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奥斯特罗姆,2013)的SESs修正理论框架,本研究识别出了中国灌溉系统的SESs框架第三、四、五层级的变量指标(见附录表2-3)。变量指标的综述,一是基于CNKI查阅的二手文献资料(用水户协会研究为主)以及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组赴湖北沙洋县六个乡镇的调查报告《中国农田水利调查——以湖北省沙洋县为例》;二是基于作者所参与的委托课题与独立课题,分别是世界银行、英国发展计划署“面向贫困人口农村小型水利改革项目”和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IDRC)“中国高等教育中参与式学习和课程体系建设研究”项目,在新疆、湖北、湖南、河北、江苏、贵州等地的项目评估与实地研究数据,参与人员包括:水利部灌溉排水中心、财政部农业开发办公室的项目官员与专家,湖北省水利厅、新疆自治区水管总站、新疆自治区农业开发办、河北省农业开发办、湖南省水利厅、江苏农业资源开发局等六个省级项目办官员与水利专家,湖北东风渠灌溉管理局、新疆三屯河灌区管理处、湖南铁山灌溉管理局的官员与专家以及调研协会的主席、执委和用水农户。SESs框架中的每一项变量指标的概念界定与引文出处,主要参照一项2013年的综述研究中(巴苏陀等,2013)的变量引文清单,以此说明其他学者对此变量的应用研究。
基于SESs修正理论框架中的最新版变量列表(见表2-2),四个子系统分别是:资源系统(RS)、资源单位(RU)、行动者(A)和治理系统(GS)。修正说明基于上述的变量引文清单。资源系统(RS)变量列表扩充至第二、三、四层级变量指标,本土化列表中共有三级指标61个、四级指标45个、五级指标9个。首先,在资源子系统(RS)中,将RS4与RS5合并为“RS4人造设施生产力”,包括“RS4.1引水设施生产力”“RS4.2蓄水设施生产力”“RS4.3资源系统经济效益”3个三级变量;将“RS6平衡状态(equilibrium properties)”更换为“RS5资源相对稀缺性”,并区分了其自然性波动和管理性波动两种类型;将“RS7系统可预测性”拆分为“RS6设施供给可预测性”和“RS7资源供给可预测性”,前者强调灌溉设施的供给与行动者的参与和反馈;“RS8水源复杂性”中细分为“RS8.1水源是否单一”“RS8.2灌溉成本是否有差异”“RS8.3是否有其他经济功能”,是从农户视角的变量设置,以分析经济理性与集体行动的相关性。
其次,基于第二代“理性选择模型”及IAD框架(2005)[1],互惠、声望、信任等“社会资本”要素被公认为是克服合作困境的关键变量。在行动者系统子系统(A)中,本土化的变量增加最多,“A2社会经济属性”中细分为4个三级指标及1个四级指标。A4、A5、A6均分别添加了所识别的本土化三级、四级指标。领导权和共享社会规范、社会资本是非常关键的影响变量。A6中特别提出“A6.3责任共同体”的指标概念,基于外部社会经济制度变迁所带来的乡村转型问题所提出。A7的知识分为传统与现代两类,也体现了与外部背景的转型问题呼应。A8资源的重要性,区分为“A8.1经济依赖相关度”和“A8.2文化依赖相关度”,基于本土经验研究与对后社会主义中的经济和文化不平等的关注。
再次,治理系统(GS)中,GS1中重点提出“GS1.2行政主导”“GS1.3资金支持”,有别于渔场和牧场系统,灌溉系统中的设施供给本身也是一个公共池塘资源问题(Rolf Künneke,2009)。与笼统的产权概念指标有别,本研究设置了“GS3.1正式认可的产权”这一指标,界定为来自政府部门、第三部门、私人部门所一致认可的对灌溉设施的占有、管理、收益等权益。这一概念指标旨在反映产权作为一个由行动者群体共同建构的实践概念的特性。“GS2非政府组织”列出三级指标“GS2.1能力建设”“GS2.2组织统筹”,并将“GS3治理架构”并入。将“GS5制度性规则”与“GS7法制性规则”合并,并再次与“GS6集体选择的规则”合并,为“GS5运行规则”。增添“GS4运行机制”指标,分为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传统机制、暴力机制,以识别不同灌溉管理环节中的机制差异性。“GS8监督与制裁规则”,拆分为“GS6监督规则”与“GS7制裁规则”。资源单位(RU)的指标没有增减变动。
