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A.S.尼尔
奖励带来的危险不如处罚的危险大,但是奖品对孩子的破坏性影响却更有隐蔽性。奖励是多余的,而且是消极性的。为了奖品做一件事,就等于说这件事本身不值得做。
没有一个艺术家只为金钱报酬而创作,创造的快乐就是一种回报。报酬也是自由竞争社会制度里最坏的特色之一,压制对方是一种可耻的意向。
因为报酬会引起嫉妒,因此,它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不良的影响。一个孩子不喜欢弟弟,常常是因为妈妈一句“弟弟比你做得好”引起的。对他来说,妈妈的话是因为弟弟比他好而给弟弟的一种奖励。
当我们了解孩子对一切事物是自然而然产生兴趣时,便会知道奖励和惩罚的危险性了。奖励与惩罚都会影响孩子兴趣的发展。孩子真正的兴趣是他整个个性内在的生命力,它应该完全是自发的。
注意力可以逼出来,因为它们在我们知觉范围之内。我们可以勉强注意黑板,而心却在海盗上,因此注意力虽然能逼出来,兴趣却不能,没有人能逼我对集邮感兴趣,连我自己也不能逼自己去集邮。而奖励、惩罚都在强迫孩子对某些事物发生兴趣。
我有一个很大的菜园,在除草季节孩子们可以帮很多忙,命令他们来帮我做工是不成问题的,但是这些八九岁的孩子不了解为什么要除草,他们对除草没有兴趣。我有一次试探着问一群男孩:“哪个愿意帮我除草?”他们全体拒绝。我问他们为什么,回答是:“太单调!”“让它长好了!”“玩猜字谜玩得正起劲。”“不喜欢园艺!”
我也觉得除草无聊,我也想去玩猜字谜,凭良心讲,除草对孩子有什么好处?那是我的菜园,豆子发芽是我的成就,我还可以省下买蔬菜的钱。总而言之,菜园只和我自己的利益有关。我不能强迫小孩对他们没有兴趣的事情发生兴趣,唯一的办法就是花钱雇他们,然后,大家便都有兴趣了。我对我的菜园有兴趣,他们对赚外快有兴趣。
兴趣是利己的,14岁的玛德虽然也公然说她恨园艺,但还是常在菜园里帮忙,因为她并不恨我。她来除草是想接近我,这是她真正的兴趣所在。德瑞克也不喜欢除草,当他自告奋勇要帮我忙时,我知道他又想向我要那把渴望已久的刀子了,那才是他真正的兴趣。
报酬应当是主观的,应该是工作完成后一种自我满足的感觉。世界上有许多无聊的工作,像挖煤、装机器零件、挖下水道、计算数字等,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一般学校也可归入那一类,我们强迫孩子学习他们没有兴趣的科目,不过是想使他们将来能适应社会上的无聊工作而已。假如玛丽要认字或学数学,那应该是她自己有兴趣,而不应该是因为要博得妈妈喜欢,或想要得到一辆新自行车。
有位妈妈告诉儿子,假如他不吮指头,就可以得到一套无线电,这给孩子带来多大的冲突啊。吮指头是一种不能控制的下意识行为。孩子也许会勇敢而努力地改掉那个习惯,但是和一个不由自主的手淫者一样,他会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因而产生莫大的痛苦与罪恶感。
父母对孩子前途的恐惧常使他们贿赂孩子,“等你认字时爸爸就给你买一辆自行车。”这是踏入我们贪婪的、以利为先的文明的第一课。我很高兴,因为不止一个孩子情愿不识字,也不愿意要一辆新自行车。
另外一种贿赂方式是用感情打动孩子的心,“假如你每学期总是最后一名的话,妈妈会很难过。”以上两种贿赂的方法都没有顾及孩子真正的兴趣。
我对叫小孩子做事也有强烈的反感,假如要小孩为我们工作,一定要按他的能力给他报酬。假如我要修补一堵破墙,没有孩子愿意帮我搬砖头。但如果每担砖我出几分钱的话,他们就有兴趣了。但我不赞成孩子自己赚零用钱,父母的给予不应该要求回报。
处罚绝对不能带来公平,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公平的。法官不比一个捡垃圾的更加道德或正直。当一个主张“打倒军队”的反战主义者被捕后,一个保守而好战的法官很难对他作出公正的判决。
对一个在性方面有冒犯行为的孩子严加处罚的老师,一定有意无意地对性有很深的罪恶感。同样地,在法庭上,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法官,对被控同性恋的人的判决一定很严厉。
