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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觉醒给予政治的重大影响

时间:2023-04-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方面,是从个性主义同民主政治的关系方面,揭示个性主义的重大意义。这已经接近于人类文化同一性的认识。蔡元培在美国华盛顿乔治城大学演说《东西文化结合》时指出,历史上,例如文艺复兴时期,西方文化受了阿拉伯与中国文化的影响,已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三,文化觉醒给予政治的重大影响前面我们已经说到,政治觉醒会带动一定程度的文化觉醒。现在我们要着重谈谈文化觉醒对政治的反作用。

文化觉醒给予政治的重大影响


个人若没有自由意志,就同奴隶一样了。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完全没有什么自由意志。其次,他强调,既然个人有自由意志,那么,个人就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行为负完全的责任。如果一个人不能对自己的言论、行为完全负责,那也同奴隶没有区别了。因为奴隶没有独立人格,所以不须对自己的言论、行为负责任。对个性主义作出这样的界说,就非常清楚地将个性主义与中国人习惯上所理解的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区别开了。

  在文化运动中,人们主要从两个方面阐释个性主义的功能和意义。一方面,从最普遍、最一般的社会意义上,揭示个性主义的意义。指出只有个人的价值充分确立,个人的才性与能力才会得到充分的展现,整个社会才会生机活跃,国家民族才会发展进步。另一方面,是从个性主义同民主政治的关系方面,揭示个性主义的重大意义。他们深刻地阐明,国家是集个人而成,没有个人就不会有国家;国家是为保护各个个人的权利而设,不是个人为国家而生。只有各个个人的权利都得到保障,国家的权力才能巩固。关于个性主义这两个方面的意义,我们在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分子的著述中可以读到很多很多。

  新文化运动是近代中国最清晰地展现开放的文化观念的时期,这也是中国人的文化觉醒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的显著标志。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们个个都怀有一种世界主义的倾向,他们无例外地持有非常开放的文化观念。胡适陈独秀已是人们所熟知的了。鲁迅早在清末就表述过其世界化的文化主张[18]。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后,他是最积极地翻译引介西方文化者之一。他认为,“同是人类,本来决不至于不能互相了解”[19]。这已经接近于人类文化同一性的认识。

  蔡元培更是一位胸怀博大的世界主义者。他担任北京大学校长后,极力提倡“兼容并包”的精神,即是基于他的开放的文化观念。梁启超在这时期,也有更为成熟的世界化的开放的文化观念。综观这一时期对于开放的文化观念的论述,有如下几点是特别值得注意的。(1)提出了人类文化同一性的理论。胡适在批评梁漱溟的主观主义的东西文化观时,指出:“文化是民族生活的样法,而民族生活的样法是根本大同小异的。为什么呢?因为生活只是生物对环境的适应,而人类的生理的构造根本上大致相同,故在大同小异的问题之下,解决的方法也不出那大同小异的几种。这个道理叫做‘有限的可能说’。”根据这一人类文化同一性的理论,胡适进一步说:“我们拿历史的眼光去观察文化,只看见各种民族都在那‘生活本来的路’上走,不过因环境有难易,问题有缓急,所以走的路有迟速的不同,到的时候有先后的不同。”[20]提出人类文化同一性的理论,这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承认人类文化本质上具有同一性,才会充分承认世界各民族的文化都可以互相交流,互相容纳,才会从根本上破除一切排外主义和封闭主义的文化观念。(2)他们都相信,不同文化相互接触,相互交流,必能促进文化的进步和更新。蔡元培在美国华盛顿乔治城大学演说《东西文化结合》时指出,历史上,例如文艺复兴时期,西方文化受了阿拉伯与中国文化的影响,已是举世公认的事实。而近代,东方诸民族都在努力地学习借鉴西方文化。然而,即在当下,西方有许多思想家,“几乎没有不受东方哲学的影响的”[21]。异质文化相交产生新文化,这同样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胡适不止一次地说到中国因吸收印度佛教文化而促成宋代理学昌盛;坚信吸收西方近代文化的结果,也必然促成中国新文化的诞生。(3)在开放的文化观念之下,文化的交流不会是单向的,而是互补的。梁启超主张,要“拿西洋的文明来扩充我的文明,又拿我的文明去补助西洋的文明,叫他化合起来成一种新文明”。然后,要将这种新文明再贡献于世界,与人类共享这新的文明成果。

