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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滥用自由的天堂,网络“恶搞”

时间:2023-04-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我国网络文化出现了一种“泛娱乐化”倾向。其典型代表就是低俗新闻在网络上的泛滥和对“红色经典”的“恶搞”。中国互联网协会近日公布的报告显示,中国的播客用户群已十分庞大,播客。“恶搞”类个人作品播客网站频频出现。实际上,如果播客网站不能及时有效地疏导和解决播客内容的“膻色腥”及因恶搞、侵权引起的问题,很可能会遇到生存危机,毕竟播客网站也是受到法律和道德制约的。

网络不是滥用自由的天堂,网络“恶搞”

近年来,我国网络文化出现了一种“泛娱乐化”倾向。其典型代表就是低俗新闻在网络上的泛滥和对“红色经典”的“恶搞”。“泛娱乐化”倾向的负面效应不仅仅在于它凸显了某些人阴暗的窥视心理和不正常的好奇心,更重要的是它颠覆了人们的道德标准、混淆了是非。

如果说2006年是“博客年”的话,那么,对中国的互联网及其众多网民来说,2007年升级为“播客年”。中国互联网协会近日公布的报告显示,中国的播客用户群已十分庞大,播客。视频分享网站的用户达到7600万人,这个数字还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着。似乎伴随着播客的发展,播客的“膻色腥”也迅速“成长”起来。很多网站编辑每天很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去用户的播客搜寻此类可以吸引眼球的内容,再配上骇人听闻的标题,放上主页,以提高点击率

“恶搞”类个人作品播客网站频频出现。2006年8月,一部瞄准经典影片《闪闪的红星》的“恶搞”作品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注意,事实上,因“恶搞”引发的法律和道德问题接连不断。此外,由于播客网站的大部分视频都没有经过授权,侵权问题也成为令播客网站挠头的问题,You Tube就曾因侵权问题屡惹官司。(www.xing528.com)

实际上,如果播客网站不能及时有效地疏导和解决播客内容的“膻色腥”及因恶搞、侵权引起的问题,很可能会遇到生存危机,毕竟播客网站也是受到法律和道德制约的。据介绍,虽然目前国内尚不存在专门针对播客的法律规定,但现有的互联网基本法律法规对播客是有约束力的。同时,国家广电总局的负责人也表示,未来将对开展网络电视业务及通过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站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者颁发许可证,并建立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中心。

从一定程度上说,有什么样的受众就有什么样的互联网。这些内容低俗的视频之所以能够带来高的点击率,因为它们还是有着广泛市场的。如果能够通过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提高公众的辨别力,让他们对这些视频有意识地“自我免疫”,也就能建立起相对清洁的网络环境。从根本上来说,这对于播客网站的长远发展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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