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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晋南朝时期的“土断”问题

时间:2023-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东晋南朝时期的“土断”问题中国古代 , 政府对所领民户数 目的升降问题异常重视 。特别是东晋南朝时期 , 社会动乱 不安 , 人 口大量损失 , 偏安一隅 的东晋南朝政权 , 由于士族特权 , 大量人 口为 “ 私门” 、 “ 大 户 ” 所吞噬。并省侨 立郡县 , 用确立黄、 白特以 分拂土 . 侨的办法来重新规划行政 区域 、 整顿户籍 , 是东晋及以后的南朝政 府实施 “ 土断 ” 的重 要原因。

关于东晋南朝时期的“土断”问题

关于东晋南朝时期的“土断”问题

 

中国古代 , 政府对所领民户数 目的升降问题异常重视 。 特别是东晋南朝时期 , 社会动乱 不安 , 人 口大量损失 , 偏安一隅 的东晋南朝政权 , 由于士族特权 , 大量人 口为私门大 户所吞噬。 民户向题就显得更为突 出。 因而二百七十余年间 , 以整顿户籍 、 搜括人 口为主 要 目的 的所谓土断先后竟实施 了十次 , 从东晋成帝咸和年间 (公 元 3 2 633 4 ) 首 次土断 ” , 陈文帝天嘉元年 ( 5 60 ) 最后一次土断” , 历时二百三十余年 。 可以说 , 终整个东 晋南朝之世, 几代的统治 者为了增加领户以 适应征发租税斌役 的需要 , 都把土断作为一 件大事去做。

西晋末年 , 黄河流域所谓中原地带完全被来 自北方的落后民族 占领。 为了逃避杀戮 , 原 居住这里 的汉人除了一部分以 坞堡 自守外 , 一部分北迁辽东、 西亡凉 州 , 余者皆纷纷南下 。 《晋书 · 地理志》 : “ 是时 , 幽冀青并充五州及徐 州之淮北流民 , 相率过江淮 。人 口 的南迁 , 往往 是以 一个大族为中心的集体迁徙 , 这些由北方来的士庶侨民集团具有强大的势力。 依靠南北士族 , 特别是北方士 族力量而草创的东晋政权 , 一面吸收南迁的北人首领参加 政权 , 另一面又在长江南北设置许多侨置郡县 ” , 安置流亡人 口 。侨 置郡县的建立给南方 郡县制度和行政区 划带来极大的混乱。 因迁徙时间不同或其他原因 , 侨 户虽然 来 自一个地区 , 却分散到 各地 , 故 而一郡没而数侨郡立 。 如京兆郡的侨立 , 则 有襄阳 、 汉 中、 荣阳三处。 也 有不同地区 来的侨 户拥 挤到一处侨立郡县。 如今天 常州地区当时就有十五、 六个侨置郡和六 十多个侨置县版籍为之浑淆 , 职方所不能记 。沈约在 《宋书 · 志序》 中叹道: 其时百 郡千城 , 流寓比室。 … …莫不各树邦邑 , 思复旧井 。 " ’ ’ 一郡分为四 、 五 , 一县割为两 、 三 , 或 昨属荆 、 豫 , 今隶司 、 衰 。 ” “ 邦名邑号 , 难或详书 。清人王 鸣盛称东晋南朝的州郡制度纠 缠外错 , 不可爬梳 ” , 并讲作志唯地理最难 , … … () 约 身居齐梁 犹如此 , 况去之又 千年 乎? 得其大概 可耳 , 不可细求 。 ” ③

