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进入社会心理学以后,试图以自己的知识构建一种克服科学研究中男性中心主义及等级观念的社会心理学,而且已经拥有了共同的主题。
一、女性主义社会心理学不同的建构取向
按照哈丁的观点,包括女性主义社会心理学在内的女性主义心理科学构想主要有四种形式:第一个构想主张以女性的声音取代占统治地位的男性的声音,扭转知识寻求方式上男性优于女性的利益价值,追求一种“为女性的科学”。这种构想虽以对科学的男性气质和性别偏见的批判为前提,但却以男权文化所建构的女性气质的优越性为依据。因此,与其说是一种女性主义科学,不如说是一种女性化的科学或女性科学。这种构想有悖于女性主义运动的初衷,故遭到大多数女性主义者的反对。
第二个构想主要来自女性主义经验论。它按照科学标准规范的要求,克服现实科学中男性中心主义的偏见和统治欲望,使之成为真实反映自然和社会面貌、客观无偏见的科学。这种构想与主流科学观的理想科学模式相一致,注重以女性主义方式进行科学实践。但是这一构想未能对主流科学的认识论基础构成根本性的挑战,被认为是未能跳出传统的男性经验主义思维的框架和价值体系,因而遭到激进的女性主义者们的攻击。
第三个构想主要来自女性主义立场论。它从女性主义统一立场出发,以女性及其他边缘人群的生活经验为来源和背景,建构能摆脱包括性别压迫在内的一切等级制和压迫形式的真正的科学。它以对主流科学和科学的性别化倾向的全面挑战为基础,以认识论二元模式的消除和超越为前提。女性主义激进派大多采取了这种立场。然而,上述主张一方面以统一的女性立场追求更好的、更真实的世界图景,另一方面又宣称坚持女性身份和经验的多样性,使之难以在一种声音与多种选择中达成统一,因而遭到后现代主义的攻击。
第四个构想主要来自于后现代女性主义。它认为科学批判只是提供一种改造现实的可能性,并不追求新的科学模式的建构,因为重建意味着重新落入男性中心主义的圈套,树立新的权威和普遍话语。女性主义科学建立在多元的、非本质的、支离破碎的女性身份基础上,故应是远离中心的、历史的、情境的、解释的和多元化的。这一构想由于否认了女性主义科学重构的意义,被认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不利于女性主义的发展(Harding,1998)。
实质上,女性主义心理学不同研究取向在方法论上的争论不仅折射出女性主义在认识论上的差异,而且也反映了女性主义研究本身就带有不同的理论、政治及伦理倾向。争论的焦点在于,女性主义心理科学是否服务于女性主义价值观,是否是一门由女性自己进行研究、关于女性、为女性说话的心理科学。应当说,女性主义社会心理学绝不是一种单一的理论或统一的声音,它必定包含着许多不同的理论倾向,因而在理论、方法、内容及对数据的解释方式等方面是各不相同的。
二、女性主义社会心理学的共同主题
尽管不同的女性主义社会心理学家有着不同的观点和立场,但是在他们中还是存在着共同主题。(www.xing528.com)
第一,挑战实证主义的科学信条:①认为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是根本不存在的,价值无处不在;②否定关于客观中立的科学不受文化、历史及观察者经验影响的假设;③重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极化倾向,避免研究者的操纵与控制,强调研究者与被试的合作;④承认并纠正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性别主义偏见;⑤认为原始数据从来不会自己说话,所有的数据都需要分类与解释;⑥强调研究者与被试的相互作用;⑦建构反映多元现实的、全面的科学,包含研究者与被试的多元视角、多元文化,并承认现实部分的是由科学研究过程所创造的;⑧研究被试的选择应包含相关的所有人口的样本,而不仅仅是使用白人中产阶级的男性;⑨承认多元研究方法的合法性,肯定质的研究、量的研究、民族志研究及其他方法都能服务于不同的研究目的。
第二,关注女性经验与女性生活:①发掘女性对社会心理学和心理学历史的贡献;②将女性作为合法的研究目标;③在男性作为“规范”的标准之外研究女性;④质疑女性的范畴代表所有的女性,承认并探索女性之间的差异,研究不同民族、种族、社会经济地位、性取向、年龄等相关群体的女性;⑤鼓励对女性研究者的个人经验进行质疑,鼓励对女性生活提出新的问题;⑥探索与女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如强奸、乱伦、性骚扰、生育过程、就业歧视等等;⑦拒绝将性别差异研究作为理解女性或男性之根本,主张性内差异大于性间差异;⑧建构对女性生活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方法,如对女性的敌意态度、传统社会性别角色信仰等;⑨在生活与自然情境中研究女性,避免情境剥离;⑩在关注女性的优势与能力的同时关注女性的问题;瑏瑡将性别差异置于权力机制的情境中而不是生物学基础之上进行分析。
第三,将权力关系看作是父权制社会关系的基础。①认为女性的屈从地位是基于权力不平等而不是女性的缺陷,探索权力影响女性生活特点的视角;②承认女性之间的差异是由权力差异所决定的;③关注研究者的权力地位对研究问题的影响;④在权力关系情境中研究女性的健康;⑤在父权制权力关系情境中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婚姻关系中的不平等、强奸事件中关于允诺的界定等等;⑥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探讨定型化的女性特征的基础,指出自然行为受权力和政治的影响;⑦关注并制止“谴责受害者“的倾向;⑧寻求赋权于女性的策略。
第四,将社会性别作为基本的分析范畴。①指出社会性别的多元概念,而不是仅仅将社会性别作为解释可观察行为的自变量;②探索作为刺激变量的社会性别对期望、评价与反应模式的影响;③承认社会性别是一种基于权力关系之上的社会建构;④强调作为一种主动过程的社会性别化在建构社会相互作用中的情境特征。
第五,关注语言使用中的权力的作用。①通过界定如性骚扰、殴打女性、约会强奸等来促进公众对“隐匿现象”的关注,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这些“隐匿现象”;②重构包含女性在内的语言,抛弃普遍的男性化的语言系统,促进发展一种性别公平的语言系统;③重新界定与重新建构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课题,如把强奸看作一种侵犯行为,而非性的自然的表达;④减少女性生活中公共与私人的二元划分;⑤承认语言与思维的相互作用。
第六,促进社会活动。①重构和修正社会心理学的理论、方法及目标,使之能够促进社会变化、减少权力不平等、公正地对待女性;②建立一个有益于女性而不是压迫女性的科学;③使研究结果得到正确的应用;④指导与政策、制度结构等有关个人的实践向有益于女性的方向发展。
女性主义社会心理学家罗特也在《社会心理学:人文主义的根基与女性主义的未来》一文中总结了女性主义社会心理学家共同的主题:①科学不是价值中立的;②两性在行为与能力方面的差异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证,这些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假设强化了男女机会不平等和权力不平等的现状;③性别是一种文化的建构,是一种正在持续的过程;④女性的生活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社会心理学必须以包括女性在内的整个人类而不是以男性、大学学生、异性恋或中产阶级的白种美国人为研究对象;⑤必须在一定社会、政治与历史的情境下理解问题的起源及数据资料;⑥社会性别不仅仅是被试的特征,而且是一个重要的刺激变量;⑦必须公开地承认和阐明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应用,女性主义的目标是寻求一个平等公正的社会;⑧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⑨多元方法可获取大量的研究信息和资料。(Lott,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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