  当时身居教育文化领袖地位的这些思想家和学者们,坚定地秉持着开放的文化观念,并尽其所能地身体力行,从事促进东西文化交流的工作。例如,邀请著名的西方学者来华讲学(如杜威罗素、杜里舒等),积极组织翻译西方名著(蔡元培、胡适、蒋梦麟组织“世界丛书社”,准备系统翻译世界各国文化名著),派遣学者出国访问和开拓门径,增派留学生等等。

   这时期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即一部分人热衷于提倡世界语。他们中有钱玄同、区声白、黄凌霜、孙国璋等等,陈独秀、鲁迅、周作人也对此表示同情。他们的理由是:中国人所使用的汉文已不适用,须研究一种文字“来做汉文的代兴物”[22]。 “世界语之文法整齐,亦简单易学”[23],正可应此需要。他们坚信“世界语为将来人类公用之语言”,“世界进化,已至20世纪去大同开幕之日已不远”,推行世界语将大有助于“世界主义之事业”[24]。所以大力提倡世界语,乃属当仁不让的事情。他们把推行世界语视为推进中国世界化的一种捷径。这种想法本身之正确与否是另一回事,它从一个特别的角度反映出,此时期中国一部分文化精英对世界化的期许和热情①。这当然亦应被看作是开放的文化观念的一种表现。

  

  三,文化觉醒给予政治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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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我们已经说到,政治觉醒会带动一定程度的文化觉醒。现在我们要着重谈谈文化觉醒对政治的反作用。仔细考察从清末到民国的政治变革和演进的过程,我们就会发现,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一个界碑,此前中国人对民主政治的追求主要集中关注于参政权与对政府的监督权。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强调“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25]。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派,集中力量动员群众要求建立国会和责任政府制度。建立国会,核心是解决人民参政的问题;强调责任政府,则是实现监督权的问题。梁启超根据中国的国情,曾特别强调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国会,其对政府的监督权远比立法权更为重要②。孙中山和梁启超代表了清末先进的中国人的最基本的政治意识。到民国初年,宋教仁把议会作为争取民主政治的中心,也正是为解决人民的参政权和对政府的监督权的问题。他为此竟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此亦可见,参政权与对政府的监督权是民主政治最基础的东西。民主政治最主要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选举,这是实现人民参政权最基本的途径;二是权力制衡,这是落实监督政府权的必要的制度机制;三是人民个人权利的保障,这是任何民主政治必有的内容,也是一切民主制度最后的底线。一个国家,其人民如果最基本的自由权利都没有,那就绝对不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我们看到,在新文化运动之前,中国人在争取民主的斗争中,主要关注的是前两点。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后,人们开始把关注点转向个人权利,亦即人权的问题。个人自由、个性解放等等,在清末只是稍稍被提到。严复在1895年时所说的,西方的自由略近于中国的“絜矩”之道,其主要意义是“存我”,恐怕没有多少人能够理解。《新民丛报》时期梁启超宣扬自由,但他强调的不是个人的自由,而是国家的自由和民族的自由。直到新文化运动时期,个人的自由、个性解放、独立自主等等才被提到突出的地位。经过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差不多一整代的青年都为个性解放的呼声所震撼,他们对于个人自由的渴望和吁求要比他们的前辈们强烈得多,虽然并非都能正确地理解个人自由的真正意义。从五四时期直到抗日战争时期,人们争自由的斗争都很明显地突出了个人自由和基本人权的内容。这正是新文化运动造成的文化觉醒所带来的中国政治的新趋势。

  1920年8月,新文化运动的几个领袖分子胡适、蒋梦麟、陶孟和、张慰慈、李大钊、高一涵、王徵联名发表《争自由的宣言》。他们说:“这几年来军阀政党胆敢这样横行,便是国民缺乏自由思想自由评判的真精神的表现。我们现在认定,有几种基本的最小限度的自由,是人民和社会生存的命脉,故把它郑重提出,请我全国同胞起来力争。”他们所提出的几种最基本的、最小限度的自由包括身体、家宅、言论、著作、集会、结社、书信秘密、居住迁移和财产营业等等。他们还特别提出其中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和书信秘密等四项,认为是最重要、最基本的自由权利。为了能够保障这些最基本的自由权利,他们要求废除现行的“治安警察条例”、“出版法”、“报纸条例”、“预戒条例”等等危害个人自由的法律;要求制定“人身保护法”,以防止政府当局和军警等对个人自由的侵害。这是针对北洋政府提出的要求。这些要求虽然不可能实现,但我们从这里看出由于文化觉醒所带来的政治变化。

