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南方开发的几个问题
内容提要 六朝时代是南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 同时也是在魏晋南北朝总的衰退背景下展开的, 不利的气候环境以及开发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灾害都影响着南方开发的深度与广度。在南方社会经济发生了 有别于汉代质的变化的同时,汉代发展落后的局部地区后来居上,远远超过汉代水平; 但一些汉代社会经济发 展迅速的地区却呈现出明显的衰退迹象,长江流域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并非都呈上升趋势。在六朝这一特定时 期,大族广占依附人口及封占山水, 是南方开发中必要的先进生产力形式, 应予充分肯定。 关 键 词 六朝 经济开发 自然环境 地区差异 局限
六朝江南开发的环境问题
中国历史上的魏晋南北朝时期, 亦即长江流 域的六朝时代, 是大气环境相对干旱寒冷的时期, 这是业已得到研究证实的事实。①六朝时代与气 候环境相关的文献记录, 不仅可以使我们对于这 一时期南方开发的自然环境有一个较全面的把 握, 这些记录所体现出来的区域性特征, 也可以使 我们加深对于这一时期江南各地区经济状况的认 识。 六朝时代南方的开发有多种层面的内容, 包 含土地开垦、城市发展、社会文化进步等方面, 农 业生产无疑是这些进步的基础, 而寒冷干旱的总 的大气环境, 意味着六朝时期南方的开发并不是 在一个较好的自然环境中进行的。《晋书》、《宋 书》、《南齐书》以及《隋书》中的《五行志》, 都有关 于这一时期南方气候异常阴冷的记录。 如《晋书》 记吴嘉禾三年九月初,“陨霜伤谷”; 次年七月,“雨 雹, 又陨霜” ; 赤乌四年,“大雪, 平地深三尺, 鸟兽 死者太半。 ” 但此种记录并不全面。《三国志》卷
65《贺邵传》称吴主孙皓时贺邵上书说: “自比年以 来, 阴阳错谬, 四时逆节, 日食地震, 中夏陨霜。 ”尽 管我们相信孙吴后期, 即公元 270 年前后, 长江流 域确曾有“中夏陨霜”的情况发生, 却没有准确的 史料加以说明。《南齐书·五行志》 记建元三年 ( 481 年) ,“十一月, 雨雪, 或阴或晦, 八十余日, 至 四年二月乃止” ; 永明十一年( 493 年) ,“三月戊寅 起, 而其间暂时晴, 从四月一日又阴雨, 昼或见日, 夜乍见月, 回复阴雨, 至七月乃止” , 夏日阴雨连绵 达三个月以上; “永泰元年( 498 年)十二月二十九 日雨, 至永元元年( 499 年)五月二十一日乃晴” , 雨期绵长近六个月。如此长的雨雪天气, 反映气 候偏冷的事实, 不仅对农业生产非常不利, 也意味 着维持社会发展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 水旱灾害是农业生产最大的威胁。“江南卑 湿” , 相对于黄河流域, 即便总的大气环境以干旱 为主, 水患仍是六朝南方主要的自然灾害, 并随着 开发的进程愈益严重。 从文献中关于六朝时代频 繁的水灾记录所表现的特征看, 发生频率最高的 地区为“京邑” , 即当时建康今江苏南京地区, 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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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太湖流域, 再次为荆襄地区②, 赣江流域较为少 见, 湘江流域仅只一见, 珠江流域基本上无水灾记 录。除了六朝统治者更关心发生于京城地区及统 治中心区域的灾害情况外, 同样反映了当时南方 社会经济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地区性差异, 水灾频 繁的地区既是社会经济繁荣的地区, 亦是自然生 态环境较差的地区。 建康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才兴 起于古丹阳湖区的一座城市,至南朝梁时已拥有 一百多万人口。如此规模的城市, 成片的官衙民 居, 必然改变当地原始的水体结构, 使原有的河 流、湖泊消失。 娄湖、青溪、淮水这些孙吴时代的 湖泊、水渠与运道, 在南朝中期已被宅第民居所侵 占, 因而一遇大水, 便成灾害。