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认为,我们所面对的世界是被嵌入在由交互主体性所创造的、对象关系的生活世界中,我们在理解之前已经置身于我们所属的世界,心理现象并不是独立于我们认识之外的客观现象,而是由经验主体“构造”出来的;为了根除量化研究这种客观实体论的自然科学态度,须借助现象学还原,诉诸现象本身;为科学世界奠基的生活世界是一个主观相对的世界,由于每个人的生活世界各不相同,因而生活世界的真理只能是相对于每个个体而言的真理,任何研究的价值都不是中性的。
现象学产生于20世纪初的德国。现象学大师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早年师从意动心理学家布伦塔诺、斯图姆夫,并同斯图姆夫有密切的师友关系,在心理主义思想的支配下,胡塞尔完成其《算术哲学》之后,他转向了探讨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通过对意识的现象学本质分析来揭示逻辑对象的观念性,认为在一种特殊的范畴直观中可以把握到所有的观念的、范畴的对象,这就是后来被称为“本质直观”、“本质还原”的现象学方法。胡塞尔对现象学有非常高的抱负,他要使现象学成为普遍的、对一切科学、哲学具有彻底的奠基性作用的学科。胡塞尔的现象学是“纯理论的”、“非政治的”、“非人类现实的”、“纯粹的”、“先验的”现象学(倪梁康,1994)115,因而起初在除现象学运动圈之外的科学活动领域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然而自社会现象学家阿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utz)的《社会世界的现象学》(1967)发表之后,现象学才在社会科学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响(Bryman,1988;Twenhofel,1986),也使现象学成为质化研究方法论者近年来讨论的热门话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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