因为我们不了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许多被压制的心理冲突,所以我们不可能公正。这种不公正对孩子极为不利。大人不可能因教育而超越自己的情结。假如我们曾经为恐惧压制,我们便不能使孩子自由。我们只会把偏见全加到孩子身上。
假如我们试着了解自己,就不会把一肚子闷气发泄在孩子身上。从前我因为担心督学来或者和朋友吵了架就去打孩子,现在我的经验告诉我体罚孩子是不必要的。我已不再惩罚小孩,而且也没有处罚任何孩子的念头了。
最近我对一个很不合群的新生说:“你玩所有的把戏,只是想让我打你,因为你一生都在挨打。但你是在浪费时间,你随便怎么做,我都不会惩罚你。”他便终止了破坏行为,他不需要再心怀仇恨。
处罚永远是一种恨的行为。处罚的行为表示老师或父母恨孩子,而孩子也会感觉到这一点。挨打的孩子对父母表示出的那种明显的悔过或者其他亲热,都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感觉是恨,但他不得不把它乔装成爱,以避免他的罪恶感。体罚常常让小孩产生“我希望父亲死掉”的幻想,这种幻想马上就引起罪恶感——我居然希望父亲死掉,这多么大逆不道啊!这种悔恨使小孩表面对父亲表示亲热,但心里存在的是恨。
最糟的是,处罚和恨永远是恶性循环。体罚是恨的发泄,而体罚又给孩子带来更多的恨,更多的恨使孩子的行为更坏,于是就有了更多的体罚。结果孩子就成了无礼、凶狠和极有破坏性的仇恨者。因为被惩罚惯了,所以他故意犯错,以引起父母感情上的反应——假如不是爱的话,恨也行。因此小孩就挨打,然后忏悔,但是第二天他又重蹈覆辙。
我看到的自由儿童不需要任何处罚,因为他们不需要有很坏的行为。他用不着说谎和破坏东西,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身体是肮脏的,他不用反抗权威,或者怕他的父母,他也会发脾气,但那都是暂时的,而不是精神上的病态。
当然,什么是处罚和什么不是处罚很难分清。有一次,一个小孩把我最好的锯子借去,第二天我发现那把锯子被丢在外面淋雨,我告诉他,我以后不再借锯子给他了。这并不是惩罚,因为惩罚永远牵连到道德问题。让锯子淋雨对锯子是不好的,但是这并不是不道德。小孩应该知道,他不能借别人的东西而不小心使用,或者损坏别人的身体或财产。让孩子不顾别人受损而随心所欲,对孩子是有害的,这样会使他变成一个被宠坏的孩子,被宠坏的孩子将来会成为不良公民。
不久以前,有一个小孩转来我们学校,他在从前的学校里几乎威胁过所有的学生,甚至扬言要杀人。对他我也如法炮制,不久我就知道他不过是想用恐吓的方法来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已。(www.xing528.com)
有一天,当我走进游戏室时,我看见所有小孩吓得挤在房间的一边,另一边站着这个拿锤子的小土匪。他吓唬说,谁要是走近他,就要挨他一锤。
我严厉地说:“小家伙,不要胡闹,我们谁也不怕你。”
他抛下锤子就向我冲过来,一边咬我,一边踢我。
“你如果再咬我或踢我,”我平静地说,“我就要回敬了。”我真的说到做到。很快他就放弃了这场较量,跑出房间。
这并不是处罚,而是一种必需的教训,教训他不能因为要满足自己,就到处伤害别人。
普通家庭的处罚是因为孩子不服从,在学校里,不服从和傲慢也被看成很坏的行为。当我还是个年轻教师的时候,有体罚孩子的习惯,因为在那时的英国,教师可以打学生。我对不服从的孩子最生气,因为我的威严受到了伤害。我是教室里的上帝,就好像父亲是家中的上帝一样。惩罚不服从的人就是把自己当做全能的上帝,而且是唯一能辨别是非的上帝,此外不可以有别的神。后来,我在德国和奥地利教书。每次当地老师问我英国有没有体罚时,我就感到无地自容。在德国,如果老师打学生,他就犯了殴打罪,而且通常会受到处罚。在英国,学校鞭打孩子是我们最大的耻辱之一。
有一个大城市的医生曾对我说:“这里的学校有一个毒辣的老师,打孩子打得凶极了,常常有被打得神经紧张的孩子送到我这里来,可是我无能为力,因为舆论和法律都向着他。”
不久以前,报纸上有一条新闻,是关于一个法官对犯罪的两兄弟的一席话。他说,如果他们小时候多挨几次鞭子,就不会犯法了。但真相是,他们的父亲几乎每晚都鞭打他们。
就所罗门的鞭笞理论而言,它的负面影响比正面的大得多。没有一个能内省的人会打孩子或有打孩子的欲望。