南朝时御道行船、 百官于大水时赴救太庙等史实, 足以说明问题。 至于太湖流域、宁绍平原, 作为东晋南朝时社会经 济最繁荣的地区, 南朝时会稽郡民间自发出钱维 修塘埭, 也有新开人工渠道使太湖水入海通畅的 动议, 河流、湖泊的原始状态亦有很大的改变。频 繁的水灾不仅是自然气候波动的结果, 亦是经济 开发的副产品。 相对来说, 赣江、湘江以及珠江流 域全面开发还有待时日, 因而大水亦难成灾。 尽管旱灾记录远较水灾要少, 仍是六朝时代 极有威胁的自然灾害。《建康实录》卷 2 称吴嘉禾 四年( 235 年) ,“自去冬不雨至于五月” , 不雨期长 达半年以上。《晋书·五行志》记东晋一代旱灾共 30 次, 多记为“ 旱” 、“大旱” , 或“冬旱” 、“夏旱” 。 太宁三年(325 年) ,“自春不雨, 至于六月”; 次年 亦即咸和元年,“ 夏秋旱, 自六月不雨至于十一 月。 ”咸和五年五月、六年四月、八年七月均有“大 旱”发生, 而咸和九年“ 自四月不雨, 至于八月” 。 咸康六年六月,“时天下普旱, 会稽、余姚特甚, 米 斗直五百, 人有相鬻者。 ”东晋末年旱灾频发, 隆安 五年秋夏大旱, 至十二月不雨, 义熙九年,“秋冬不 雨” , 次年,“九月, 旱。十二月又旱, 井渎多竭。 ”这 些旱灾基本上未指明发生地区, 无疑可以理解为 京城建康为中心的江浙地区, 而其中三次特别记 明的灾害发生地, 均在上述地区。 建武元年( 317 元)六月,“扬州旱”, 咸康元年( 335 元)六月长江 流域普遍受到旱灾,“会稽、余姚特甚” , 咸安二年, “三吴大旱, 人多饿死。 ”这表明, 同样的旱灾对于 “三吴”地区的影响更为强烈。 从南朝诸史纪、志检得旱灾记录共 13 次, 这
一定程度上表明南朝时期旱灾影响南方的频率较 低, 但有准确地域记录的仍基本上是京城建康为 中心的江浙地区。 据《宋书·五行志二》及同书《范 泰传》, 元嘉四年夏旱,“通川燥流, 异井同竭。 老 弱不堪远汲, 贫寡单于负水。 ”大明七年、八年,“东 诸郡”接连发生大旱,“甚者米一升数百, 京邑亦至 百余, 饿死者十有六七。 ” ③梁天监元年,“大旱, 米 斗五千, 人多饿死。 ” ④大宝元年,“自春迄夏大旱, 人相食, 都下尤甚。 ” ⑤偶尔发生的旱灾亦造成巨 大的灾难。 “丈夫早夭”在司马迁看来是抑制南方社会发 展的一个因素, 疾疫是东汉中期以后直至魏晋南 北朝时期造成人口剧减、社会衰退的主要原因, 同 样影响了六朝时代的社会发展。 东晋时史书记 “大疫”七次, 其中永昌元年( 322 年)大疫,“死者 十二三” ⑥, 差不多同一时期, 黄河中下游地区亦 发生大疫, 同样“死者十二三”⑦, 而山西、关中“疫 气大行, 死者十三四” ⑧。则东晋境内大疫不应只 发生在京城地区。20~ 30%的人口死亡, 比当时 任何一场战争造成的死亡人口更多。 太元四年 ( 379 年)冬江南发生大疫, 一直延续至次年五月, “多绝户者” ⑨, 死亡人数当亦不少。 据《宋书·五 行志五》, 南朝宋 60 年间, 京城建康发生五次疫 疾, 泰始四年“普天大疫” ,“ 民大疾, 死不收。 ” ⑩ 《宋书》卷 91《孝义·吴逵传》 称吴兴乌程人吴逵, “经荒饥馑, 系以疾疫, 父母兄弟嫂及群从小功之 亲, 男女死者十三人。 逵时病困, 邻里以苇席裹 之, 埋于村侧, 既而逵疾得瘳, 亲属皆尽, 唯逵夫妻 获全。 ”同卷《范叔孙传》称: “ 范法先父母兄弟七 人, 同时疫死,唯余法先, 病又危笃, 丧尸经月不 收。 ……又同里施渊夫疾病, 父母死不殡, 又同里 范苗父子并亡, 又同里危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 二 人丧没。 ”又称: 义兴人许昭先之舅“夫妻并疫病死 亡, 家贫无以殡送” 。吴逵夫妻亲人因同一疾疫死 亡达 13 人, 虽不见得就是泰始四年之事,范叔孙 所居里病死者亦不见得为同一年之事, 却可想见 当时疫疾危害之烈。 南齐未见大疫记载, 但事实上一些地区疫疾 仍十分严重。《梁书》 卷 52《止足·顾宪之传》 说: “齐高帝即位, 除衡阳内史。 先是, 郡境连岁疾疫, 死者太半, 棺木尤贵, 悉裹以苇席, 弃之路傍。 ” 梁 时, 建康城中亦屡有大疫, 中大通元年( 529 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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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南方户口竟然是零增长。 