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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美国人的民主革命观分析

时间:2023-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该书采用比较研究的理论范式和明快流畅的叙事风格,对18世纪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进行历史学和政治学分析。她认为美国革命完成于1800年,其标志是政权首次在联邦、共和两党之间和平交接。法国革命之初颁布的《人权宣言》寄托了积极的理想诉求,是法国人民革命精神和创造性的集中体现,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

一个美国人的民主革命观分析


——苏珊·邓恩《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评介

 

● 国强  

  

  美国威廉姆斯大学法国文学思想史教授苏珊·邓恩(Susan Dunn)的近著《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一书,英文原名为Sister Revolution: French Lightning, American Light,1999年在美国问世。中文版由杨小刚翻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出版发行。

  该书采用比较研究的理论范式和明快流畅的叙事风格,对18世纪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进行历史学和政治学分析。作者所关注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两场革命同样从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民主”的启蒙理念出发,结果却沿着不同的轨迹发展?对“民主”概念的两种不同理解对近代世界历史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人们从对这两次革命的历史反思中可以获得怎样的经验教训?

  从该书的分析框架与叙述内容可以看出,作者的观念中渗透着强烈的自由主义色彩。她关于“革命”概念的理解主要着眼于民主宪政制度的建构。她认为“革命”只是一种政治手段,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相互配套的制度安排,逐步落实“自由”、“民主”、“平等”、“正义”的理想诉求。她强调新制度的建构应该尊重和服从以下一些价值理念:如对个人权利绝对价值的强调,多元的和相互制衡的权力格局,经验主义工具理性,渐进的改革思路,对政治反对派的宽容,等等。从上述认知出发,作者对“美国革命”的诠释大大突破了我们所熟知的“独立战争史”的叙事框架。她认为美国革命完成于1800年,其标志是政权首次在联邦、共和两党之间和平交接。她对美国革命的积极评价主要基于两个事实:第一是民主革命在一代人手里基本完成,历时不到30年;第二是以“麦迪逊主义”和“杰斐逊主义”为核心构成的美国现代政治制度,打破了传统的禁忌,以一种持续的、体制化的、非暴力的政党冲突方式,同时实现了“稳定”、“统一”与“发展”等多种看似矛盾的政治诉求。她认为这是人类历史的两个奇迹。基于大致同样的理由,作者认为1789-1794年的法国革命是一场流产的革命。革命期间雅各宾派的倒行逆施不仅导致其自身的毁灭,而且产生了严重的历史后遗症,以至于到1871年法国人民仍不知道共和政府为何物。

  在解释造成美、法革命不同结局的原因时,作者的观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美国人深受英国自由主义观念和宪政传统的影响,出言行事比较注重经验和讲求实际;而法国人则比较富于激情和幻想,并具有完美主义的倾向。第二,美国人从一开始就接受非暴力政治冲突的观念,而法国人则将“团结”和“统一”看得高于一切。第三,美国人始终强调个人权利的绝对价值,而法国人则注重所谓“公共秩序”和“集体观念”。第四,美国人在构建新体制的过程中,主观上并不刻意标新立异,也不幻想“毕其功于一役”,而是自觉地采取一种务实的、渐进的改革思路,在探索中前进,遇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最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结果走出一条具有“美国特色”的民主宪政之路;而法国人则汲汲于一种“全新的”创造与超越,不能容忍任何妥协和新体制的任何瑕疵;他们不但试图彻底摒弃法国的封建政治传统,而且拒绝参考英国宪政与美国革命的成功经验;结果,玄妙理想与现实严重脱节,追求“完美”反而导致改革无法起步,“法国特色”的民主宪政道路更是无从谈起。(www.xing528.com)

