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便车困境与理性选择理论
在公共资源研究领域,奥尔森的“理性选择模型”是针对集体行动困境最早提出的解释框架。该理论的前提假设是狭义“经济人”的个体理性与集体最优化之间存在冲突,即“搭便车困境”(free-rider problem),“当群体成员数量增加时,每个个体在获取公共物品后能从中取得的好处将会减少”(Olson,1965)。在他的理论框架中,物品属性采用公、私二分法,基于一次性悖论博弈,利用微分方程、成本—收益原则来分析一个集团中公共物品提供量的多寡。研究的关注点是“集团规模”对集体行动困境的影响,假设惟有二级解答方可解决合作问题,提出了三种选择性激励(selective incentives)的手段,包括针对集团规模和集团行为的“小组织原理”“组织结构原理”和“不平等原理”(赵鼎新,2012:158)。奥尔森的理性选择模型,主要围绕集团属性和集团规模这样一组关键变量展开,认为集体行为在大集团和小集团中有质的不同:集团规模是决定个体理性是否会导致有利于集体行为的决定性因素,小集团能更好地增进其共同利益。作为对“理性选择模型”的发展和补充,麦卡锡(McCarthy,1977)在对社会运动的研究中,从资源动员的视角强调了集团类型与可利用资源的互动,提出了“内在选择性激励”的概念,作为防止搭便车困境的机制。费尔曼和甘姆森(Fireman and Gamson,1979)进一步对外在和内在两类选择性激励做出了界定,组织的规模、结构和权力分配属于“外在选择性激励”,人们内在的团结感和忠诚感等属于“内在选择性激励”。然而,上述研究仍局限在“理性选择模型”的解释框架内,对其进行发展和补充,并没有对集体行动概念有所突破。
二、囚徒困境与关键群体理论
仍致力于在理性选择框架内研究集体行动,哈丁(Hardin,1982)的博弈论模型开创性地引入博弈论重建奥尔森的“搭便车困境”,将集体行动困境构建为基于多次博弈(有限重复性)的“囚徒困境”(prison dilemma)。在模型中加入各种社会结构变量,研究各种假设条件下人的行为的改变,即“限制性理性”,包括正式的社会性约束,如法律;也包括非正规的约束,如传统习俗、声望等概念工具。哈丁推动了形式模型在集体行动研究中的发展,即作为一种用于解释人类行为的制约因素的基础性、一般性数理理论,也启发了学者对社会运动进行动态、深入的研究。阿克塞罗德(Axelrod,1986)对重复性“囚徒困境”博弈展开计算机模拟,通过比较提供给参与者的连续性策略,发展出了著名的阿克塞罗德模式:当博弈次数很大时,“一报还一报”或“以牙还牙”的策略是一个最优策略。换句话说,相互信任、沟通、利他主义和友谊等“内在选择性激励”对于克服搭便车并不是先决条件或自变量,反而是其结果。但是,该模型只能解释小规模合作行为形成的可能性,如果参加博弈的人数大幅增加,人与人之间进行直接监督的可能性就变得很小,互相合作的可能性也就不大。即,博弈的所有参与者中的积极合作者的数量是一个关键变量(Hardin,1982)。
奥立弗和马威尔(Oliver and Marwell,1985)的“关键群体理论”(critical mass),提出了用以解释集体行动困境的另外一种情景:当越过某个临界点之后,集团提供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不变或降低,而边际回报或利润没有减少或反而增加,从而产生潜在贡献者之间的战略博弈和竞争。那么,当集体行动参与者的人数增加或集团的异质性越强,合作的可能性相反会随着群体规模变大而增加。基于形式模型和数理推理,两位学者进一步丰富了“关键群体理论”的内涵,区分了在异质性程度不同的集团内部,模拟个体决策模型的关键变量,增加了资源变量和利益变量对个体间达成合作的相关性分析。“选择性激励”仍是其研究的核心解决思路:随着集团内资源或利益的异质性增强,组织成本的限制性约束将下降,集体行动的达成将更多依赖于动员的关键性群体,而非动员的群体数量。Oliver and Marwell(1988)的理论突破是,将对公共权益性质的讨论引入集体行动研究之中,基于“生产成本”(costs)和“启动成本”(start-upcosts)提出了“临界点机制”和“关键群体”的概念。
三、意识形态与社会资本理论
1980年,社会学家布迪厄首次提出“社会资本”(socialcapital)概念,经济学家科尔曼(Coleman,1988)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早期支持者,开始努力结合社会学和经济学。他认为社会资本是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重要资源,并在《社会理论的基础》一书中论述了社会资本的形式、特征以及社会资本的创造、保持和消亡的过程。科尔曼的工作奠定了“社会资本理论”的分析框架,其研究核心是对规范的要求以及通过有效的赏罚手段实现这些要求。1993年,帕特南(2001)将“社会资本”引入民主治理的分析范畴,新制度主义方法解释现代意大利南北政府绩效差异。他分析了社会资本的三个重要概念——信任、互惠规范、网络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指出社会信任是社会资本的最关键因素,互惠规范和公民参与网络产生社会信任。在帕特南的《使民主运转起来》中,制度只意味着决策程序和资源配置中运作的规则以及公共管理机构,作为解释框架中的中间变量起被动作用。帕特南对“社会资本”过于神秘和静态的理解,受到后来学者的指责。相比之下,科尔曼对社会资本的功能性的、动态的理解,引起奥斯特罗姆、青木昌彦等学者的关注。(www.xing528.com)