陈朝与孙吴国境大致 相当, 陈灭亡时, “隋家所收, 户五十万, 口二百 万” 4 4, 户口数竟比吴亡时还要少。 由比较局部地区的人口记录, 我们也可以看出 上述现象。 东汉时会稽、吴、丹阳三郡所统地域, 相 当于东晋南朝扬州, 永和五年共有 423763 户、1812432 口, 同一时间赣江流域的豫章郡为 406496户、1668906 口, 而湘江流域长沙、武陵、零陵、桂阳 四郡共有 649833 户、2813266 口。显然, 东汉中期 湘江流域的人口密度高于赣江流域, 更远高于“江 东” 。 对应这三个地区,《宋书·州郡志》所显示的户 口记录分别为: 扬州 247108 户、1605694 口,江州 53763 户、376986 口, 湘州(计入刘宋时改隶于郢州 的武陵、巴陵二郡) 51975 户、419442 口。 将这些数 字制成下表, 以便比较: 户 数 口 数 东汉永 和五年 南朝宋末 东汉永 和五年 南朝宋末 扬 州 423763 247108 1812432 1605694 江 州406496 53763 1668906 376986 湘 州 649833 51975 2813266 419442
就官方统计数字看,南方任何一个区域在南朝 极盛的时候, 户口均未达到东汉中期的水平, 当然 如众多学者业已指出的那样, 官方统计的户口数绝 不是南方实际存在的人口总数。 当时还有一些散 见的人口数字, 确也说明官方的户口数字与实际存 在的人口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如西晋灭吴之初, “广州南岸周旋六千余里, 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 及 桂林不羁之辈, 复当万户, 至于服从官役, 才五千余 家。 ” 4 5检《晋书》卷 15《地理志下》, 广州(辖地相当 今广东全省及广西部分地区) 10 郡 68 县有 43120 户, 桂林郡 8 县只有 2000 户。 以此官方记录与上 引史料对照, 知西晋在广州掌握的全部编户还不及 “广州南岸”即广州治所番禺(今 广州市)以西以南 地区“不宾属者”的数量多, 桂林郡的编户只有该郡 实际户口的五分之一。东晋南朝, 岭南地区局势稳 定, 有理由相信这一地区的户口一直处于不断的自 然增长过程中。 南朝宋广州辖地与西晋时相当, 检 《宋书》 卷 38《州郡志四》, 南朝宋大明八年( 464 年) , 广州有 40359 户、188264 口, 其末年有 49726 户、206694 口, 前者甚至低于西晋时的户口记录, 后者虽略高于西晋时的户口, 但出于上述因素, 我
们仍有理由相信,这还是大大低于广州的实际人口 数。《魏书》卷 65《邢峦传》记邢峦于北魏正始二年 ( 505 年)率军袭取汉中时奏称: “且益州殷实, 户余 十万” ; “且梓潼已附, 民户数万” ; “巴西广袤一千, 户余四万。 ”据《宋书·州郡志四》, 刘宋后期, 益州所 领民户总数为 54042 户,只有邢峦所说 10 多万户 的一半, 而梓潼领 3034 户, 巴西领 4954 户, 分别只 相当于邢峦所说的 1/ 10。可见,《宋书·州郡志》所 记远不是益州民户的真实情况。 因此, 学者们根据各自的理由与一定的文献史 料验证, 力图对六朝时代南方人口总量作出判断。 葛剑雄先生判断南朝宋元嘉二十七年( 450 年)境 内实际人口应在 1800-2000 万之间, 而梁末人口 高峰值与此相近, 陈境当有 1500 万人口。 根据这 种判断, 南方官方著籍户口, 只是实际户口的1/ 4 -1/ 5。 4 6 按照这种判断, 将上表所列刘宋时扬州、江州 及湘州官方著籍户口数放大 5 倍, 以反映各地实际 的户口状况, 我们会发现, 扬州区的人口数较东汉 中期增长了 4 倍多, 江州仅能与东汉中期持平, 而 湘州仍远不及东汉中期的水平。我们相信, 经济越 发达的地区, 富室豪族也越多, 人身依附关系发育 得也更充分。 或者说, 六朝时代, 湘、赣流域著籍户 口与实际人口的差异程度应小于扬州地区。 因此, 两组数字相对照, 我们无疑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 六朝时代长江以南各地区的人口布局与两汉时代 呈现极大的差异, 江东地域人口增殖的速度高于赣 江流域、更远高于湘江流域。 这必然对南方各地区 的社会经济面貌带来更为深刻的影响。 北方流民南下地域的选择, 应是南方各地区人 口布局与东汉中期呈现极大差异的重要原因。 