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的变化
引言
2005年12月29日,虽然只是普通的一天,但是一项政策的出台赋予了当天非凡的意义。当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62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从此,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宣告结束,农民——这个最庞大的社会群体彻底告别了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
消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处传播开来,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辽宁省阜蒙县旧庙镇哈四村,80岁的村民孟玉和听到消息后是既惊诧又惊喜,“自古以来,农民交税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从没想过种田不用交税。国家不收农业税,真是史无前例的大好事。不用交公粮,我们农民有福啦!”
取消农业税,受益的不只是农民。对村干部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曹景瑞是哈四村书记,在2005年之前,征收农业税是他每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征税这活,并不是一个好干的差事。“每次挨家挨户征税时,经常吃闭门羹,为了征税,我和村民的关系搞得十分紧张。”年年征税年年难,农业税成了当时曹景瑞的一块心病。随着农业税的废除,他所代表的广大村干部也减负了。(www.xing528.com)
图1-1:山西农民得知农业税取消后庆祝的场景(图片载于中南在线网,来源于《南方周末》,游泳/ 图)
这项惠农政策不仅在广大农民中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整个社会对此也高度评价,有学者这样评价取消农业税政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德政之举。”更有人用“亘古未有、开天辟地、划时代……”等词语来形容这项政策。正所谓好政策似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让广大农民对未来充满希望,使农业发展的前景充满光明,也使广袤的农村充满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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