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布伯以“对话”、“相遇”、“关系”这些独特观点所提出的哲理,有助于明了“我与你”的关系,提供人际之间相知相处之道。对于当代日益疏离的世界,这无异于一剂强心针。“你”这个词汇对于布伯来讲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一、它之世界:对“我与它”关系的诠释
马丁·布伯的思想主要围绕着“我与你(IThou)”关系和“我与它(IIt)”关系进行。他认为,“我与它”关系以工具主义的态度为特征,我们与他者相关涉及依据的是他者的价值和用处。我们利用与改造自然,我们与自然的关系就是“我与它”关系,但当我们在审美过程当中,我们可以与一棵树对话,这时我与这棵树的关系就不再是工具关系,不再是“我与它”关系,而成为“我与你”关系了。在这里,“我与它”关系并不限于对物的关系,也可以指对人的关系。在布伯看来,“我与它”关系并不是真正的关系,真正的关系是在两者之间发生的,是相互双向关系。而在“我与它”关系中,“我”与“它”的关系则不是双向的,在这种关系中,对于作为“它”的无生命物,我观察它;对于作为“它”呈现给我的人,“我”凝视他,观察他,找出他与他人异同之处。但这一切都是在我的范围内发生的,而不是相互的。在这种关系中,我“认识”并且“使用”其他的人或事物,而不允许它们“为自己的唯一性”而存在(马丁·布伯,2002b,21)。
马丁·布伯所谈及的“我与它”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客观的关系,在此模式下个人把外界的事物当作是满足自私的目的而加以利用和操作的工具而已,“我与它”的关系用于御物,但客观的工具有其限度(limit),应适可而止。“我与它”的世界属于经验的世界,我经验某物、使用某物,经验与使用造就了人与“它”之世界的扩展,人之经验能力与使用能力也持续增长。“我与它”关系倾向于追求自己的现实利益,但我们仍需要“我与它”关系。人生活在“它”的世界,为了自我生存及需要,必得把他周围的存有者(其他人或生灵万物)都当作与“我”相分离的对象、与“我”相对立的“客体”(It)。而通过对他们的经验,获致关于他们的知识,再假手知识以为我所用,只要我抱有这种态度,存有者对我来说,便是“它”之世界。
“我与它”的关系在马丁·布伯看来只是一种经验和利用的关系。“我”是世界的中心,“我”去感知世界,“周围世界仅仅是感觉的对象而已”(马丁·布伯,2002a,39)。我对“它”的经验表明我只是在世界之外去感知这个世界,而经验本身却在我之中,这就构成了西方近代哲学无法跨越的意识与存在、自我与世界之间的鸿沟。这是一种对立,而不是一种交融的关系。此外,“我与它”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我”是主动者,“它”是被动决定的,“我”是经验“它”,利用“它”得到主体。主体具有对象化能力,而“它”不过是对象而已。现代科学把这一点推向了极致,从而导致人对于自然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再者,“我与它”不是一种直接的关系,无论“我”对“它”的认识还是利用,都需要借助于中介手段,这就削弱了“我”与“它”之间可以有的亲密关系。海德格尔在后期讲“人是存在的看护者”也是要恢复人与世界的这种亲密关系(孙向晨,1998,93)。
马丁·布伯对传统哲学的“我与它”关系的批判,正是要恢复“我与你”关系的本体论地位(Alexander,M.Sidorkin,1999,62)。他认为,要理解和把握“我与你”关系的本源性,必须把这种关系与传统哲学中的“我与它”关系严格区分开来,认清“我与它”关系的实质。这种实质性的区别就在于一个人是作为“个人”而存在,还是作为“完整的人”而存在。他写道:“原初词‘我’与‘你’中的‘我’是一个不同于原初词‘我’与‘它’中的‘我’,原初词‘我’与‘它’中的‘我’只是作为个人而现身并意识到自己作为主体(经验的与利用的)。原初词‘我’与‘你’中的‘我’是作为人而呈现并意识到自己作为主体性(没有独立的位格)。”
