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0岁的小女孩玛丽·艾伦(Mary Ellen)于1874年在法庭上的供词:
我的名字叫玛丽·艾伦·麦考马克。我不知道自己几岁了。我的妈妈爸爸都去世了。我不记得自己除了和麦考马克一家住,还在其它什么地方住过。我称麦考马克夫人叫妈妈。我只有过一双鞋,但是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在冬天,我没有鞋穿,也没有袜子穿。我不能出麦考马克家的家门,除了在晚上可以在院子里玩一下……我也不能和任何的小朋友玩。妈妈(麦考马克夫人)几乎每天都抽打我……抽打的鞭子总是在我身上留下紫黑色的印子。现在我的脑袋上还有妈妈抽打的两个紫黑色的印子。在我的左额上还有妈妈用剪刀留下的伤口。她用剪刀打我、剪我。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人亲过我,妈妈也从没有亲过我。妈妈从来没有让我坐在怀里,抚摸过我。我从不敢跟任何人说话,因为妈妈会打我。我身上从来没有穿过比现在更多的衣服。我在家里看到过袜子和其它的衣服,但是我不能穿。妈妈一出门,我就要被锁在卧室里……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打。妈妈打我的时候,从来不会说原因。我不想再跟妈妈生活了,因为她打我打得很厉害。在我记忆中,我从来没有到街上去玩过。
世界上成立的第一个完全服务于儿童保护的组织于1875年诞生在美国的纽约,它名为“纽约防止虐待儿童协会”(the New York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Children)。在此之前,美国的儿童保护没有什么系统性,主要是依赖法律对不负责任的父母的惩处和对有问题家庭的干预,还有像救济院(Almshouse)以及孤儿院等机构。
故事发生在1873年,一位名叫埃塔·维勒(Etta Wheeler)的穷人宣教士从一位妇女那里听到,有一个小女孩长期被鞭打,并且经常被独自关在黑暗的屋子里。维勒夫人决定调查这件事,并且决心营救这位名叫玛丽·艾伦(Mary Ellen)的小女孩。她去找警察,但是警察说没有证据他们也不能做什么。她又去找慈善机构,但是慈善机构也无权把孩子从这个家庭带走。经过三个月徒劳无功的努力,维勒夫人已经想不出什么主意了。她曾经多次想过去找一个叫亨利·伯格(Henry Burgh)的人。但因为亨利·伯格是“美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创建人,维勒夫人在犹豫找他是否恰当。一个很有趣的史实是,当时在美国已经有了防止虐待动物法,却没有防止虐待儿童法。当维勒夫人最终鼓起勇气去找伯格的时候,事情的转机出现了。伯格听了维勒夫人的陈述,很快去咨询他的律师埃尔布里奇·格里(Elbridge T.Gerry),并说:“不能再浪费时间了,请告诉我要怎么做。”(www.xing528.com)
格里律师很聪明地用了一个当时很少使用的法律条款,从而为把玛丽·艾伦从现在寄养的麦考马克家中带走找到了法律依据。这些有责任感的关键人物营救孩子的动作非常迅速:在维勒夫人报告给伯格的48小时之内,调查展开了,诉状写好了,保护性地把孩子营救走了,给孩子的暂时住处安排好了,并且一项犯罪指控也正在准备之中。
玛丽·艾伦的故事迅速地成为了报纸头条,包括像《纽约时报》这样重要的报纸都刊登了此事件。法庭的审判因此成为了社会和媒体的焦点。最终,麦考马克被判处一年监禁。可是,好心人对玛丽的营救和帮助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玛丽没有亲戚,法官宣布把她放在一个无家可归儿童机构。但是,维勒夫人认为这对玛丽不好,因此向法官建议,让自己的母亲安吉尔夫人来照顾玛丽。法官同意了。等到安吉尔夫人去世之后,她的另一个孩子继续承担起照顾玛丽的责任。玛丽后来拥有了一个幸福的童年,并在24岁结婚后,把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命名为埃塔,以此纪念营救她的埃塔·维勒夫人。玛丽·艾伦最终活到92岁,她的两个女儿后来上了大学,成为了教师。维勒夫人的坚持不懈让玛丽的故事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格里律师和亨利·伯格也没有因为成功营救了玛丽·艾伦而停止他们的工作。虽然当时在纽约和其他各州已经有很多很好的慈善机构来接受和照顾有需要的孩子,并且有很多宗教机构也设立有医院和庇护所,可是却没有专门的机构来保护那些受到残酷虐待、无力帮助自己的孩子,同时把那些实施虐待的人绳之以法。于是,格里律师和亨利·伯格考虑建立一个保护儿童的非政府组织。因为伯格是“美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A merican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的创立者,而格里则是该协会的律师,于是把他们很自然地把保护动物的经验和模式应用在了保护孩子上面。同时,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当时纽约颇有影响力的人支持,并于1874年的12月份,由11个人联合建立了“纽约防止虐待儿童协会”。约翰·怀特(John Wright),一位退休的商人,成为了该组织的第一任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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