① 班书阁氏的 《东晋侨置州郡释例》 所论详赡 。 见 《 禹贡》 1 9 3 6 5 7 期。参考王仲革先生 《魏晋南北朝史》 上册 , 第五章 。《十 七史商榷》 卷 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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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情况是 , 部分侨 户地处荒郡 , “ 星居东西 , 远者千余 , 近者数百 。 ” ① 如南衷州诸流 窝本无定憩 , 十 家五落 , 各 自星处 , 一县之 民散在 州境 , 西至淮畔, 东属海隅 ” ② 。 因居 住 分散 , 政府很难 管理 , 又在乱上加乱 。 上面讲的是郡 县制度 、 行政区划 的混乱 。 此外 , 还 有户籍制 度的混乱 。 西晋统一全 国后 , 全 国划一的正式户籍是黄籍 。 《 太平御览》 卷 6 0 6 引 《晋令》 云 : “ 郡 国诸 户 口 : 黄籍 。 籍 皆用 一尺二寸扎 。所谓黄籍 , 因户籍登记在经过染潇后颇色变黄的纸 上而得名。 《齐民 要术 》 卷 3 说这种纸活虫不生 ” , 便于 长久保存。 除 了黄籍 当时再没有别的户籍了。 东晋政府为了照顾侨 户流窝江左 , 庶 有旋反 之期的希望 , 没有把西晋永嘉之乱后 出 现在南方的侨户 编人 当地土著户 籍 , “ 不以黄籍籍之 , 而以 白籍 , 谓以 白纸为籍 , 以别于 江左 旧来土著也 。 ” ③ 白籍是东 晋政府专为侨 户设 置的临时户籍 , 于是 形成 了黄 、 白籍两种户 籍体

在郡县制度大 坏的 情况下 , 这种皆取旧壤之 名造册 的白籍 , 其混乱是可 想而知 的。 当时的东晋皇室 , 外有 逼境胡兵 , 内有难驭权臣 , 虚弊既甚 , 号令不行 。 各行其政的地方政 权给中央政府呈报的侨 户户籍 , 既不系统又 不完整 。 并省侨 立郡县 , 用确立黄、 白特以 分拂土 . 侨的办法来重新规划行政 区域 、 整顿户籍 , 是东晋及以后的南朝政 府实施土断的重 要原因。 东晋政府对注 册 白籍侨户的 政策 , 《晋书》 无 明文记载 , 但可 从南朝 类似情况推断。 梁 武 帝普通六 年三月丙 申 , 赐新附民长复除 。 ” ④ 陈宜帝太建十一年 三月诏记载更详 : “ 淮北 义人 率户 口归 国者 , 建其本 属旧名 , 置立郡县。 郡隶近 州 , 赋给 田宅 , 唤订一无所预 。 ’ ,⑤ 东 晋政 府对于归附的侨 户最初也必然要实行唤订一无所预长复除政策。 原因很简单 , 一 面为 了吸引大量的北人 南迁 , 另 一面也 由于许多侨 户寄离迁流 , 迄无 定托” , 生活尚未安 定, 根本无法 为政府提供租税斌役 。 随着岁月 的流逝 , 中原地区的战祸 越演越烈 , 侨户 光复家 乡的希望逐渐破灭 , “ 自 迩 渐 久 , 人安 其业 , 丘龚坟 柏 , 岂已成行 , 虽无 本邦之名 , 而 有安 土之实 。 ’ ,⑥ 且南下人 口 日益增 多 , 数 目非常大 。 有人 考证 , 总数约九十余万 , 约占政府领民的六分之一 。 封建国家 自然不 能容忍如 此众 多的人 口 享受 优复特权 的状况长久 存在 。 流民 问题使 东晋南朝历届政府深感头痛 。 在 南方原 来就存在 着大批无贯之 人 , 不 乐州 县编 户者。隋书 · 食货志》 称他们 为浮浪人。 由于战乱 、 灾害、 暴 政 , 又使 不少 人被迫 成为无 土可依 、 漂离就 食的流 民。 东晋 成帝时 , “ 江陵至于建康三千余里 , 流人万计 , 布在

① 《晋 书 ·范汪附子宁传》 。《南齐书 · 州郡志》 。胡三省: 《通鉴释文辩误》 卷 4梁书 · 武帝纪下》 。《陈书 · 宜帝纪) ) o ⑥ 《晋 书 · 范汪附子 宁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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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