但是马丁·布伯的理论也并未完全否认“我与它”关系的存在及其意义,在他看来,“我与它”关系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人没有“它”不能生存,“但是只靠‘它’生存的人还不是人”(Alexander,M.Sidorkin,1999,62)。然而他认为,这种不可或缺性却是人类命运中的悲哀和无奈。但是这种类型的关系不具有本源性。马丁·布伯认为,“我与你”关系才是本源性的关系,“我与它”关系是从“我与你”关系中派生出来的,“我与它”关系背离了“我与你”关系,这就如奔流的溪水被隔断而成为沼池中凝滞的、巨大的幽灵,“它”的世界统御着人类。总之,马丁·布伯的“我与它”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主客体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我”认识,并且使用其他的人或物,而不允许它们为自己的唯一性而存在。这表现在现代社会中就是,人总是从一定距离把他人看成是一个物。
二、我与你:对“我与你”关系的阐述
“你”这个词汇对于布伯来讲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个“你”不仅是他者的存在,也是自然的存在,而且还是永恒的上帝的存在。“你”的本体论意味着展示存在对于“我”而言的直接的密切性关系,也是“我”与“你”彼此在世界中相遇、交往、互融和对话。对于“我”而言,“你”是不能分离的、不可或缺的、休戚相关的。“我与你”关系是一种存在关系,也是一种伦理关系和一种超越精神的关系。“我与你”关系是一种以生命整体对世界的关照与介入,这是马丁·布伯的哲学理论话语和对理想的生存的企盼。
在“我与你”关系中,我们不是把他者当作工具而是当作目的。在布伯看来,“我与你”关系才是真正的关系,因为在这种关系中,“你”告谓“我”,对“我”说话,而“我”则对“你”的告谓作出回应。“我”与其建立关系的诸多的“你”,其各条延伸线都在永恒的“你”,即上帝那里交汇。在“我与它”关系中,我们只部分地投入其中,还有一部分居于这种关系之外,从某种优越之点观察“它”。而在“我与你”关系中,我们则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我与你”关系和“我与它”关系的不同并不是它们的关系对象的本质不同,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每一种关系都是“我与你”关系,也不是与动物或物的每一种关系都是“我与它”关系。这两种关系的差别在关系本身之中。“我与你”关系的特点在于,只有当一切都被放下,所有“前见”、所有“预设”都被放弃的时候,当我完全沉浸于和他者的“相遇”中,和他保持一种真正的对话的时候,“我”和“你”才能真正地相遇。他说:“与‘你’的关系是直接的。在‘我’和‘你’中不存在任何术语,不存在任何前见,不存在任何想象,并且记忆本身也改变了,因为它从单一性变成了整体性。在‘我与你’之间,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贪婪和期望,并且渴望本身也改变了,因为它从梦想变成了现实。所有的手段都是障碍。只有在所有手段都不存在的地方,才会有相遇发生。”(马丁·布伯,2002a,7)
“我与你”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主观的关系,在此模式下,个人必须承认每一个人都有一种热情的、私己的意义世界,那就是每一个人的主观世界,“我与你”关系是用于专人,视他人为主体,人我之间是主体的关系(陈忆芬,1993,144)。人生活于“你”之世界,他与存有者之“你”相遇,或者说是与作为“你”的存有者相遇。此时存有者对“我”来说,已不是与“我”相分离的对象。“我与你”关系的范型是当两个人相遇于真诚地赏识对方时,欢迎对方是为了对方的缘故,不是为了自己的目的来利用对方,布伯称这种关系为“对话”(dialogue)或“相互契合”(communion)。“你”经由恩宠(grace)与“我”相遇,而“我”无从经由寻觅来发现“你”,一切真实的人生皆是相遇(陈忆芬,1993,144)。
布伯认为“我与你”关系才是真正的关系,这是一种根本的关系,布伯所说的“泰初即有关系”(马丁·布伯,2002a,33),正说明关系处于本体的地位。原初词“我与你”创造出关系的世界。只有在这种关系中,一切才是活生生的、现实的。要破除西方现代世界的危机就要回到这么一种真正的关系上来。布伯说过,正是在关系的领域中,人才存在为人,人才没有被概念僵化,关系的领域是人类现实的原初范畴。