结合奥斯特罗姆对加州渔场三个案例的比较分析列表与中国用水户协会的本土经验,识别出四个子系统中的关键变量,用于多案例比较研究。关键变量及概念界定见下表。RS3资源系统范围,其范围变动情况主要受系统设施供给的可预测性和治理系统的治理水平影响,如水库覆盖范围的变动、协会覆盖范围的变动。资源单位的可取代性RU2,与使用者对资源的依赖程度呈负相关。灌溉水源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结合的地区,RU2可取代性可能较高,如由于水库设施老化,转而购置抽水机、利用地下水灌溉的情况。RU7资源时空分布的异质性,具体指灌溉水资源对作物产量、使用者收入的影响,受到时间和空间差异的影响,如灌溉时间的早晚对产量和市场价格的影响、田块距离水源远近带来的差异等。
行动者系统中,“A5.1正式性领导权”是指协会或其他管水组织中的领导力,密切关系到集体系统能否达成。“A6共享社会规范、社会资本”中,信任和互惠的关系是关键,前者指成员为了信守承诺而采取非即时性利益导向的行动的程度,后者指系统对于成员间合作或防御行为的一个系统性反馈。GS治理系统中,产权、治理架构与规则三个变量为核心,其中“GS3.1正式认可的产权”与“正式产权”的区别在于对权利共识的强调。在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模式中,大中小型设施产权的分级所属、分级管理,与用水户协会成立后对小型设施产权转交的要求,并行不悖。设施修建与维修的关键之一,在于多方行动主体能否就设施的权属达成共识,尤其是占有权、收益权,而非仅是使用权、管理权。“GS2.3.2垂直治理架构”,多出现在跨行政边界或以水文为边界的治理系统中,强调奥斯特罗姆的第八项设计原则“嵌套式企业”(the nested enterprises)。GS6、GS7监督和制裁规则,是保障规则的可执行性的关键。
表2-3 变量指标与条件界定说明表(www.xing528.com)
续表
第三章“当前中国集体灌溉管理的变迁类型”探索将SESs框架应用到中国灌溉系统的分析中,针对三种不同类型的灌溉管理系统:一是,曾集镇案例是集体灌溉走向解体,旨在分析外部社会经济背景变量组合,如何威胁到了灌溉合作供给与管理,直至合作解体。通过比较外部制度变量的变化前后,识别出在四个子系统中不同层面变量所带来的变化,此类案例在全国层面也有代表性。二是,黄家寨案例是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自主治理何以成为可能,尤其是合作灌溉管理。三是,三干渠案例是在外界参与式灌溉项目干预下,从过去行政主导的集体灌溉走向新型共治的案例,解决了灌溉设施高成本供给和灌溉用水的高成本获取问题。通过同一个灌溉系统在不同时间段的治理变迁,识别出用水户协会成功达成集体行动并维持的子系统变量与变量条件组合。
【注释】
[1]奥尔森(1965)针对集体行动困境最早提出的解释框架“理性选择模型”中,狭义“经济人”的前提假设在之后遭遇来自经验研究的挑战,哈丁的博弈论模型(1982)采用“限制性理性”的概念,引入对社会资本的分析,如法律、传统习俗、声望的影响。视为第一代“理性选择模型”。奥斯特罗姆的制度分析和发展框架兼概念图谱IAD框架(2005)将外部变量分为:生物物理条件、社区属性和使用规则三类,后两类都强调社会资本与行动者的规则建构,与以行动者为导向的研究范式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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