六 朝时期, 北方流民对于南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亦 为公论, 但我们与其笼而统之地强调北方流民对江 南开发的促进作用, 还不如说北来流民对扬州区经 济发展的作用。东晋南朝, 政治中心所在的扬州区 接受北来流民最多。 如果说“庇大姓以为客”的下 层群众多数还是因为地理的原因, 选择最有利的路 线南逃至江东, 支撑东晋政权的百余家士族无疑主 要因为政治上的归依而选择了建康, 进而卜居于与 建康间往来方便且有山泽可垦以建立家业的浙东。 与此相应, 能说明北方流民大量南迁至赣江流域的 史料, 只有“流人万计, 布在江州” 4 7一条, 湘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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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一条也没有。 南朝时扬州地区人口较东汉中期增长 4 倍以 上, 而赣江特别是湘江流域南朝时代人地关系与东 汉中期差别不大, 这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前文所描 述的南方各地区环境状况: 官方记录的水旱灾害主 要发生在扬州地区, 而湘、赣流域甚少; 成群的野生 动物更主要出现在湘赣流域, 而扬州区域相对较 少。 史实还表明, 六朝时期, 扬州区域水利工程兴 建如火如荼, 湘赣流域却不见有重要的水利工程建 设。东晋时, 豫州刺史庾翼因“诸郡失土荒民数千 无佃业” ,“表移西阳、新蔡二郡荒民就陂田于寻 阳” 4 8。寻阳即今九江, 则鄱阳湖区亦有陂塘兴建。 东晋南朝, 南康郡(治今江西赣州市)有属县名陂县 或陂阳县,或许当地兴建过重要的陂。《水经注·赣 水》说: 豫章(今江西南昌市)有南塘,“汉永元中, 太 守张躬筑塘以通南路, 兼遏此水。……每于夏月, 江水溢塘而过, 居民多被水害。 至宋景平元年, 太 守蔡君, 西起堤, 开塘为水门, 水盛则闭之, 内多泄 之, 自是居民少患也。 ”赣江流域水利工程兴建见于 史载不过如此数事, 湘江流域史则无闻。 无史料记 载自然并不等于事实上就没有兴建, 但史料的贫乏 可以间接说明六朝时期的湘赣流域没有大规模的 水利开发。 换句话说, 六朝时代湘赣流域社会经济 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扬州地区。 南朝中期, 扬州实际存在的人口可能是东汉中 期的 4 倍以上, 而编于官府户籍的还不到东汉中期 的1/ 4, 绝大多数人口成为私有的依附民或奴隶。 《史记·货殖列传》将“无千金之家”作为西汉前期南 方社会经济仍相当落后的一个标志, 六朝时代私家 占有众多户口及成片山林川泽的众多史实, 足以说 明南方社会经济的进步。 但是我们注意到, 这类史 实从孙吴以后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扬州地区, 南朝中 期以前赣江流域相应的史实寥寥可数; 到了梁末, “南川豪帅”或者说“乡里酋豪” 才开始活跃起来。 整个六朝, 关于湘江流域“千金之家”的实际状况, 在史料中几乎难以考索。 这也证实湘赣流域社会 经济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扬州地区。 4 9 与社会结构相应的是, 六朝时代或者说三至六 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急剧发展。 5 0东晋南朝政 权尽管对贵族豪强广占依附人口及圈占山林川泽 无力阻止, 却不断发布诏令加以指责; 当代研究者 对六朝时代南方的开发津津乐道, 对豪强荫占人口(www.xing528.com)
与湖泊山林表达的更多为义愤。事实上, 六朝社会 结构的变迁适应了南方开发的需要, 是南方开发的 前提。 对于地广人稀的江南来说, 占有人口是扩大土 地的前提。 东晋南朝政权没有足够的劳动力施行 孙吴那样在搜剿山越的基础上实行大规模的屯田, 也不可能如孙吴可以给贵族功臣赐田。东晋南朝 相关史料中, 赐官僚田地的事仅检得两例; 东晋初 实行给客制度, 却并没有品官占田的规定, 即便作 这样的规定, 在主体上处于未开发状态的江南地 区, 也只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 适应南方地理特 征, 占有山林湖泊,“加工修作” ,“山作水役, 不以一 牧” , 砍伐山林、填淤湖泊、山地建陂、湖区筑塘, 是 东晋南朝南方开发的重要方式。