“我与你”关系的特点在于,只有当一切“前见”或“预设”都被放弃的时候,当我完全沉入与“他者”的相遇中,和“他”保持一种真正的对话的时候,“我”与“你”才能够真正相遇。他说,与“你”的关系是直接的,在“我”与“你”之间不存在任何术语,不存在任何“前见”,不存在任何想象,并且记忆本身也改变了。因为它从单一性变成了整体性,在“我”与“你”之间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贪婪和期望,并且渴望本身也改变了。因为“它”从梦想变成了现实,所有手段都是障碍,只有在所有手段都不存在的地方,才会有相遇发生。可见,“我与你”关系具有开放性、直接性、相互性和在场的特点,它可以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也可以是人与一棵树、一只猫、一块岩石或一件艺术作品的关系。布伯认为,由于上帝就存在于他的创造物中,所以通过我与这些物的“我与你”关系,“我”就与永恒的“你”,即上帝建立了“我与你”关系。
三、人生与世界的两重性:“我与你”与“我与它”
按照布伯的说法,人对于世界,可以采取两种基本态度,这两种基本态度表达在两个基本词,或者不如说两个基本词组之中——“我与它”和“我与你”。从来没有一个“我”是脱离了同一个“它”或一个“你”的结合而自在地被使用的。而且在说出这两个基本词组时,出现在其中的“我”在每一个词组中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基本词‘我与你’只可能以全部的存在说出来。基本词‘我与它’不可能以全部的存在说出来。”(马丁·布伯,2002a,3)
布伯把“我与它”态度同他所谓的“经验”相联系,他在一种十分特殊的意义上使用“经验”这一术语,用来表示那些以某件事物为其对象的活动,例如我们知觉某事物、想象某事物、意欲某事物、思考某事物等时的活动。经验使事物对象化,而且它意味着与其对象的某种分离。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我与它”语言是绝不可能以完整的存在的方式说出来的。当然它是一种基本的语言,而且很显然,我们没有自己的这种有对象化作用的经验是不行的,没有从中产生出来的科学是不行的。可是假如一个人竟然仅仅依靠这一层次的态度生活,他就不再是一个人了。
另一方面,与“我与你”态度相联系的,是布伯所谓的“关系”世界,这也是一个他在严格限定意义上使用的术语。“关系”被说成是“会见”或“相遇”,这不是一种主体对客体的关系,而是主体对主体的关系。这样一种关系是直接的,而且也是相互的,因为它包含一种反应,而在经验中可能采取的那种超然的、客观的态度中,是不存在这种反应的。而且不仅如此,它还是一种完整的人的关系。我们与之建立关系的形形色色的“你”,可以认为都构成了一个透视图,它的各条延伸线在永恒的“你”,即上帝那里相聚。“每一个特定的‘你’,都是通向那永恒的‘你’的一束闪光”(马丁·布伯,2002a,75)。那么,上帝也是一个人吗?布伯在他的书的新版后记中澄清了这一点。不论上帝可能是些别的什么,在“他在创造、启示和救赎行动中同我们人类建立了一种直接关系,从而使我们能够同他建立一种直接关系”,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是一个人(卡尔曼·雅隆,1994)。
然而在布伯看来,“我”与“你”的相遇,“我与你”之间的纯净关系既超越时间又羁留于时间,它仅是时间长河中永恒的一瞬。人注定要厮守在时间的无限绵延之中。因之,他不能不栖息于“你”之世界,又不可不时时返还“它”之世界,流连往返于“我—你”的唯一性与“我—它”的包容性之间。此种二重性便是人的真实处境。此是人生的悲哀,此也是人生的伟大。因为尽管人为了生存不得不留存在“它”之世界,但人对“你”的炽烈渴望又使人不断地反抗它、超越它,正是这种反抗造就了人的精神、道德和艺术。“人呵,伫立在真理的一切庄严中且聆听这样的昭示:人无‘它’不可生存,但紧靠‘它’则生存者不复为人。”他认为,人栖身于“你”的世界中,在其间“他”与存在者的“你”相遇,或者说,与作为“你”的存在者相遇,此时存在者于“我”不必为与“我”相分离的对象。人置身于“它”的世界中,为了生存与自身需要,人必要、人必得把他周围的存有者——其他人、动植物乃至土石万物都当作与“我”相分离的对象,与“我”相对立的客体,通过对他们的经验而获得他们的知识,再假手知识以使其为“我”所用。只要“我”执此种态度,则存有之万物于“我”便是“它”,世界于“我”而言便是“它”之世界。布伯承认在人类文化中多少总需要这样没有人情味的分类,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在“我与它”之关系的前面尚有着“我与你”的关系(Walter E .Wiest,1994)。