  作者通过美、法革命比较研究得出的一般结论是: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与制度创新,不能与该国的历史现状相互脱离。理想价值预设与实践经验总结是体制创新的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理想”的意义在于为政治改良提供了一个积极的价值参照,而实践经验则决定着“理想”的性质与类型。乌托邦的理想虽然易于激发革命的冲动,但最终会导致革命的迷失与毁灭。在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统一”与“一致”总是暂时的、相对的,“分歧”与“冲突”才是合乎自然的常态。“统一”和“一致”会扼杀人们的想象与创造能力,“分歧”与“冲突”则孕育着发展的动力。而且,通过公开、自由的辩论和表决所达成的“共识”与通过高压胁迫手段所达成的“统一”,在本质上是两回事,绝不能混为一谈。“权利”的确切含义总是个性化的、具体的、实在的,抽象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意”往往会被别有用心的野心家们异化为裹胁民众、维护个人专制权威的工具。

  如果将作者的上述观点和结论验之于我们的常识与经验,显然都是能够成立的。

  这里还有必要说明,作者关于法国革命的论述并不表明她反对革命,事实上,她所反对的是革命的异化,或者说是那些假“革命”之名横行的种种反理性、反人道的腐朽没落的言论和行为。她在书中强调指出,法国革命初始动机的纯洁性是毋庸置疑的。革命的爆发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社会根源。法国人民对“平等”的执着追求,是对传统封建等级制度的一种反拨。法国革命之初颁布的《人权宣言》寄托了积极的理想诉求,是法国人民革命精神和创造性的集中体现,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但是由于受到极端的“统一意志”和狂热的“赶超情结”支配,在革命过程中人们逐渐忘记了革命只是一种政治手段。在1789-1794年间,国民议会中的王党贵族势力、吉伦特派先后受到清洗,政治权力不断地向“山岳派”(国民议会中的第三等级党团)、特别是向“雅各宾派”(“雅各宾俱乐部”是第三阶级党团中的一个极端激进组织,他们因常常在巴黎的雅各宾修道院里集会而得名,其领袖人物是罗伯斯比尔)手里集中。但是集中起来的权力并未有效地用来建构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而是被少数野心家们用来做维护个人专制权威的工具。“大众民主”徒具形式,“公平”和“正义”也由一种具有实质内容的理想价值理念转而成为空洞抽象的策略口号,种种违反理性和人道的暴行公然假“革命”的名义上演,“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口号成为“革命”的唯一标识,不间断的“清洗”成为“革命”的唯一内容,“反革命”和“间谍”的帽子满天飞,红色恐怖使得革命阵营内部人人自危,革命最终异化成为鲁迅先生所说的“排着吃人的宴席……”。这样的革命不会产生任何积极的结果是不难理解的。它的失败自在情理之中。

  基于以上内容综述,我认为该书极富知识性、趣味性和思想的启迪意义,可以作为我们了解近代西方“自由”、“民主”观念和民主宪政制度的启蒙教材。就个人而言,我对作者关于美国革命的叙述感兴趣,主要在于那次成功的革命为我们提供了一些非常有益的历史经验和一种积极的理想价值参照;我对作者关于法国大革命的叙述感兴趣,主要是因为那段历史很自然地使我联想到中国近一百五十年来的历史。在我看来,中国近代的民主革命和不久前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就是那段历史的跨时空再现。我们应该对此做出深刻的反思。

  不过,本书的内容和观点也有若干值得商榷之处。择要说来:

  第一,本书的分析论述所依据的史料主要来自美、法两国革命的著名领袖人物的论著,能够揭示其他社会阶层意愿和呼声的材料十分稀缺。尽管我们可以从作者的论述中隐约地体会到领袖人物的代表性寓于两国的国民性之中,但资料来源和分析类型的单一依然构成本书的一个缺憾。

