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值的尺度看,底线是罪恶的最后屏障。在日常用法中,底线有着鲜明的道德色彩。在很多时候,“没有底线”就是罪恶的同义语。在生活中,善恶意识和美丑观念是一种价值判断,是人的价值理性或目的理性在现实生活中的表达,它指引着人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向着一定的价值追求安排自己的生活。在人的生活中,价值系统至关重要,它表达的是人的理想追求。正是在理想的牵引下,人摆脱了单纯的肉欲的控制。在满足了吃、穿、住、行的基本生存需要之后,并没有停下来睡大觉,而是创造了丰富的精神和文化产品;甚至在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也能从事崇高的事业。这种价值系统使人的生活具有了动物所不曾有过的意义,让人的生活具有动物所不曾有的尊严。善恶意识和美丑观念构成了人与动物的重要差别。一旦某个人善恶不分,美丑不辨,弃善从恶,舍美求丑,他就丧失了人本应具有的高贵和尊严,那么与动物并无二致。可见,能够按照价值尺度来规划自己的生活,是人之为人的重要特征。
在我们的道德判断中,善良和丑恶是一对矛盾统一体。道德上的善良和美好是没有上限的,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缺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楷模,比这一层次更高的道德圣人也不是没有。对于社会的大多数而言,我们没有必要要求人人都做道德上的楷模,以遥不可及的道德标尺来衡量芸芸众生的行为。但是,我们却必须警醒,每一个人都不能践踏道德的底线。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提出,人由低至高有四种不同层次的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做人的境界不同,理解把握底线时的价值尺度亦有不同:对于自然境界的人来说,他的底线是,确保个人的本能正常运转;对于功利境界的人来说,他的底线是,凡有损于个人名利的都不能做;对于道德境界的人来说,他的底线是,为人处世要以利他为原则;对于天地境界的人来说,他的底线就是个人与天地相通融。一个人的境界不同,他在生活中待人接物的底线也不同。相对于道德上让人景仰的圣洁与崇高,人之为人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底线显得更加重要。可以说,能否守得住道德底线是一个人的最低要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那些践踏道德底线的人并非从一开始就无恶不作,他们往往是由于没能把握住行为的道德边界,今日在道德底线上放松一丝要求,明天再放松一丝要求,久而久之,量变的积累突破了质变的限度,这个人就可能变得无恶不作。
底线的价值维度还有另一层含义,底线是一种行为对社会有无价值的标尺。守住底线、在底线的要求之上行动,我们的行为对于社会才具有积极的、正面的价值,才能给社会带来福利,从而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回报。底线失守、在底线的要求之下行动,我们做出的行为对于社会就会只剩下负面的、消极的价值,会给社会带来创伤和破坏,最终将遭到社会的惩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之所以劝诫别人不要践踏底线,是因为底线是道德最后的屏障,是善恶和美丑的分界线。行为人一旦踏破底线,他的行为就会从善良转变为丑恶。作为社会的一员,一旦在生活中丢掉道德的高地,被贴上丑恶、罪恶的标签,留给行为人的必将是众叛亲离的悲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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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人生的境界》
关于人生的四种境界,冯友兰先生有过这样的解释:(www.xing528.com)
一个人做事,可能只是顺着他的本能或其社会的风俗习惯。就像小孩和原始人那样,他做他所做的事,然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这样,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自然境界。
一个人可能意识到他自己,为自己而做各种事。这并不意味着他必然是不道德的人。他可以做些事,其后果有利于他人,其动机则是利己的。所以他所做的各种事,对于他,有功利的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功利境界。
还有的人,可能了解到社会的存在,他是社会的一员。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他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有这种觉解,他就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或如儒家所说,他做事是为了“正其义不谋其利”。他真正是有道德的人,他所做的都是符合严格的道德意义的道德行为。所以他的人生境界,是我所说的道德境界。
最后,一个人可能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有这种觉解,他就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他了解他所做的事的意义,自觉他正在做他所做的事。这种觉解为他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天地境界。
这四种人生境界之中,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是人现在就是的人;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是人应该成为的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自然境界最低,往上是功利境界,再往上是道德境界,最后是天地境界。它们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自然境界,几乎不需要觉解;功利境界、道德境界,需要较多的觉解;天地境界则需要最多的觉解。道德境界有道德价值,天地境界有超道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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