“我与你”关系和“我与它”关系彼此是必然和富有成果地发生改变的。人不能总是处在“我与你”关系中,他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努力把“它”的世界的“非直接性”带入与“你”相遇的“直接性”中去,从而赋予“它”的世界以意义。只要这种改变继续下去,人的存在就是本真的存在。当“它”极度膨胀起来,并且不能够返回“你”的时候,人的存在就是不健康的,他的个人和社会的生活就是非本真的。当“我”不能够真正地“相遇”“你”的时候,“我”与“你”就失之交臂了,“我”就成为了“缺席者”。(www.xing528.com)
四、真实的存在皆相遇:以关系为本体
布伯最著名的一句话是:“所有真正的生活皆是相遇(All real living is meeting)”,他认为人的需要是实现与他人或他物发生“我与你”的关系。“我与你”学说的根本核心正是他毕生对人类所倾注的热切期望,把全部生命投入到与其他者的“相遇”之中。
在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中,对终极本体的寻求是几乎所有哲学家心目中的至高使命和追求,而寻求本体意味着最高的、最后的永恒存在,寻找存在论意义上的阿基米德点。哲学本体论经历了由始基本体论、上帝本体论到物质本体论、理性本体论、非理性的意志本体论的历史发展。可以讲,关于本体论的研究一向是西方哲学的核心,从古代哲学的宇宙本体论到中世纪的神性本体论,直到近代的理性本体论,本体论研究逃脱不了实体概念的制约。也就是说,无论怎样的变化,一种独立的实体存在始终是本体论的根本。然而在马丁·布伯看来,真正存在的不是任何一种实体,而是“关系”。马丁·布伯对“关系”进行了哲学本体论的阐释,认为真正的本体并不是实体,而是“关系”。“关系”才是真正的本体,因为“关系”是先于实体的,实体的存在取决于“关系”,“关系”产生了实体,“关系”创造出实体。因而对马丁·布伯的哲学可以从各个角度来审视,可称之为“对话哲学”、“相遇哲学”、“他者哲学”或“关系哲学”。
布伯这里所谓的关系,不是指自在的客观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不是离开人而存在的关系。他认为关系是人为参照、以人为中心的关系,关系并不是与人毫无关联的存在,它必须基于人来谈论、围绕人来思考和探讨,而这正是存在主义的致思方式和哲学理路。哲学追问的主题是人的存在,是有人存在的世界,即人化的世界。马丁·布伯认为,作为本体的关系包含三种基本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神的关系。所以他的哲学是以人的存在方式为主题的。马丁·布伯认为,关系的存在论本质在于关系是一种“我与你”的关系,而不是传统西方哲学所遵从的“我与它”关系,或者说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我”所面对的存在、“我”所接触的世界是作为彼此交融的“你”而存在的,“我”将世界看作是“你”,这是一种本源性关系的体现。
布伯认为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中,“我”面对的世界决然不是一个“它”的世界,“我”视世界为“你”,这种本源性的关系体现了直接性的特点。布伯说:“我”“你”的关系直接无间,没有任何概念体系、天赋良知、梦幻想象横亘于‘我与你’之间……一切中介都是阻碍。”(马丁·布伯,2002a,20)在这里,他强调“直接性”,从而否定“关系”中的“中介”:中介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在“我与它”关系中,我视它为达到我的目的的手段。布伯认为要否弃一切中介,达到一种真正的关系,因为关系中一旦掺杂了其他的东西,就会使关系变质,“使关系本身丧失实在性”(马丁·布伯,2002a,126),我们就会迷失于中介中,而忘记我们与世界原本即有的密切关系。