” ① 以后各朝流 民问题都很 严重。 周朗在 宋孝武帝即位初 , 建议 募富户就食流民 , “不 过 千家 , 故可近 食十万 口矣 。 ’ ,② 可见流 民 数 目之 多。 大批流民 的长期存在 , 不只意味着封建国 家租税赋役 的减少 , 最重要的是使统治者感到流民散则转民 为盗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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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行土断 ” , 就是 要把侨户 、 流 民和浮浪人实为编 户 , 土断人籍 , 把这些劳 动 人手束缚在土地上为国家提供租税赋 役。 这是土断重 要的 目的。 整个魏晋南北朝 , 世家豪 族地主 阶级 都占据 着统治地位。 它 是大地 主 、 大 官 僚、 大 军 佃、 大商贾 的四位一体 。 豪族地主阶 级 内部等级森严、 门阀林立 , 且又 具有强烈 的兼井性和 割据性。 这个阶级对于人 口 的吞噬能 力是 非常惊人的。 它 不但 占有大量的完全没有人身自 由 的奴脾 , 而且占有大量身分半自由的部曲、 佃客等依附人 口 , “ 客皆注 家 籍 ” , 皆 无 课 役 ” ③ 。 他们不在政府注籍 , 不对 国家承担任何义务。 把 世家豪族做为 自己政权支柱的东晋 政权 , 不能 不在政治土 和经济 上尽量维护这个阶级的利益 , 东晋政 府进一步扩大 了西晋的 荫 客制 。 但世家豪族贪欲 无穷 , 有 了家 童八百 ” , 还 要誓满一千 ” ④ 。 他 们除以募部曲送兵等办 法扩大人 口外 , “ 竟招游食更是一 个重要手段 。 为 了逃避租 税赋 役 , “ 流民多 庇 大姓以为客 ” ⑥ 。 为豪 强大族所挟做为私附藏户 ” , 人 数很多 。 象 山遐到 余姚 县 八 旬 , 出 口万余 ” ⑥ 。 余姚虞亮一人就 藏匿亡命千余人” ⑦ 。 民户流人私 门 , 严重影响 了 国家租税赋役 收人 , 发 展下去 , 势必国弊家丰。 东晋南 朝政府为 了制止民户 流人私门 , 必 然要与世家豪 族展开激烈争夺 。 实行土断和 与之并行的括 户” , 反映 了国家政权和地主 分子争夺劳动 力 的斗争 。

东晋南朝所 推行的十 次土断” , 只有东晋时前四次规模较大 , 成效突 出。 自宋以后的 六 次则 多是偶见记载 , 规模 较小 , 执行也不甚严。 第一次土断材料很少 。 《陈书 · 高祖纪》 中只有咸和中土 断的一句。 晋成帝咸和 年间 , 东晋 的户籍 因兵乱 , 曾遭 严重 破坏 。 《通典 · 食货 · 乡党》 篇中保存 了沈 约 的一 段奏 言 , 讲到晋咸和初 , 苏峻作乱 , 版籍焚 化。 苏峻 乱后 , 政府在造册新户籍时 , 对民户 实行 了财 产调查 。 据《 晋书 · 食 货志》 载 : “ 咸和 五年 , 成帝 始度百姓 田 。在户 籍籍注中, 户紫 是很重 要 的一项 , 其中田亩又是户紫 的根本 。 欲确 立税基 , 必须履清 田亩 。 度 田即是对耕地实行 清丈 。

《 晋 书 · 刘 溉传》 。 《 宋书 · 周朗传》 。 《 隋书 · 食货志。 。 《颜 氏家训 · 治家篇叭 《南 齐书 · 州郡志 > , _ 《晋 书 · 山 涛附孙遐传。 《 宋书 · 武帝 纪中。 :