  第二,作者的分析论述似乎过于强调了“观念”和“人格”因素的作用。在她的描述中,美、法革命的领袖人物多被归于殷海光先生所谓“观念人物”一类,他们在思想和人格方面似乎都是很高尚、很纯洁的。这种片面认知使得她的解释体系缺乏应有的理论深度和历史厚重感。这个问题在关于法国革命的分析中表现得尤其明显。根据我的观察,法国革命的领袖人物中固然不乏理想主义者,但并非每个人都是观念人物、正人君子。至少雅各宾领袖罗伯斯比尔和圣鞠斯特等人不是。如果说革命初期“山岳派”对王党贵族势力和吉伦特派势力的斗争可以纳入“阶级斗争”的概念范畴,那么,雅各宾专政时期对丹东马拉等人的政治迫害就很难用“革命需要”和“政治正确”来解释。这不能不归咎于罗伯斯比尔个人的龌龊的政治野心和专制欲望。相形之下,作者关于美国革命领袖如汉密尔顿、麦迪逊、杰斐逊等人的分析描述就比较令人信服。如前所述,美国民主革命能够在一代人手里完成,的确与美国革命领袖群体的政治素质和人格因素有关。他们在革命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诚实、谦逊、宽容、自制、友善等特质的确令人感佩。不过通过作者在书中列举的那些具体、生动的事例可以看出,美国革命领袖们在公开场合所表现出来的良好政治姿态和风度并非都源于其高尚人格和主观自觉。事实上,无论联邦党人还是共和党人,都是有私心的,他们积极参政在很大程度上都基于各自的党派利益考量,他们在当朝执政期间都曾经试图利用手中的权力压制对手壮大自己。幸运的是,革命之初所确立的宪政制度和来自广大选民的有力牵制,常常迫使他们不得不把相互之间的明争暗斗严格限制在法治的框架之内。换言之,美国的政党政治是寄生于民主宪政体制之上的,民众是两党政治冲突的仲裁者,他们完全根据自己的利益和意愿决定自己的政治立场,他们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决定性影响通过周期性大选反映出来,而且他们依据经验和常识所作的判决基本上是公正的和有效的。比如,长期执政的联邦党在1800大选中失败,与此前约翰·亚当斯总统试图利用《外侨管制法》和《惩治叛乱法》压跨共和党所引发的民愤有关。而长期在野的共和党此前所宣布的政纲和所作的承诺,既为他们争取到选民的支持,同时也成为他们执政期间的一种重要约束。因此,归根结底,是民主宪政体制制约和规范着政治家的思想、言论和行为,是民主宪政体制使美国政治摆脱了传统的诉诸“暴力”和“阴谋”的倾向,成为一种公开的、“靠说话来进行统治”的智力游戏。在民主宪政体制下,政治诚信和政治能力是选民抉择执政党派的两项重要指标。因此,那些只会说大话、搞阴谋、谋私利的政客是很难得到选民拥护而长久在位的。

  第三,作者在本书最后一章中所流露出的“厚古薄今”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她的一个看法是:尽管当年的美、法革命存在种种问题和不足,但那个年代是充满创造激情的年代,是英雄辈出的年代,是大动荡大变革的年代。而今天,在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发展以后,两国人民的政治参与激情正在消逝,两国政治制度的惰性正在形成。这种状况与第三世界各国此伏彼起的革命浪潮形成鲜明的对照。因此,如何摆脱平庸,改变人们对于物质利益的单纯追求,重新焕发起广大民众的政治参与激情和想象创造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成对当年民主革命的超越,是西方国家所面临的重要政治问题。我丝毫不怀疑作者提出这个问题的良好初衷,它反映了一个西方知识分子的强烈批判意识和人文关怀情结。但作为一个第三世界公民,我在阅读这部分文字的时候,不由发生一种“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诗强说愁”的感想。其实,作者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很明确地指出,历史不是人们主观创造的产物,而是众多历史事件的自然垒积。革命的发生与否,或者以怎样的方式出现,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且,我并不以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静止僵化的时代。相反,它一直处在一种深刻的变动之中。经济革命和技术革命所带来全球化浪潮已经使得传统的“东、西方”或“三个世界”的分野逐渐消逝,国际关系、国内政治、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都受到各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对自己身边所发生的变革的感受不如对美、法革命的感受那样深刻明晰,主要是因为我们自己身处在“现实”这个巨大的载体之中,无法建立一种外在的观察自我的视界。我记得一首关于爱情朦胧诗曾说过:“魅力就是距离的诱惑,魅力就是时间的诱惑”。我想,作者的“厚古薄今”情结或许也是源于“距离”和“时间”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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