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而这种有目的的行为,都是出于对某种需要的追求。这就是说,需要,是驱使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原动力。毫无疑问,执行也是一种行为,但它不是一种偶然的行为,它是“人在某种强烈的主要内在需要的驱动之下所产生的一种必然的、持久的行为。”[2]
人的强烈的主要内在需要都有哪些呢?1943年,马斯洛在他所著的《人类激励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他认为,人类有五个层次的需要:
第一,生理的需要。这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它包括饥、渴、衣、住、性等方面的要求。马斯洛认为,这些需要还未满足到维持生存的程度时,其他的需求不会起到激励作用。因此,生理上的需要是推动人们行动的最强大的动力。
第二,安全的需要。这是人类要求保障自身安全,避免失去工作、丧失财产的需要。马斯洛认为,当人的生理需要满足之后,安全的需要就作为支配动机出现了。(www.xing528.com)
第三,感情的需要。这一层次的需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友爱的需要,即任何人都需要爱和被人爱;二是归属的需要,即任何人都有一种归属于一个群体的感情,希望成为群体中的一员。马斯洛认为,如果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都得到了满足,就产生了感情的需要。感情的需要比生理的需要细致。
第四,尊重的需要。除少数病态者外,社会上任何的人都希望自己的社会地位稳定,自己的能力和成就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因此,尊重需要又可分为内部尊重和外部尊重两类。内部尊重,就是人的自尊,希望自己能胜任各种工作,能独立自主;外部需要,就是一个人希望自己有地位、有声望,能受到别人的尊重,能获得别人的高度评价。
第五,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认为,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一个人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的需要。
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阶段会产生不同的主要需要,这些需要就是执行的动因,是导致执行这一行为产生的内在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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