山林川泽的开发, 需要一定数量的人手及一定程度的组织形式, 同时 还要相当的资金投入, 这都不是个体农户所能独立 从事的, 贵族豪强对土地与财富的追求及其对人口 的占有, 恰好具备了这种条件。 东晋南朝政府对于封略山湖, 政策上有一个从 禁止到解禁的过程。 禁止的原因有二: 其一, 沿袭 周秦汉魏以来黄河流域开发过程中的一个已被法 律肯定的传统: 名山大川不以封。 这里的“封”有两 层意思, 一是私人封占, 二是政府封授给私家。 对 于平原少、丘陵山地多的浙东来说, 这显然是不实 用的。 其二, 汉代早期, 司马迁眼中的南方,“果隋 蠃蛤, 不待贾而足, 地执饶食, 无饥馑之患。 ”在山林 水域中樵采渔捕, 仍是六朝时代江南个体小农重要 的经济补充, 甚至是一些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大族 官僚封占, 意味着更多的个体小农将失业破产。 《宋书·谢灵运传》称谢灵运请求占有会稽东面的回 踵湖, 决以为田, 皇帝实际上已批准, 因“此湖去郭 近, 水物所出, 百姓惜之” , 太守孟 “坚执不与”, 便 是出于保护贫民的考虑。 尽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 大变化, 东晋南朝各政权仍沿袭秦汉传统, 以个体 小农提供的赋役作为维持形式上的专制主义中央 集权, 在东晋南朝有关禁止封占山水的诏令中, 个 体小农于山林川泽中樵采渔捕的权利被特别强调。 江南要开发, 围湖造田, 毁林为地, 是一个必然 的途径, 个体小农不适应这一趋势, 政府在不能出 面组织山湖垦发的情况下, 强调保护个体小农的传 统利益, 阻止封占山水, 实际上是在保护一种落后 的生产方式, 否定当时南方开发中出现的适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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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先进生产力形式, 其实效自然有限。因而刘 宋中期不得不通过封占山水的法令对于此前私家 所占山林湖泊业已开发者一概认可, 并对后来占有 山泽给予有限制的开放, 体现了大族封占山水的过 程, 是利用他们的依附性人口将江南山地湖泊开垦 为良田或生产场所的过程, 亦是江南社会经济逐步 摆脱渔猎采集原始落后状态的过程。当然, 这一过 程在六朝时代发展得最为迅速的还是三吴地区及 受其影响的周边地区。
六朝南方开发的局限
南方社会经济较之两汉有了巨大的发展, 是魏 晋南北朝动荡时代表现出来的历史进步因素之一。 先秦汉魏不断受中原文化影响的江南,六朝时期特 别是东晋南朝, 成为华夏文明持续发展并开拓创新 的中心地区,《隋书·地理志》 所记今江浙乃至赣江 流域的社会文化面貌较之两汉有着天壤之别; 建 康、京口、广陵、毗陵、芜湖、九江、郢城等一系列新 兴中心城市的出现, 改变了江南“不待贾而足”的状 况, 并在以后的历史中长期带动南方社会经济的发 展; 六朝政权在江南腹地设置远远超过两汉的各种 层次的地方行政机构, 围绕这些地方行政机构不断 形成的南方腹地道路交通网络 5 1, 都在改变着南方 社会落后的面貌。所有这些体现的是南方社会经 济有别于两汉的质的进步, 也为南方在以后时代的 飞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质的变化并不等于南方各区域的发展水平 都远远超越了汉代。 魏晋南北朝是一个社会经济 衰退的时代, 长江流域同样如此, 只不过局部地区 因特殊的政治与社会背景呈现出超常的繁荣。 有 关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的论著, 特别是以六朝长 江流域或江南社会经济为主要对象的研究论著, 往 往瞩目于宁绍平原、太湖流域社会经济繁荣的史 实, 并据史书中一些笼统概括的文人似的夸张词 句, 将之放大到整个长江流域, 人为地以自然地理 区域为据, 列出这样或那样的“经济区” 5 2。但六朝 时期, 南方真正可以算得上经济区的只有会稽、吴 郡、吴兴所在的“三吴”地区。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局限与 其进步一样, 都是显而易见的。 湘江流域、赣江流 域社会经济并没有与三吴地区同步发展, 即使在三 吴地区, 吴兴郡因太湖水患所限, 东晋南朝社会经