② ④ ⑤ ③ ⑥ 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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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抓住这个时机, 对土著民 户 度田的 同时 , 也清丈 了侨 户的 田亩 。 登记 田亩 , 需要标明其 所在地域 。 这样政 府就强迫侨 户按 其居住地认定 了新的籍贯 , 以土为断 , 这也是土断一 词的 由来。 《陈书 · 高祖纪 》 云 , 陈 霸先祖先世居 颖川 ” , 永嘉 南迁后 留居 长城 , “ 咸和中土 断 , 故 为长城人。东晋 政府为 了无使 野有通窜不 摇之 民” ① , 必然要把 许多浮浪 人网 入户籍 。 沈约云这 次 重修 的户籍相 当详实 ,朱 笔隐注 , 纸连悉缝 ” , 成为 以后 清整户籍皆 可依按的标准本 。 第二 次土断 ” . 《晋书 · 成帝纪》 载为咸康七 年 ( 3 4 1 ) 夏四 月 , “ 实编 户 , 王公以 下皆 正 土 断 白 籍 。诏书明确 使用 了白籍一词 , 从而在法律上 肯定 了白籍的独立存在。 同第 一次土断比较 , 范围扩大 了 , 特别 强调王公 以下侨 户 皆土断入 白籍 , 证实前次 王公 以下 尚有许多人 因各种原因未在 “ 土断之列 。 , 是说一律统 一注 籍 , 不许再 有例 外 。实编 户 , 是 讲检查 核实是否 有隐 漏虚伪 , 表明 了这次土 断的 严格。 把注册 白籍 的侨 户也称之 为编 户” , 说明原 来侨户 曾享受的优 复特权 已被否 定 , “ 一朝属 户 , 长为 人隶 ” ② , 既是 国家的正式编户 , 就要为政府提供租税斌役 。 当然 白籍同黄籍比较 , 民户对政府的 负担 有 显著差别 , 白籍户受到 适 当的照顾 。 桓温主持下进 行 的著名的庚戍土断是第三 次。 这 次土断触及到 豪强贵族隐 占民 户 问题。 东 晋哀帝兴宁二 年 ( 3 6 4 ) 三月庚戍 , 大 阅户人 , 严法 禁 。 ” ③ 并 规 定不 得 藏 户 ” ④ 。 看来政府 对这次土断准备 得比较充分 , 投入 大量人 力物 力 , 决心比较大 , 搞得 很有气势。 晋宗室彭城王 司马玄匿五 户 , 桓温表 玄犯禁 , 收 付廷 尉。 由于庚戍 土断执行 比较彻底 , 大 量隐 户被搜括 出 来 , 政府 的实 力大大 增强 , “ 财 卒国丰 , 实 由于 此” ⑥ 。 晋恭帝义熙九年 ( 41 3 ) , 实际掌政 权的刘 裕主持 了第四次土 断晋 自中兴 以来 , 治 纲大弛 , 权 门并兼 , 强弱相 凌 , 百姓 流离 , 不 得保其业 , 桓 玄颇欲 麓改 , 竟 不 得行。 刘 裕为 了排除障碍 , 决定 刹一刹 权门豪强 的威风。 首先在前一年 ( 4 1 2 ) , 拿余姚 大族虞 亮 试 刀 , “ 虞亮 复藏匿亡命 千余人 , 公 诛亮 。同时 罢免 了包庇 虞亮 的晋宗室会稽 内史 司马休之 。 于是豪强肃然 , 远近 知禁 。 ’ ,⑥ 同 年 , 在 平定割据 荆州的刘 毅叛 乱后 , 刘裕 : “ 州郡 县吏 , 皆依 尚书定制 实户置 。 ” ⑦ 这为 第二 年推行土断打 下 了基础 。唯徐 衷青三州 居晋 陵者” , 因地处 边界 , 为安定 人心, 不影响即 将开始的北伐 , “ 不在断 例” , 其 余东晋本土则 是依界 土断 ” , 普 遍实行。 这次土断基本解决了因侨置郡县 而造成的混乱 , 把大批 民户 控制 到政 府手 中。 刘宋时期 , 政 府曾搞过三次土断。 宋初的土断是在长江下游州 郡进行 的。 《南齐

