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所有的暴君中,位卑的暴君是最残忍的,而在所有位卑的暴君中最残酷的要数学校中的暴君。目前,在所有文明国家中,一切种类的残忍行为都是被禁止的,甚至对动物妄施不仁也要受到正当的惩罚,有些国家对此有法律规定,而在所有这些国家这种行为都要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那么对于残酷地对待儿童人们为什么会如此普遍地不闻不问,或者更确切地说会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呢?
诚然,有些人会告诉我们他们自己所用的方法是极为仁慈的——他们的惩罚是不严厉的——或者说他们已废除了体罚。但是,我所反对的恰恰不是他们的严厉——我也不会冒昧地绝对断言在教育的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有体罚。我要反对的是他们对惩罚的用法——我要反对的是这个原则,即当教师和学校制度该受责备的时候,儿童却受到惩罚。(www.xing528.com)
只要这种情况还继续存在——只要教师不愿承担或无力胜任激发学生生龙活虎般的学习兴趣的重任——他们就不应该抱怨学生不用心听讲,甚至也不应该抱怨某些学生可能表现出来的厌学情绪。单调必然压抑青年人的心智。假如我们能亲眼目睹那难以言状的单调,难熬的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慢慢流逝,对课程他们既不喜欢也不理解其用途;假如我们还记得自己童年时所经历的同样遭遇,那么我们就不会再对学童的懈怠、对他们“勉勉强强地像蜗牛一样慢吞吞地去上学”感到诧异了。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在提倡懒散,或者要提倡那些甚至在办学最为有方的学校中也时常可以看到的不规范的行为。然而我想指出的是,为了防止上述种种情况成为普遍的现象,最好的途径是采用一种更有效的教学方式,用这种方式教学儿童更少放任自流,更少从事那些被动静听的令人讨厌的活动,更少因微不足道的、情有可原的失误受到严厉对待——而更多的是用问题来唤醒他们,用实例来激励他们,用慈爱使他们产生兴趣,并争取他们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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