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统治者建立了满汉联合的全国统一政权后,迅速接受汉文化传统,实行尊崇儒学的文化政策,吸取和利用汉族与其他民族的思想文化,以维护巩固新建立的政权和思想统治。康熙南巡时,专门谒孔庙,并召集官吏和儒生讲经。康熙九年(1670),康熙皇帝以儒家学说为依据,亲自制定并颁发了“圣谕”十六条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强调“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等,雍正即位后又为之作注,称为《圣谕广训》,在全国宣讲推广。清初统治者崇雅尚正,对戏曲艺术的社会教化功能十分重视,对不符合封建道德的、包含“诲淫诲盗”内容和具有民族思想反抗意识的文学艺术作品加以禁毁。“康熙二年议准,嗣后如有私刻琐语淫词、有乖风化者,内而科道,外而督抚,访实何书系何人编造,指名题参,交与该部议罪”。[1]一方面也利用戏曲艺术来满足娱乐的需要。清初保留了明代教坊司的编制,宫廷演戏和奏乐由隶属礼部的教坊司女优承应。自康熙朝起,清宫在内务府属下建立了正式管理戏曲演出的衙署——南府,培养训练年轻的太监和艺人子弟来承应演出,从南方找来伶人充当教习,将演剧活动纳入宫廷的正规的文化活动来管理。清人在入关前曾规定“四等人不杀”,包括“优人,能歌汉曲,不杀”(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入关掌握政权后有了优越的条件,搬演戏曲也就成为宫廷文化生活的常态,每逢节令都要上演大戏。戏曲也是朝廷点缀歌舞升平的重要形式。康熙二十二年(1683)正月,因三藩之乱平定,“上以海宇荡平,宜与臣民共为宴乐,特发帑金一千两,在后宰门架高台,命梨园演《目连》传奇,用活虎、活象、真马”(董含《莼乡赘笔》卷四“大西甫”)。清代初年官署蓄乐演剧是一个普遍现象。河南御史余缙曾上书严禁蓄优,谓“近自京师,远及外省,优戏烦多,几等四民之一。而在外将军、副都统及督、抚、提、镇等官,多自蓄家乐,演习歌舞”。[2]顺治皇帝福临年轻好学,阅读《鸣凤记》传奇时为杨继盛的忠烈故事所触动,看戏后进一步了解杨继盛等与严嵩斗争的史实,认为杨继盛在剧中不够突出,于是命吴绮、丁耀亢重新编写这一题材的剧本。吴绮所撰传奇名《忠愍记》,得到福临的赏识,因此由中书迁武选司员外郎,即以杨继盛原官封之。[3]顺治还对尤侗的《读离骚》大加赞赏,并让宫中教坊伶人演出。康熙喜好戏曲,对戏曲历史和声腔演变有精深的研究,《圣祖谕旨》中说:“昆山腔,当勉声依咏,律和声察,板眼明出,调分南北,宫商不相混乱,丝竹与曲律相合为一家,手足与举止睛转而成自然,可称梨园之美何如也。又弋阳佳传,其来久矣,自唐霓裳失传之后,惟元人百种世所共喜。渐至有明,有院本北调不下数十种,今皆废弃不问,只剩弋阳腔而已。近来弋阳亦被外边俗曲乱道,所存十中无一二矣。独大内因旧教习,口传心授,故未失真。尔等益加温习,朝夕诵读,细察平上去入,因字而得腔,因腔而得理。”[4]康熙对昆山腔和弋阳腔都很重视,要求南府认真组织排练,从其严格具体来说,可知康熙在戏曲方面还是很内行的。康熙五十二年由朱骏业、王原祁、冷枚、邹文玉、徐玫等根据万寿庆典盛况绘制的《康熙万寿图卷》中,可以看到演出的剧目有《白兔记》、《西厢记》、《金貂记》、《安天会》、《浣纱记》、《单刀会》、《邯郸梦》、《玉簪记》等剧目和选场,为当时流行的元明杂剧、传奇的优秀作品。孔尚任《桃花扇》写成后,“王公荐绅,莫不传抄,时有纸贵之誉”。康熙皇帝得知后,命内侍索取剧本,要的很急,而孔尚任手头没有,“乃于张平州中丞家觅得一本,午夜进之直邸,遂入内府”。半年后孔尚任因“疑案”免官,有人认为与《桃花扇》中怀念亡明、不忘故国的民族情绪有关,毕竟是猜测,没有实证。但《桃花扇》并没有被禁演,“长安之演《桃花扇》者,岁无虚日”(孔尚任《桃花扇本末》),却是实事。演戏是宫中文化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清朝统治者主要的娱乐活动之一,自入关后就没有停止过。宫廷演剧活动是清代戏曲的组成部分,统治者的好尚提倡对戏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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