  ①实际上,提倡世界语的主张,当时即遭到批评。其中以陶孟和、朱我农的批评最有理据。他们指出,世界语纯为人造的文字,只可说是“私造的符号”,没有民族生活、历史为基础,没有国民性,所以没有生命力,不足以表达思想感情。尤其是,世界语与世界主义决然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所谓世界大同,只是利益相同,而非一切归于同一(见《新青年》3卷6号及5卷4号之《通信》)。 ②参见梁启超:《中国国会制度私议》(原载《政论》和《国风报》,收入《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四》);《论请愿国会当与请愿政府并行》(原载《国风报》第7期,收入《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三》)。

  

  

  1920年代末,国民党取代北洋政府,建立起一党专制的统治。这时,一些尊信民主自由的人士,针对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再度发出要求保护人权的呼吁。胡适也再度成为这一运动的领袖。1929年5月,胡适在《新月》2卷2号上发表著名的《人权与约法》一文。文章激烈地抨击国民党“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而其以政府名义颁布的所谓“保障人权”的命令,却通篇只提“个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胡适说:“这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文中列举许多实例,揭露国民党人及其军政机关,滥用权力,迫害无辜,人民含冤莫白,投诉无门的惨痛情形。呼吁“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

  胡适的文章引起强烈反响。罗隆基先后发表《论人权》、《告压迫言论自由者》等文,梁实秋发表《论思想统一》,皆是抨击国民党的一党专制,要求保障最基本的人权。罗隆基在《论人权》一文中,指出,“人权是人生命上那些必须的条件,是衣、食、住的取得权及身体安全的保障”;“同时要加上那些发展个性,培养人格,成至善之我的一切条件”。罗氏还分析了人权与国家、人权与法律的关系。他指出,国家最重要的功用“就在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生命上那些必须的条件;什么时候,国家这个功用失掉了,人民对国家服从的义务就告终了”。至于人权与法律的关系,他强调,法律是为人权而产生的,人权是先法律而存在的。罗氏在此文中列出35条人权的要求,这些要求基本涵盖了他所说的“人生命上那些必须的条件”和“发展个性,培养人格,成至善之我的一切条件”[26]。在《告压迫言论自由者》一文中,罗氏特别强调言论自由的重要。他指出,“言论自由,是指不受法律干涉的自由”;“言论自由,就是‘有什么言,出什么言,有什么论,发什么论’的意思。言论本身绝对不受何种干涉”。罗氏引证历史事实说明,“自由批评,自由讨论,绝对的言论自由,固然是危险;实际上,压迫言论自由的危险,比言论自由的危险更危险”。古今中外,多少专制主义者为巩固自己的权力,人莫予毒,压制言论自由,结果都以自己的垮台告终[27]。的确,言论自由实在是诸多自由人权中最最重要的一项自由权利。所以历来一切反专制的斗争无不是从这一点上爆出惨烈的光焰。因这次争取保障人权,争取言论自由的斗争,胡适遭到国民党御用学者的集体围攻,并受到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的严厉警告。不久,他不得不辞去中国公学校长的职务。罗隆基则一度陷于牢狱之灾。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在集中国力于抗战的借口下,继续一党专制的体制,甚至鼓吹“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独裁主义。拥护民主的各党派和各界人士,屡次提出开放民主、开放言论自由的要求,都被国民党当局所拒绝。1939年掀起的第一次宪政运动失败之后,1943年9月国民参政会三届二次会议期间,由中间党派发起的第二次宪政运动,人权问题,特别是言论自由与人身自由问题受到最大的关注。在参政会开会前,张君劢、左舜生即提议,于此次参政会成立一宪政实施筹备机构,并以开放言论结社自由为重心,展开活动①。这项提议,是后来成立宪政实施协进会的张本。三届二次国民参政会于9月18日开会, 9月27日闭会。在9月25日的参政会上,参政员纷纷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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