布伯还认为关系是相互的,切不可因为漠视这点而使关系意义的力量亏蚀消损。相互性是关系存在的本质性特征。在马丁·布伯看来,我们就生活于相互性中,“栖居于万有相互玉成的浩渺人生中”(马丁·布伯,1992,32)。“我与你”的相互性不仅表现于人与人,同时也包括人与物、人与神。布伯认为,“相互性”是所有存在的特点,我们不能漠视来自自身之外的一切音讯。在布伯看来,“相互性”和“之间”的概念也指明了这样一个真理,即“之间”或“相互性”不能存在于相互独立的、毫无联系的个体之中,“之间”永远无法在主体的主观内在性中找到或立足。
“之间”(between)也是布伯的基本思想,它是与以往近代哲学中的主体性领域相区别的标志,因为“之间”不可能存在“我”中,也不可能存在于意向中和主体的内在性中,或是我理解的世界的对象性中。布伯强调“之间”要表明,他的出发点不在“我”中,也不在“你”中,而存在于“我与你”之间。这样我与你虽然结合在一起,但不会变成一个事物。“之间”的最好体现是“言谈”(conversation),“言谈”使你与我既保持各自的特点,又使我们联系在一起。相遇总有一种“之间”的本体论结构。可以说,布伯的对话哲学就是关于“之间”如何可能的哲学。
布伯的作品一直贯穿“相遇性”(meeting),所以布伯的哲学也被叫作“对话哲学”、“相遇哲学”或“他者哲学”。这其中的相遇就是指人们步入“之间”的领域,就进入了相遇。“凡真实的人生皆是相遇”(马丁·布伯,2002a,27),在相遇中,“我与你”走近,相互靠拢,只有这样才是相互平等的,才能相互看到对方。相遇是相互性的保障,是相互沟通的保障。在相遇中,他者虽外在于我,但我可以对他有同情的洞见,“当我们沿某种路径行走,有人践行他的路与我们相遇,我们只能知悉我们的路途,但在相遇中我们可以体察他的路径”(马丁·布伯,2002a,98)。这样,相遇给交流创造了机会,给“言谈”创造了机会,相遇是“言谈”的前提。相遇的概念使布伯进一步脱离出自我主义,它使我向世界敞开,接受生命中所谓之物,于是逐渐形成了一个无限的关系的世界。所以“我与你”的关系性存在不是静态的,而应该是动态的。这里的动态性是指人们在生活中的相遇是一种融入的过程,是相互靠拢的动态过程,是一种面对面的在场。
布伯正是从关系这一本体来理解本源性的生活世界的,这是一个本源性的世界,我们的认知的世界,科学世界都由之而来,这即为布伯的关系世界。
五、对话:“我与你”的告谓与应答
在马丁·布伯后来的作品中,他切入问题的角度已经有所改变,这时的他更多谈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个时候,“我与你”关系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对话”关系,而“我与它”关系则成了“独白”的关系。“对话”就是真正的“相遇”和“到场”,而“独白”则是“缺席”(Friedman,M.,1995,2002,& Mouladoudis,G.,2000)。在“我与你”关系中,“你”告谓“我”,“我”对“你”的告谓作出回答,这就是对话(马丁·布伯,1992,32)。但是这种对话并不是我们一般所说的交谈,对话可以是无言的,甚至不需要手势。这种对话也并非两人相对而坐的交谈。“你”无处不在,“我”领受“你”的告谓就是在“我”所发生的一切当中,通过“我”的所闻所感等,而告谓的符号也就是“我”所发生的一切。对于“你”的告谓,“我”必须以“我”的全身心即全部存在作出回应,而真正的责任也就存在于回应之中。在布伯看来,回应别人就是对别人负责。他认为,真实的“对话”包含一种强烈的相互关系感;独白并非真实“对话”,而只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种形式。在布伯对这种“对话”思维的诠释中,他认为“对话”时若缺少了“你”,则真实的“对话”就不存在。所以“我与你”是人与人交互关系的两端,而“爱”是存在于“我与你”关系的事实,在“我与你”的“对话”中,“你”是一个主体。布伯认为,人是以其最深处的和整个实存进入“我与你”关系的。在一次“相遇”中,在一次“真正的对话”中,两个人的关系就是一种“我与你”关系。此外,布伯还将对话分为真正的对话、技术性的对话以及装扮成对话的独白。
