎同时,令人感受不到有任何时间差的存在。
电视媒传播的这种同时性特点,促成了全社会共有体验的增殖。那么,充分体现电视传输效应的实况转播,给人类的文化生活和艺术创作带来了什么影响呢?
从国家和民族的角度来看,这种实况转播可以使观众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社会整体感。特别是有关国家大事、国际动态的转播,极大地影响着全民的心理,促进了民族的团结。其次,从个人和家庭的角度讲,剧场转播的实况性,可以使娱乐生活和整个文化生活日常化。此外,随着传播媒介的完善和人们对视听内容要求的不断提高,人们已经不能长期满足于剧场娱乐之类的实况转播,而进一步要求它的表演化,以便寻求新的刺激,获得更高层次的审美享受。如果说过去人们感到满足的是无需外出就可洞察的大千世界,那么如今人们追求的乃是即使外出行动也无法获取的高层次的电视体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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