作为集体行动研究中“理性选择模型”之外的“非理性选择模型”,首次由经济学家诺斯进行了归纳,他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置换成了“复杂人”假设,提出了“意识形态”的概念,即个人、社会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在诺斯的制度创新理论中,提出了“思维形态改变最大化行为的假设”。诺斯(1994)侧重对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进行分析:节约交易成本、为现行制度的合理性提供解释,也作为对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主要手段。按照诺斯的分析路径,国家必须建立一种有效的意识形态,进而有效地解决“搭便车”问题。然而,诺斯并不是最早挑战“理性选择模型”的理论逻辑起点和实证缺陷的学者,“关键群体理论”早已注意到公共物品的产权性质,但并未区分出交易成本。另外,诺斯的政治经济学,进一步细化了哈丁提出的正式的社会性约束和非正规的约束,并将意识形态的概念归入了制度范畴。在这方面,奥斯特罗姆(1995)的研究更进了一步,把制度、社会资本和经济增长联系起来,从而把集体行动水平上的制度分析扩展到经济制度分析层面。
四、自主治理与新制度主义理论
与帕特南相比,奥斯特罗姆对制度概念进行了更加精确地定义,深入到了“社会资本”与制度之间的内部关系。基于科尔曼对制度的理解,奥斯特罗姆把制度进一步界定为一套配置收益、分配报酬的规则,将制度化规则理解为社会资本的一种形式。奥斯特罗姆并未采纳诺斯的“非理性选择”,而是通过实证研究,建构了第二代“理性选择模型”,互惠、声望、信任等“社会资本”要素作为克服合作困境的关键变量,共同影响了人们合作的水平以及净收益(Ostrom,1998)。她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管理自治性的集体行动:“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必须同时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对变量加以组合,以便(1)增加自主组织的初始可能性,(2)增强人们不断进行自主组织的能力,或(3)增强在没有某种外部协助的情况下通过自主组织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能力(Ostrom,2000:51)。”
将制度分析与经验研究相结合,她给出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方案,以解决公共资源管理的集体行动问题,包括新制度的供给问题、可信承诺问题及相互监督问题。从研究的方法论来看,奥斯特罗姆是从理性选择理论出发,将博弈理论模型应用到经验研究中,揭示公共资源系统中集体行动达成的关键变量及组合。在奥斯特罗姆的新制度主义分析框架中,规则是解决个体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核心变量,是参与者自觉、共同、通过博弈创造的激励手段。然而,许多潜在的其他变量会导致在规则博弈选择的参与者之间形成非对称性。奥斯特罗姆(Ostrom and Gardner,1993)对不同行动情境下的“非对称性动机”进行理性选择分析,从而揭示新规则的产生、人们支持或不支持改变现行规则等自主治理的机理。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及80年代早期的形式模型研究,“公地悲剧”“搭便车困境”“囚徒困境”模型,都在强调资源系统的大小、流动性、复杂性使得它很难将部分个体对资源的使用排除在外。90年代之后,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经验研究则是强调规则、权利与责任的系统,它统治着集团成员与公共资源(物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新制度主义学派用“过去或历史”来识别出能增加或减弱个体解决公地困境能力的关键变量,从而建构有关集体行动更好的理论。研究的因变量是个体决策制定和理性选择模式,自变量包括来自结构的、集团属性、资源属性和生态压力的变量。他们的研究有三个核心前提:一是社会产出可以被量化计算;二是个体是受规则所统治的;三是奥斯特罗姆的研究对公共资源和公共产权进行再定义,与哈丁的“公共资源的自由获取”做出区分,与囚徒困境的“无信息交流、个体决策不受他人影响”做出区分,与奥尔森的“集团规模与数量”做出区分。从方法论上,可理解为基于经济学假设的个体对结构性激励的理性回应(Goldman,1998)。
进入21世纪后,奥斯特罗姆团队又提出了基于自主治理的多中心治理思想,产生维持个体之间的集体行动平衡。其主要的理论贡献在于:第一,不断挑战前人的研究假设,并提出能够接受经验研究的新假设:包括对集体行动困境的建构,从“搭便车困境”“囚徒困境”到“公共池塘资源”;对解释框架的更新,从“理性选择模型”“非理性选择模型”到二代“理性选择模型”;对结构变量的不断补充与实证检验,从“生物物理条件”“社区属性”“使用的规则”三个维度的变量发展到“资源系统”“资源单位”“治理系统”与“使用者”四个维度的二、三层次变量。第二,不断发展概括化的概念体系,围绕“什么因素使行动者在规范创建上产生利益”“什么条件下行动者将广泛的权利让度给群体规范”“行动者所创建的剥夺性规范与列举性规范的内容的量”以及“前三个条件如何共同提高了合作程度”,发展出了“制度选择分析框架”“制度分析和发展框架”“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框架”等概念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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