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道德规范(medical morality code)是指依据一定的医学道德理论和原则而制定的,用以调整医疗工作中各种人际关系、评价医学行为善恶的准则。
医学道德规范作为医德意识和行为标准,是医务人员在医学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普遍规律的反映,是社会对医务人员的基本道德要求,是医学伦理学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补充。医学道德规范不仅包括医疗、护理、药剂、检验等临床方面的规范,而且包括科研、预防等领域的规范。
医学道德规范以“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的表述,将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原则转换成医务人员在医学活动中应遵循的具体标准。医学道德规范一般以强调医务人员的义务为主要内容,多采用简明扼要,易于记忆、理解和接受的“戒律”、“宣言”、“誓言”、“誓词”、“法典”、“守则”等形式,由国家和医疗行政管理部门颁布和执行。其特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
现实性是医学道德规范的首要特点。医学道德规范必然是针对、回应现实医学道德问题的,必须是符合医务界道德实际状况的。而人们在制定医学道德规范时,不是简单描述、复制现实生活,总是要在其中寄托价值追求、人格目标,期望以此超越现实,从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理想性。因此,一个社会所倡导的主导医学道德规范,必然是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
2.普遍性与先进性的统一
医学道德规范作为行为准则,必须是对所有医务人员都具有明确要求和实际约束力,必然是能为所有至少是绝大多数的医务人员认可和遵守的规定。但是,这种普遍性不能被理解为“一刀切”,而要充分考虑到医学道德要求的层次性,即依据医务人员不同的医德现状,分别提出统一的底线伦理要求与高标准的价值导向要求。这就是医学道德规范普遍性与先进性的统一。(www.xing528.com)
3.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医学道德规范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既要符合社会道德的一般要求,又要突出医学职业的特定要求;二是它既要回答医学服务的共性要求,又要注意具体医学服务部门的个性要求。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是医学道德规范所不可缺少的。
4.稳定性与变动性的统一
医学道德规范的稳定性,取决于医学道德关系的相对稳定与医学道德基本思想的相对恒定;其变动性,取决于医学道德关系的发展变化,以及人们对其认识的拓展深化。医学道德规范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相统一表明,社会倡导的医学道德追求、理念、准则,随着医学进步(医学实践的推进、医学模式的转换、医学关系的丰富等)和社会发展,按照量变、质变互变规律,在实现着自身的完善和上升。
5.实践性与理论性的统一
医学道德规范来源于实践,其正确性与可行性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其价值最终只有在转化为实践、指导实践时才能实现,这就是它的实践性;医学道德规范作为观念形态,又是人们对医德实践进行主观认识和理论加工的产物,体现出理论性特点。就规范本身而言,内容集中体现其实践性,形式集中体现其理论性。就行为主体而言,医学道德规范不仅需要认知,更需要实践。因此,缺少实践性或理论性,割裂实践性与理论性,医学道德规范都会丧失可行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