济一直未能获得长足的发展。 而有关南方山区开 发的史实, 基本上与浙东、浙南山地有关, 整个江南 腹地并没有产生同样的社会经济问题, 各地并未形 成畅通的陆路交通。 除了上述地区外, 今福建、两广社会经济状况 还相当落后。 研究者往往依据表明广州商业盛况 的一些史料提出“岭南经济区”还不见踪迹, 广州并 没有成为带动岭南经济发展的经济中心, 只不过是 建康上层人物获取岭南及南海奇珍异宝的一个场 所。《隋书》 卷 31《地理志下》说“自岭已南二十余 郡, 大率土地下湿, 皆多瘴厉, 人尤夭折。 南海、交 趾, 各一都会也, 并所处近海, 多犀象玳瑁珠玑, 奇 异珍玮, 故商贾至者, 多取富焉。其人性并轻悍, 易 兴逆节,椎结 踞, 乃其旧风” 。“土地下湿, 皆多瘴 厉, 人尤夭折” , 一如西汉时司马迁对于江南的描 述, 两广地区社会经济状况总体上还相当落后。 受宁绍平原与浙南山地开发的影响及自然的 进步, 六朝时期, 今福建地区社会经济有所发展, 但 极为有限。据《宋书·州郡志》, 刘宋中期, 设于此地 的晋安、建安二郡 12 县,总共只有 5883 户、37523 口, 如按著籍人口为实际人口五分之一估算, 亦不 到 20 万人。 隋代仅设建安一郡, 据《隋书·地理 志》, 隋大业五年有 12420户, 最高估计亦只有 30 余万人 5 3。 人口基数长期保持一个低水平, 且增长 缓慢, 说明该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高。 两汉时代, 汉水、湘江流域由于地处控制岭南 的帝国交通干线上, 社会经济发展迅速, 但随着六 朝定都建康, 湘江流域政治经济边缘化, 社会经济 发展缓慢, 大大落后于三吴地区。 江汉地区在长期 南北对峙的格局下, 处四战之地, 经济发展亦颇受 影响, 虽有豫、陕居民移居此地, 但南齐时, 江汉“境 域之内, 含带蛮、 , 土地辽落, 称为殷旷” 5 4。 所谓 “土地辽落, 称为殷旷” , 是“地广人稀”的另一种说 法, 所以至刘宋时, 原居鄂西偏远山区的蛮族才能 遍布于分别治于江陵与襄阳的荆、雍二州。 宋、齐 荆、雍地方政权将镇压与掠夺当地蛮族作为重要的 活动, 这显然不可能促成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东晋时, 襄阳侨置雍州, 附于荆州, 统辖关陇南 下流民。 荆州刺史常兼领长江中上游军事, 力量强 大, 不时发生荆州刺史起兵东下进攻建康的政治事 件, 被概称为“荆扬之争” , 故有“江左大镇, 莫过荆、 扬”的说法。东晋荆州在与依托三吴的建康政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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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南方开发的几个问题
垒中屡占上风, 所依凭的并不全是荆州的经济势 力, 而是其超越下游的军事势力。 刘宋中期, 将湘 州固定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区, 复将汉沔数郡置于雍 州的直接管辖之下, 另分荆州置郢州(治今湖北武 汉市) , 荆州不复再有力量与下游抗衡。 史称这一 政治处置的后果说: “荆、扬二州, 户口半天下, 江左 以来, 扬州根本, 委荆以阃外, 至是并分, 欲以削臣 下之权, 而荆、扬并因此虚耗。 ” 5 5这种行政处置更 多是政治斗争的结果, 而不是社会经济发展引起的 变动。研究者常引“荆、扬二州, 户口半天下”证明 “荆州经济区” 的地位, 但这段史实所说的荆州, 与 汉代包括两湖以及今南阳盆地的荆州为同一概念, 难以将如此广阔的地区视为一个经济区, 刘宋分割 这一意义上的“荆州”后, 荆州无论在政治上还是经 济上, 都不足称道。《宋书》 卷 74《沈攸之传》说: “初, 元嘉中, 巴东、建平二郡, 军府富实, 与江夏、竟 陵、武陵并为名郡。 世祖于江夏置郢州, 郡罢军府, 竟陵、武陵亦并残坏, 巴东、建平为峡中蛮所破, 至 是(刘宋末) , 民人流散, 存者无几。 ” 据《宋书·州郡 志》, 刘宋中期, 荆、雍、郢、司四州共有 141785 户、 647588 口,《后汉书·郡国志》 相当于同一地区的南 郡、江夏二郡则共有 221004 户、1013068 口。 