· 文学传》 : “ 丘 巨源 , 兰陵 兰陵人也 。 宋初土 断属丹 阳。可惜 史料没有记明 是哪 一年 。 文

① 夏德盛 : 伙咸和中贺德音表》 , 见 《全晋文》 卷6 9 0 ② 《晋书 · 范汪附子宁传冲《 晋书 · 哀帝纪》 。《晋书 · 彭城王权附司 马 玄传 。 、 ⑤⑥⑦ 《宋书 · 武帝纪 `!』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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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元嘉八年 (4 3 1 ) , 刘宋政府曾对长江下游的行政区 划做过一次较大的调整 。 据 《宋书 · 州 郡志》 南徐州刺史条 载 : “ ( ) 安帝义 熙七 年 , 始分淮北为北徐 , 淮南为徐 州。… … ( ) 武 帝永初二年 , 加徐州 日 南徐 , 而淮北但 日徐 。 文帝元嘉八年 , 更以江北为南充 , 江南为南 徐州 , 治京 口 , 扬州之晋陵 , 充州之九郡在江南者属焉 。因而可以推断 , 第五次土断是在元嘉八年进行的。 配合这次州郡割属 , 对侨居人户 也实行 了土断。 兰陵 县在这 次变 动后 是属南徐州的。土断, 丘巨源一家没有 因变 动而随属新州 , 仍属 旧治扬州。土断时期这种对人户 的割属 是经常有 的。 第六次土断是宋 孝武帝大明元年 ( 4 57 ) 秋七月土断雍州诸侨郡县” ① 。 主持者是 雍州刺 史王玄 谨。 雍州土断由于遭到朝 中实力 派雍州 大族领袖柳元景的强烈抵制 , 进展 得很不顺利 , 一度百姓不愿属 籍 , ’ 罢之 。柳元景并不 罢休 , “ 民间讹言玄 读欲反 。 …… 元景 弟 僧景为新城太守 , 以元景之势 , 制 令南阳 、 顺阳 、 上庸 、 新城诸郡并发兵讨玄漠 。 ” ② 最 后 , 皇帝出面干预 , 坚决支持王 玄模 , 事态才平息下来 。 经过这次土断 ” , 刘 宋政府彻底调 整 了雍州地区 的郡县区 划 , 加强 了对雍州的控制 , 从而巩固 了它的西部边界 , 并为以后齐 、 梁时期雍州地区 的发展 创造了条件。 第七次土断是在宋后废帝元徽元年 ( 4 7 3 ) 。 其年八月辛亥发 布诏书 : “ 岁饥凋 流 , 戎 役惰散 , 违 乡寓境 , 渐至繁积 。为了使井遂有辨, 间伍无杂 ” , . ` 申土断之制 ” ③ ( ( 南 齐书 · 周 盘龙传》 : “ 周盘龙 , 北兰陵兰陵人也。 宋世土断 , 属东平郡 。据清人钱大听考证: “ 按史称南兰陵者 , 南徐州之兰陵也。 称北兰陵者 , 徐州之兰陵也 。 宋 志 , 徐州兰陵郡领 冒 虑 、 承 、 合 乡三县 , 不见兰陵县 , 疑志 有脱漏矣 。 宋泰始以后 , 淮北陷没 , 侨立淮南 , 土断 改属东平 , 故齐志无北兰陵之名 也 。 ” ④ 宋世泰始以后的土断只 有元徽元年一次 。 看来这 次土断确 是执行 了的 , 但其时刘 宋政权已经衰颓 , 要认真在全国推行土断恐 已力不 从心 。 才过几 年 , 即建元二年 ( 4 8 0 ) , 虞 玩之上表云 : “ 今之户 口多少不减元嘉 , 而版籍顿 拥 ’ ,⑤ , 说明这次土断效果并不明显。 齐高帝萧道成时进行的第八次土断” , 主要是解决与北魏接壤的北方州 郡民户 隶 属 问

。 当时北魏政府不断对南 方用兵 , 边界形势十分紧张 , “ 江北畏 虏寇 , 搔动不安” ⑥ 。 建 元 二年, “ 上遣 ( ) 安国出司 州 , 安 集民户” ⑦ , “ 土断郧 、 司二境上杂民 , 大佳 ” ⑧ 。 建元三年 , “又令垣豫州 (垣崇祖 ) 断 其州 。 ” ⑨ 并任柳世隆为南充州刺史土断充部。 这次土断

