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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提高社会自治能力

时间:2023-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社会自治能力的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这些都在客观和主观上要求社会治理模式的改进,在求同存异中形成社会共识,在包容多样中扩大社会认同,要求大力培育社会自治能力。但是当下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管理问题上的认识偏差,对社会自治能力的提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适应社会自治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思路。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提高社会自治能力

中国社会自治能力的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也从根本上开始了我国城市基层治理方式的转变。随着以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改革的不断推进,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不断趋向解体,社区居民自治在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中应运而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和国家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是一个历史性的标志。它不仅给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而且从根本上松动了传统“单位制”的根基,促使传统“单位制”走向解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中国原有的社会权力格局。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对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统管和社会资源完全由其垄断的局面发生了重大改变,政府的权力边界逐渐明晰,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日益强大,而社会则逐渐独立出来成为自治的领域。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构建一种全新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形成一种与社会分化程度相吻合、有利于现代化因素生成的社会整合机制已成定局。具体而言,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实现自我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着更高的期待。这些都在客观和主观上要求社会治理模式的改进,在求同存异中形成社会共识,在包容多样中扩大社会认同,要求大力培育社会自治能力。

随着以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改革的不断推进,与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的不断解体,“公社”“居委会”逐渐被“乡村”“社区”所替代,这种称呼上的转变标志着中国社会自治开始蓬勃发展。在本质上,社会自治是自治民主的基本表现,是民主实施的具体化基层化的基本形式,也是培养公民民主参与的意识能力和热情的重要形式。但是当下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管理问题上的认识偏差,对社会自治能力的提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第一种是全面控制的思维,这是当下中国各级政府在具体社会管理中频陷被动的根源。比如对于村级直选还有不同的看法,认为对村民放开选举将最终导致国家力量的消退、对乡村社会的失控,从而不利于党和国家的利益。这种认识的根源在于,面对多元化的社会力量的崛起和公民社会的成长,各级党政干部无法有效应对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官员权力行使边界之间的冲突。第二种是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思路,造成对社会冲突与稳定问题认识出现偏差。在维稳思路的主导之下,正常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危险往往被无限放大,对人民群众正常的言论过分担心和提防,从而很容易将不同的意见或者本来很正常的另类事物和观点都看作是敌对的因素,其结果不仅造成了自己进行选择的范围越来越窄,而且导致在处理诸如新时期社会矛盾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僵硬和无效。必须摆脱这种僵化的旧思路,才能给社会自治留出充足的空间,从而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和谐的社会。

为了适应社会自治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思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新的政治理念,它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国家统治”让位于“国家治理”,“社会管理”让位于“社会治理”,词汇上的差别隐含着的是理念的转变。习近平同志曾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不难看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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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5日,邵武市网格化“民生110”服务中心谢英娥(左)和邱英(右)在处理群众求助服务工作中。

近年来,福建省邵武市进一步深化落实“三级联动、重心下移”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以创新社会治理为抓手,深化民情工作,全面推行“民生110”社会网格化服务,通过收民情、汇民意、解民忧、释民惑,及时回应百姓服务诉求,实现了“四全服务”(服务区域全覆盖、服务时间全天候、服务内容全方位、服务部门全联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地解决了百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该市自2014年2月启动“民生110”便民服务以来,共受理电话26000多个,办结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97%,为2400多户困难群众提供了政府“购买服务”。  (新华社记者 林善传 摄)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四条标准,即法制化、民主化、文明化和科学化。首先是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通过法律制度厘清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好什么”并做好擅长做的事情。与传统的统治不同,国家治理的权力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或者国家公共权力,而是多元的,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国家治理的性质也是协商性的而非传统的强制性,权力的来源和运行方向不是单一的自上而下,更多的是平行的,治理的范畴以公共领域为边界,比统治边界,宽广得多;关于达成的效果,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管理多为头痛医头、就事论事,而治理更注重事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有机结合,效果往往事半功倍。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种偏重于工具性的政治行为。无论在哪一种社会政治体制下,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多的公民支持,有良好的国家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治理体制也是政治体制的重要内容。但是,归根到底,治理是实现一定社会政治目标的手段,相对于国家的统治体制而言,治理体制更多体现了工具理性

培育公民社会,增强社会自治能力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健康成熟的公民社会将吸引政府转移职能,更多地将社会的事情交给社会去办,发挥政府和社会在协同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合格有效的协同治理,要求参与主体之间有明晰的权责关系。只有明确多元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彼此之间才能形成相互的认可。而实现协同治理的重要路径就是利益相关方对彼此的信任,坚持合作与沟通,如果在协同治理的过程中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不理性的要素占据主要逻辑,冲突就会成为主要话题,而伴随着冲突的进展,各方利益和原则立场就会慢慢不可调和,这时候综合性、系统性战略布局就会失去作用,甚至成为一种更为难解和更为难以落实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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