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梁漱溟先生曾经说过,中国文化是一个“理想自理想,现实自现实,终古为一不落实的文化”。
梁漱溟的话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从春秋战国时天马行空般的论辩,到魏晋盛行的清谈之风,无一不是这种不落实文化的反映。
这种不落实的文化,对后世有着很深远的影响。以至于我们现在的许多人根本就没有落实的意识,更何况强烈的落实意识。
所谓落实的意识,就是落实的观念深入人的内心,并外化为自觉的行动。有一位领导干部讲,他在某县担任县委书记时,给县委办公室的一位同志布置了一项工作。过几天,他去询问这位干部,这项工作落实了没有,结果,这位干部瞪大了吃惊的眼睛问:“您还没忘?过去给我布置工作的干部,我没落实,他早就忘了。”我们看,不管是接到工作任务不去落实的干部,还是部署下工作任务不去检查是否落实的干部,缺少的都是落实的意识。正因为我们许多人缺少落实的意识,所以,有任务不完成,有制度不遵守,有规则不遵循的现象屡见不鲜。
说到有制度不遵守,有规则不遵循,媒体上曾经登载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位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交了个美国女朋友。一天傍晚,他跟女朋友开车进城。走在十字路口,红灯亮了,他看看左右没有警察,路口也没有摄像头,就开着车闯过了红灯。晚上回家之后,女朋友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要离开他。他不解地问:“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女朋友回答:“你连红灯都敢闯,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这位留学生学成归国之后,结识了一位中国姑娘。接受在美国的教训,他在过马路时,再也不敢闯红灯。有一天,他跟女朋友上街,遇到了在美国相似的情况。面对红灯,虽然没有警察、没有摄像头,他依然等待在路口。女朋友说:“等什么呢,等菜呢。赶紧开过去。”他看了一眼女朋友,没理会,一直坚持到绿灯亮了才开过去。晚上回到家,女朋友也跟他吹了。他奇怪地问:“你怎么也跟我吹了?”中国女友对他说:“你连红灯都不敢闯,还能干什么?”
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无法判定,但这个故事无论真假都形象地说明有落实意识和没有落实意识的不同。一个具有落实意识的人,不管是否具有外力推动,是否具有外力监督,他都会一丝不苟地按照规则、制度要求去做;而一个没有落实意识的人,则是在有外力推动、外力监督的情况下,可能会按照规则、制度要求去做,否则,就放任自流了。
在现实工作中,组织成员缺乏强烈的落实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只重形式,不管实效。2011年3月1日,时任中央党校校长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发表了题为“关键在于落实”的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他引述了一副对联来批评这种现象。他说:“有一副对联,上联是‘你开会我开会大家都开会’,下联是‘你发文我发文大家都发文’,横批是‘谁来落实’,这是对‘文山会海’的讽刺。开会是为了了解情况、倾听意见、集思广益,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制定文件,是为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提供遵循和依据。因此,开会和发文件是必要的,也是工作的重要环节。但是会议精神和文件再好,如果不落实,仍会劳而无功。”
就目前情况而言,一些单位和部门依然存在着像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引述的那副对联所描述的情况。
第二,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现实工作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组织成员也抓工作落实,但是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所以工作任务还是不能有效地落实好。比如,一些人部署工作时,雷声大;落实工作时,雨点小。工作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热衷于搞“达标活动”,表面上看轰轰烈烈,热热闹闹,而实际上没有解决什么根本的问题。
要知道,抓工作落实,不抓肯定不行,但抓而不紧、抓而不实也不行。正如毛泽东同志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指出:“对主要工作不但一定要抓,而且一定要抓紧……抓而不紧,等于不抓。伸着巴掌,当然什么也抓不住,就是把手握起来,但是不握紧,样子像抓,还是抓不住东西。”
第三,遇事推诿,不负其责。古时候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
某年,江苏泰兴县发生了蝗灾。县太爷不愿意承担责任,就报告他的顶头上司:“本县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蝗灾,蝗虫是从我们的邻县如皋飞来的。”(www.xing528.com)
随后,他又写了一封公函给如皋县的县令,让如皋县令差人捕捉蝗虫。
如皋县令见了公函,则大笔一挥回应道:“蝗虫本是天灾,并非县官无才;即从我县飞去,还请贵县押来。”
这位泰兴县令是典型的遇事推诿,不负其责的官员。正是由于他的推诿和不负其责,导致了当地蝗虫泛滥成灾。
事实上,当今社会也不乏“泰兴县令”,2010年8月18日的《新华日报》就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情:
7月24日中午,一辆外地卡车从NT市区交通要道口经过时,意外坠落一块楼板。
当日12时47分,“12345”值班人员接到一个求助电话:在市区长江南路五山公寓路口西侧快车道上,有一整块楼板横在马路上,存在明显事故隐患,请有关部门迅速到现场处置。
在核实准确方位的基础上,“热线”紧急“派单”到城管部门,但城管回应称“整块楼板不好处理,城建部门应该可以处理”。于是,“派单”电话打到城建热线。城建热线一位戴姓值班干部反馈:按职责此事属于城管。第三次电话通知城管后,一位姓王的先生称因没有器械将楼板抬起,还是应该由城建部门处理。6轮互推后,“皮球”被踢给了环卫部门,该部门一位姓金的班长回复,环卫只能清理路面小型抛撒物,由于该楼板体积较大属于路面障碍物,已超出他们可清理的范围。
这样的“皮球”一踢就是4天。到28日,楼板还躺在路上无人问津。无奈之下,“热线”的第8个电话打给了公安110。公安迅速回复:民警已及时设立了警示标志,并正在处理。随后把楼板从路面移到了绿化带内,但如需彻底清障,需要其他部门配合。
“处理这件事情的经过,让我们筋疲力尽。”一位“热线”工作人员说,“我们实在不知怎么向市民解释。”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些部门没有一家口头上不高度“重视”的,而且,还把这种“重视”体现到“行动”上。公安部门提供的现场监控录像显示:在4天“热线”交办过程中,有关部门也曾派人实地“察看”。然而,镜头中相关单位“领导”仅仅是在事发现场东瞧瞧、西望望,指指点点,然后什么表示也没有就走了。如此这般,先后有三拨人马来过。
28日下午,该市信访局和政府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不放心,专门赶到现场看办理结果发现,被公安移到绿化带内的楼板已被搬走。经打听得知,绿化带中的楼板原来还是附近一女店主自掏腰包请人搬走的。这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热心市民说,这部门、那单位,来了好几拨,东指指,西点点,就是不动手。我一想,算了,自己出点钱请人帮个忙,以免不知情的人脚下不注意撞上去。
8月5日,NT市信访局主持“关于一块楼板处置过程”情况通报会,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相关部门不仅不检讨,反而拿出政府赋予的职责权限文件“振振有词”表白责不在己。
这篇报道的基本线索是:市政府服务热线接到电话:有一整块楼板坠落横在马路上,存在明显事故隐患。于是,热线开始处理:城管称“城建部门应该可以处理”,城建称“按职责属于城管”,环卫称“已超出他们可清理范围”,公安称“正在处理,彻底清障还需其他部门配合”。“皮球”踢了4天,最后有群众自掏腰包请人搬走楼板。事后,相关部门还拿出政府赋予的职责权限文件,称“责不在己”。
真的是“力量不足、需要配合”?真的是“责不在己”?显而易见,不是权限问题、能力问题,而是作风问题,是责任心问题。一些人没有责任心,遇到问题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能将就则将就;有风险的工作不愿干,有困难的工作不去干,得罪人的工作不想干,在其位不能谋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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