仅从 户口的角度, 并不能证明魏晋南北朝时期江汉地区 社会经济在东汉已有的基础上有何明显的进步, 只 能说这一地区没有像河南、关陇那样呈现严重的衰 退而已。 长江上游以成都为中心的益州, 魏晋南北朝时 期社会经济状况与江汉地区类似, 东汉末及西晋末 的政治动乱, 均曾波及此地。 东晋末, 该地亦曾发 生大规模的政治动荡, 刘裕欲遣军消灭割据此地的 谯纵, 有人劝阻说: “今往伐蜀, 万有余里, 溯流天 险, 动经时岁。 若此军直指成都, 径禽谯氏者, 复是 将帅奋威, 一快之举耳。 然益土荒残, 野无青草, 成 都之内, 殆无孑遗。 计得彼利, 与今行军之费, 不足 相补也。 ” 5 6这表明其时益州社会经济相当衰败。 东晋南朝据有益州后, 由于远离政治中心建康, 虽 “州土瑰富, 西方之一都焉” , 但“方面疆镇, 涂出万 里, 晋世以处武臣。 宋世亦以险远, 诸王不牧。 ” 5 7 政治上的对益州的忽视反映了经济上不甚繁荣的 事实。 北魏后期邢峦说: “益州殷实, 户余十万, 比 寿春、义阳三倍非匹,可乘可利, 实在于兹。 ” 5 8在邢 峦看来, 益州有十多万户, 超过淮河流域 3 倍以上。
据《宋书·州郡志》, 刘宋中后期, 益州登录在官方户 籍上的有 54042 户、249088 口, 邢峦所说当更近于 益州实际人口, 但无论是 5 万多户还是 10 多万户, 均少于蜀汉灭亡时的28 万, 而《后汉书·郡国志》所 记东汉永和五年(公元 140 年)益州各郡户口数, 仅 其中巴郡、蜀郡, 都各有 30 多万户。用大族荫庇是 不可能解释如此规模的人口下降的, 正是因为人口 实实在在的下降, 才导致僚人大规模的进入益州, “自汉中达于邛、笮, 川洞之间, 在所皆有之。 ” 5 9我 们认为, 魏晋南北朝时期益州地区社会经济的衰退 也是相当明显的。 总之, 魏晋南北朝时期, 宁绍平原、太湖流域社 会经济获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长江流域各地区社会 经济并非都呈上升趋势, 上游的益州及中游地区的 江汉平原, 总体上仍呈衰退趋势, 江南湘江流域亦 未能保持汉代的上升势头, 岭南、福建虽有所发展, 总体上还相当落后, 江南腹地山区的开发还有待时 日。 关于六朝时代南方开发中生产技术的进步, 一 些论述也有夸大的嫌疑, 限于篇幅, 将另文交待。
①参见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载《考古 学报》1972 年第 1 期; 胡阿祥《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生态环境》,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01 年第 3 期。 ②关于六朝荆襄地区以水灾为主的灾害研究,可参见牟发松《六 朝时期湖北地区的自然灾害述论》, 载《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 料》第 16 辑,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③《宋书》卷 7《前废帝纪》,参见同书卷 31《五行志二》。 ④《隋书》卷 22《五行志上》。 ⑤《南史》卷 8《简文帝纪》。 ⑥《晋书》卷 6《元帝纪》。 ⑦《晋书》卷 105《石勒载记下》称: “勒境内大疫,死者十二三。 ”时 石勒据有河北及河南部分地区。同一史料又称时据青州的曹 嶷“议欲徙海中,保根余山,会疾疫甚,计未就”,则当时今山东 亦有大疫疾发生。《晋书》系其事于祖逖死后不久,按祖逖死 于太兴四年( 421 年)九月,据此推断其发生时间当与东晋境内 大疫时间相近。 ⑧《晋书》卷 103《刘曜载记》。 按此事系于东晋太宁元年( 323 年)前,当亦永昌元年事。 ⑨《宋书》卷 34《五行志五》。 ⑩《宋书》卷26《天文志四》。 1 1《南史》卷 7《武帝纪下》。 1 2《隋书》卷 23《五行志下》: 梁大同元年( 535 年) ,“大蝗,篱门松 柏叶皆尽”; 《南史》卷 80《侯景传》:大宝二年(551 年) ,“江南 旱蝗相系”; 《陈书》卷 2《高祖纪下》:永定二年( 558 年) ,“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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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缙州旱蝗。” 