布伯指出,所谓“对话”就是体验“我与你”关系中的另一方,对话从根本上讲就是一种“包容”(Inclusion)。在对话中,我们相遇的不是别人的经验、内容,而是别人生存的唯一性。而且对话不一定需要交谈,例如,两人相处往往默默无语,但这时也会存在着一种对话。又如,虽两人相隔千里,但彼此似乎仍然在场,对话照旧会进行下去。而另一方面,所有的交谈只有从包容要素的意识中,才能够获得其真实性,即应该在交谈中体验到另一面。例如,在所谓技术的对话中,注意的焦点不是集中在对话参与者本身,而是集中在他们所传达的内容上;同样,在所谓伪装成对话的独白中,同样也缺少包容关系。独白使独白者绝对化,使他人相对化,从而把人们之间的这种交谈变成了喋喋不休。所以布伯不无讽刺地说:“当代人的一个标志就是他们并不真正地倾听。”(刘杰,2000a,94)
六、世俗化的上帝:永恒之你
马丁·布伯的“我与你”关系不仅指人与人之间的本真的、对话的关系,而且还指人与上帝之间的本真的、对话的关系。“心心相印”不只是存在于人和人之间,而且也同时存在于人与神之间。与我们在内心里真切地对话的上帝,就是一个立于我们面前的“你”。所以布伯更愿意用“永恒的你”来称呼“上帝”。他说:“关系的扩展之线与永恒的‘你’相遇。每一个特殊的‘你’都是瞄向那永恒的‘你’的一瞥;通过每一个特殊的‘你’,最基本的词说出那永恒的‘你’。通过‘你’这个中介,所有存在者的实现和非实现都使自己与‘你’处在关系中。天生的‘你’在各个关系中实现并且达到完满。它只在与‘你’的直接关系中才达到了完满,而这个‘你’本质上不能变成‘它’。”
马丁·布伯认为,超越“我与它”关系,确立“我与你”关系,就是对上帝的寻觅和皈依。建立起对上帝的信仰,就是皈依“永恒之你”,这恰恰是实现“我与你”关系的真正道路。马丁·布伯认为,确立起对上帝的信仰,走向对“永恒之你”的皈依,由生存的“我与它”关系转向“我与你”关系,是治疗时代疾患、克服社会危机的药方。在马丁·布伯看来,时代病症和危机的根源在于人与上帝的分离,在于“我”和“你”的分离。为此,我们必须在世界中寻找上帝,让我们在与世界的相遇中,通过生命自由的介入与心灵的对话,在世俗生活中寻觅崇高和神圣,重新确立“我与你”关系,达到真正的生存统一性。在马丁·布伯所理解的上帝中,与传统的理解和解释有很大的不同,上帝不是绝对超验的,不是异常神秘的,它不是人绝对无法接近的上帝。对于马丁·布伯来说,上帝既是神秘的,同时又是明证的。布伯认为,我们必须带着生命的完整性,走向“你”,才能领悟上帝,接近上帝。将世界视为“你”,而不是当作可利用的对象,从而建立完整的统一关系,就是与上帝建立起了关系。“你”以完整的生命与世界相遇,并介入世界,就是与上帝相遇。上帝的莅临就是我们在世界中确立起了意义,这种意义不在遥远的来世,而存在于世界之中,从此时此地开始。
七、人与人之间
布伯对关系的谈论主要是从人的本质开始的。人是什么?世上除了语言,人是一种神秘的存在。千百年来,许多哲学大家都在探讨人是什么。似乎布伯研究关系的主要目标也在于此,只不过他要找到一个更为恰当的着眼点。在布伯看来,构成人类世界的本质是关系,人是关系的存在。这一线索从神与人的关系延伸到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在布伯看来,对于人的本质的正确认识,取决于人的认识方式。我们不能单纯地从个体本身或从个体的自我关联中寻找问题的答案,应该从这个个体与另一个体的“本质关联”中进行思考。布伯十分肯定地指出:“人生存在的基本事实是彼此关联着的人。”(王怡红,2003,40)人无法逃避与他人发生关系。我与你相遇,我和你彼此关联,即使我们的交往是一场相互斗争,即使在彼此的关联中,我已不完全是我,你也不完全是你,但“只有在生动的关联中,才能直接认识人所特有的本性”(马丁·布伯,1997,185)。
布伯相信,本真的存在状态是一种“之间”的状态,“之间”既不是单独地发生在每个参与者身上的东西,也不是出现在一个包括双方和所有其他事情在内的中性的世界中的东西。它就是出现在他们之间,出现在只有他们二者才能够接近的一个区域中的东西。最强有力的是对话,不是个体或社会的魔杖,而是一个第三者的魔杖,它围绕着所发生的事情画了一个圈,不是从主观的立场,而是从客观的立场来看,在我与你相遇的狭窄的山脊上存在一个“之间”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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