我要在这里重申:只有和道德及对错观念连在一起的体罚,才会给孩子带来恐惧。假如一个顽童在街上用烂泥打掉我的帽子,而我回敬他一记耳光,他会认为这是我的正常反应,那孩子的心灵不会受到伤害。但是如果我去见他的校长,同时要求校长惩罚他,那惩罚带来的恐惧便对他产生很坏的影响。这件事马上变成一件和道德有关的事,小孩便会觉得自己犯了罪。结果不难想象,我会拿着被烂泥弄脏的帽子站在一边,校长坐在那里,严厉地盯着那孩子,他则低头站在另一边,他被我的威严吓坏了。当我在街上被打掉帽子时,我是没有威严的,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我当时回击他会让那孩子学到人生的重要一课:如果你打别人,别人也会生气地打回来。惩罚和生气不同,惩罚是冷静、有法律性而且含有很深的道德意义的,它宣称自己完全是为犯罪的人好(以死刑来说,则是为社会好),惩罚是一个人把自己当上帝,而以道德来判决他人的过程。
许多父母真正以为上帝是奖励与惩罚的上帝,所以他们也应该奖励或惩罚孩子。这些家长努力做到公平,他们常常说服自己,认为处罚孩子是为孩子好,“打在儿身,疼在娘心”并不是假话,而是一种很虔诚的自欺。我们必须了解,宗教和伦理使处罚变成一种表面上看来很有吸引力的制度,因为它使良心得到安慰,罪人们也会说:“我已经付出代价了。”
我演讲完毕回答问题时,有一个常来听演讲的人总是站起来说:“我父亲常拿他的皮拖鞋打我,我没有忘掉,先生,假如我从来没挨打,就不会有今天。”我从来没有勇气问他:“好吧,你今天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认为处罚不会对心理造成恒久的损伤,未免有些武断,我们不知道处罚一个人,在许多年后会有什么害处,我们只知道,许多在公共场所有猥亵暴露行为的人,都是小时候因许多无辜的性习惯而受过惩罚的牺牲者。
假如惩罚可以成功,也许我们可以拥护它。诚然,它可以通过恐惧压制的手段收到效果,但是有多少被罚的孩子因元气受损而一辈子没有活力,有多少孩子因反抗而变成害群之马,这些是无法估量的。我从未听见一个家长说:“我用打骂来管教我的孩子,他现在是多么好啊!”相反,我不知听了多少这样可悲的故事:“我打也打过了,道理也讲过了,我什么方法都用尽了,他却是越变越坏!”
被惩罚的孩子的确越变越坏。最糟的是,他将来会变成一个爱体罚的家长,而“恨”就一代一代不断绵延下去。
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有些很慈爱的家长会容忍一所对孩子残酷的学校呢?”表面上看来,这些家长很关心他的孩子有没有受到良好教育,但他们忽略了一点,就是严厉的老师以处罚而不以开导来启发孩子的兴趣,结果许多优秀学生后来到社会上都藉藉无名。他们当时追求上进,都是由于父母在后面督促,而自己对那些功课却很少真正有兴趣。
怕老师和怕处罚终会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为每个成人都是父亲或母亲的象征。每次被老师处罚时,孩子都会害怕和憎恨成人的象征——他的父母。我听见一个13岁的孩子说:“我从前的校长常常打我,我不知道爸爸妈妈为什么还要留我在那个学校读书,他们知道他是个恶魔,但是他们好像不在乎。”
以说教作为惩罚甚至比鞭打更有害,那些说教是多么可怕啊!“你难道不晓得你做的是错的吗?”孩子一边哭一边点头。“说你后悔了!”
用说教来惩罚是训练骗子和说谎者的上策。更坏的是当着小孩的面为他犯罪的灵魂祈祷,这几乎是不可饶恕的,因为这样一定会让孩子有极深的罪恶感。
另外一种不伤害身体,但对孩子的发展也同样有害的便是唠叨。我听见母亲终日对她10岁的女儿唠叨不停:亲爱的,别晒太阳……小心肝,不要去碰栏杆……不行,乖孩子,你今天不能游泳,你会伤风——唠叨绝不是爱的表现,那只是母亲的一种被恐惧所掩饰的不自觉的恨而已。
我希望宣扬惩罚的人都能去看看并体会一部有趣的法国电影。它讲的是一个骗子的故事。那个骗子小的时候因做错事被罚不准吃晚饭,没想到晚饭里有一道菜是毒蘑菇。后来,他看着全家人的棺材一个个被抬出去,便下结论说做好人是不值得的。这是一个寓意深远但不道德的故事,我想许多惩罚孩子的家长都不能会意。
【注释】
[1]选自《夏山学校》,〔英〕A.S.尼尔著,王克难译,南海出版公司,200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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