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国家不得不实行重点发展工业的道路,为此农业和广大农民群众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与农民生活水平得以快速改善和提高。但进入1990年代中期,随着整个国家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仅明显拉大,而且还呈扩大的趋势。到2004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是农村居民的3倍以上。如此巨大的社会差别显然与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不相一致,也严重阻碍了整个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决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重视农村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此拉开序幕。
图9-8:20世纪70年代新建的苏北农宅(图片来源于百度网)
图9-9:改革开放前后的山村(图片来源晒图网)
1.安吉的“中国美丽乡村”计划与行动
“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各地农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之时,作为该建设“抓手”的“美丽乡村”行动应运而生。2008年,浙江省北部的安吉县正式提出“中国美丽乡村”计划,并出台《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纲要》。纲要提出,“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的总目标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以实施全国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建设和全国新农村与生态县互促共建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整合资源、创新机制,通过实施“中国美丽乡村”行动规划,以大力推进“环境提升工程”、“产业提升工程”、“服务提升工程”和“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实现人居环境和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和精神文明的全面提升。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安吉县打造成为中国最美丽乡村。
在具体的努力目标方面,安吉县提出了“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宏伟愿景。
村村优美:就是通过自然环境的生态化保护和人居环境的功能化改造,实现农村环境改造的全覆盖、整治水平的再提升,为安吉农民提供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家家创业:就是通过农村产业的特色化发展和农民就业的多元化拓展,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的高速率增长,为安吉农民提供增收致富的发展环境。
处处和谐:就是通过农村新社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社会保障的无缝化整合,实现城乡社区服务的一体化、农村社保体系高覆盖,为安吉农民提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人人幸福:就是通过农村乡土文化的个性化展示和农民素质的现代化培育,实现农村精神文明的长期繁荣、生活幸福感的有效唤起,为安吉农民提供丰富充实的人文环境。
村容村貌方面的主要措施:实施“环境提升工程”,开展自然环境的生态化保护和人居环境的功能化改造,实现村村优美。具体包括:
第一、坚持管治并重,全面改善村庄环境的整体质量。
环境整治重点要整治村庄的“八乱”,即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积极开展改路、改水、改厕、改塘,使村庄人居环境达到“八化”标准,即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和服务强化。有条件的地方还要讲究建筑风格,营造村庄统一形象。严格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提高工业企业污染物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实现清洁化生产。严格农家乐、家庭工业环保审批和监督,确保健康发展。对“农家乐”及农村生活污水实行无害化处理。推广再生能源和太阳能利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农业生产节水节肥节能新技术。
科学布局村级工业功能小区,有效开展农村节能减排。积极实施水资源保护区综合保护工程。制定湿地保护开发规划,实施湿地建设工程。加大森林植被、野生动植物、水资源和环境保护。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执法管理机制。加强对耕地复耕指数的监测,控制土地抛荒。
第二、加速提质扩面,巩固提升村庄环境的建设成果。
统筹安排各类项目资金,集中力量抓好“三沿”地区集镇改造和生态村建设,清除沿路、沿线、沿河地带的“三乱”现象,提升核心示范区块的水平。与“一中心五重镇两大特色区块”的县域总体规划对接,强化60个左右中心村和100个左右一般村的规划建设。以一区二线为重点(环灵峰山区域和天荒坪线、报福章村线),提升建设品位,抓精品、推示范,彰显个性特色,体现一村一景,推出一批各具魅力的精品示范村。持续开展生态乡镇、村创建,加大国家级生态村、新农村与生态县互促共建示范村、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等特色精品示范镇、村的创建力度,扩大村庄环境建设的效果和影响力。
图9-2:人间仙境:安吉大溪村(来源于百度图片)
第三、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村庄环境的自我管理。(www.xing528.com)
建立健全村庄基础建设、环境保洁、村容美化、村务管理等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予以追究。要真正体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把建设“美丽乡村”的主动权交到农民手中,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确保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安吉等地“美丽乡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浙江省适时制定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从而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为全省性的新农村建设行动。
图9-3:风景如画:安吉山川乡高家堂村近景(来源于百度图片)
2.浙江省“美丽乡村”计划
总目标:根据县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品牌”的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到2015年,力争全省70%左右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60%以上的乡镇开展整乡整镇美丽乡村建设。总体实现以下目标:
——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技术模式广泛应用,低耗、低排放的乡村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生态产业快速发展。
——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乡村工业污染、农业资源污染以及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新型能源得到广泛开发和利用,节地、节材、节能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主要任务包括:
实施“生态人居建设行动”。按照“规划科学布局美”的要求,推进中心村培育、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构建舒适的农村生态人居体系。
——推进农村人口集聚。大力培育建设中心村,以优化村庄和农村人口布局为导向,修编完善以中心村为重点的村庄建设规划,通过村庄整理、经济补偿、异地搬迁等途径,推动自然村落整合和农居点缩减,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整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私搭乱建住宅。
实施“农村建设节地”工程,鼓励建设多层公寓住宅,推行建设联立式住宅,控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全面开展“强塘固房”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屋顶山塘和饮用水源山塘综合整治、水库除险加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到2015年完成收入在2007年农村低保收入标准150%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提高农村人居安全和防灾减灾能力,同时注重农村建筑与乡土文化、自然生态相协调。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深入实施农村联网公路、农民饮水安全、农村电气化等工程建设,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等化。到2015年,具备建路条件的行政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94%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55%以上。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培训、托老、通讯等公共服务。
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建设面,提升建设水平,构建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
——完善农村环保设施。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扩面提升,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建设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环保设施项目。到2015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全域覆盖,每个乡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卫生户厕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90%以上,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高。
——推广农村节能节材技术。深入实施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畜禽养殖场(户)沼气利用技术普遍应用,努力推进农村沼气集中供气。推动“建筑节能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农村路灯太阳能供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入户。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农户使用新型墙体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
——推进农村环境连线成片综合整治。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结合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实施,编制农村区域性路网、管网、林网、河网、垃圾处理网、污水治理网一体化建设规划,开展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成片连村推进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使农村环境明显优化。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到2015年,市级生态村占县域行政村总数的50%以上。
——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深入实施“兴林富民示范工程”,以增加绿量为重点,大力发展乔木和乡土、珍贵树种,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
到2015年,平原、半山区、山区三种类型的村庄林木覆盖率分别达到25%、20%、15%以上,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森林村庄。
——建立农村卫生长效管护制度。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确保垃圾、污水等设施正常运行。扩大垃圾分类试点。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拓宽保洁范围。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第一次提出了“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顺应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美丽乡村建设无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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