1 3《三国志》卷 48《孙皓传》。 1 4《晋书》卷 95《艺术·陈训传》。《晋书》卷 27《五行志上》系其事 于永嘉四年。 1 5《晋书》卷 27《五行志上》。 1 6《南齐书》卷 19《天文志》。 1 7《三国志》卷 64《诸葛恪传》。 1 8《宋书》卷 67《谢灵运传》称谢灵运“尝自始宁南山伐木开迳,直 至临海,从者数百人”。说明当时浙南闽北山地人迹罕至,森 林密布。 1 9《三国志》卷52《张昭传》。 2 0《南齐书》卷 53《良政·裴昭明传》。 2 1《三国志》卷47《孙权传》。 2 2《晋书》卷 58《周处传》。 2 3《晋书》卷 94《隐逸·郭文传》。 2 4《宋书》卷 74《沈攸之传》。 2 5《南齐书》卷 19《五行志》。 2 6《宋书》卷 74《臧质传》。 2 7《梁书》卷 47《孝行传》。 2 8《宋书》卷 28《符瑞志中》。 2 9《宋书》卷 82《周朗传》。 3 0《梁书》卷53《良吏·孙谦传》。 3 1《宋书》卷 28《符瑞志中》 3 2《南齐书》卷 58《蛮传》。 3 3《晋书》卷75《王湛传》。 3 4《晋书》卷 74《桓彝传桓石虔附传》。 3 5《南齐书》卷 25《张敬儿传》。 3 6《梁书》卷 47《孝行·庾黔娄传》。 3 7《梁书》卷 9《曹景宗传》。 3 8详细情况参见王利华《中古华北的鹿类动物与生态环境》,载 《中国社会科学》2002 年第 3 期。 3 9《太平御览》卷 839《百谷部·稻》引。 4 0参见蔡和林《中国鹿类动物》,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2 年 版,第 267 页。 4 1《三国志》卷33《后主传》裴松之注引王隐《蜀记》。 4 2谭其骧: 《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迁徙》,载《长水粹编》,河北教 育出版社2000 年版。
4 3关于这一具体数字及其所涉年代的讨论,见拙撰《读宋书州郡 志札记二则》之“《宋书·州郡志》所见户口数发疑”, 载《魏晋南 北朝隋唐史资料》第 15 辑,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4 4《通典》卷 7《食货七·历代盛衰户口》。 4 5《晋书》卷57《陶璜传》。 4 6葛剑雄: 《中国人口发展史》, 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26~ 148 页。 4 7《晋书》卷 81《刘胤传》。 4 8《南齐书》卷 14《州郡志》“南豫州”条。 4 9关于六朝时代江南社会经济发展从两汉由湘赣流域向长江下 游推进,一变为从下游向中上游展开,其特征与原因的讨论, 参见拙文《建康与六朝江南经济区域的变迁》,载《东南文化》 1998 年增刊 2。 5 0详细研究请参见唐长孺《三至六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 展》,上海人民出版社 1957 年版。 5 1关于六朝时期南方道路交通尤其是江南腹地陆路交通状况, 参见拙撰《六朝建康的水陆交通》, 载《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 料》第 19 辑,武汉大学文科学报编辑部2002年版。 5 2“经济区”这一现代经济学中的概念,往往在没有确定其内涵 的情况下被古代经济史的研究者滥用。邹逸麟先生认为: “划 分经济区域应有区域性、综合性、专业化、中心城市四条标 准。 ”( 《我国古代经济区的划分原则及其意义》,载《历史研究》 2001 年第 2 期)若以此标准匡之于六朝时期的江南,很难找到 研究者所说的那么多的经济区。 5 3参见葛剑雄《福建早期移民史实辩正》,载《复旦学报》1995 年 第 3 期。 5 4《南齐书》卷 15《州郡志》“荆州”条。 5 5《宋书》卷 66《何尚之传》。 5 6《宋书》卷 47《刘敬宣传》。 5 7《南齐书》卷 15《州郡志》“益州”条。 5 8《魏书》卷 65《邢峦传》。 5 9《周书》卷 49《獠传》。
作者简介: 何德章, 历史学博士, 武汉大学历史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武汉, 430072 〔责任编辑: 姜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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