① 《宋书 · 孝武帝 纪》 。《宋书 · 王玄 漠传》 。《宋书 · 后废帝 纪) } o ④ 《廿二史考异》 卷 2 5

《南齐书 · 虞玩之传》 。 ⑥⑧⑨ 《南齐书· 柳世 隆传 ) ) o ⑦ 《南齐书 · 吕安国传}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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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好 几年 ,直到齐高帝死去 , 柳世 隆还在按尚书符 下土断条格 , 并省侨郡县 ” ① 。 这是齐 武帝永明元年 ( 4 8 3 ) 的事 , 离建元二年已四 年之久。 由于这次土断值南齐建 国初期 , 又因边界形势需要 , 所 以做得 比较 用心。 据柳世 隆的建议 , 不 但区判 流杂、 并省侨 邦 , 而且 并省了一些杂居外 止荒邑

梁 武帝天 监元 年 ( 5 0 2 ) 夏 四 月土 断南徐州 诸侨郡县’ ,② , 这 是第九次土断。 没 有 发现很好的史料 , 不论。 最后 见诸史书的土断在 《 陈书 · 世祖纪》 , 天嘉元年 ( 5 60 ) 秋七月乙卯诏 : “ 不问侨 旧 , 悉令著籍 , 同土断之例。同以前文献记 载不同 , 它明 文写清了这次土断包括 南北一 切浮 浪人 口 。 这显然和 陈朝在 编人 口 的严重不足有 关。 按 《 通典》 , 宋大明八年 ( 4 6 4 ) 有户 九十多万 , 口四 百六十八万。 到了陈 亡 ( 5 8 9 ) 却 只有户五 十万 户 , 口二百 万 。 ” ③ 时间过 了一百二一 } :l f , 户 口数反而减少 了一 半以上 。 固然有陈朝疆域缩小之故 , 但 政府领户如 此 跌落也 是不正常的。 由这一 比较可知 , 陈朝 对于人 口 的需要比前朝更 为迫切。 以上所述为东晋南朝土断实施的概况 。 除这十次有史可据 的土断 , 东晋南朝 政府依土断条格进行并省、 改组侨置郡县 、 整顿户籍和搜括人 口 的措施一直也 没有停止过。

土断过程 中, 东晋南朝政府裁减或合并一些侨 置州、 郡、 县 各级 地方政 府。 刘 裕 主持的那次土 断 ” , 东晋全 境除个别例 外 , “ 诸流寓郡 县 , 多被并省 。 ” ④ 宋 孝武帝大明元年 雍州土断 ” , “ 诏并三郡十六县为一郡 ’ ,⑥ 。 《宋书 · 州 郡志》 雍 州刺 史条记 载 , 经 过 这 次土 断 ” , 实际 上全雍州被省的有十三个县 , 新立 的有三个郡 、 三个县 , 另外有二个郡被分 配到 实土 , 七个县被改属。 齐初土断 ” , 根据柳世隆建 议并省荒 邑” , 仅南 充州就 有济 阴郡 六县 , 下那郡四 县 , 淮阳郡三县 , 东宛郡四县 , 以 散居无 实土 , 宫长无廊舍 , 寄止民 村 , 及 州治立 , 见 省。 ” ⑥ 未被并省的郡县机构 则同江南固有 的郡县机构 合二 而一 。 东晋南朝 政 府为 了照 顾北来士族的利 益 , 常把南方的一些 县邑转移给侨 州郡去 管辖 , 遂使侨 州郡有 了 实土 。 宋文 帝元 嘉八年南徐 州的建立 , 就是 以分 割扬州 实现 的。 有 的地方甚至 反 客为主 , 以 侨置淹没 了土著。 据王 仲革先生考证 , 淮南 当涂县由于在江南于 湖建立 了治所, 后 来于 湖在 舆 图上 消失 了 , 侨 置 的当涂反而代替 了于湖的 位置。 在历代土断并省 、 改组的基础上, 因侨置郡县而造成的南 方行政区划混乱 的状况基本上 得到解决。

① 《南 齐书· 州郡 志》 。《梁书 · 武帝纪 中》 。《北史 · 隋本纪》 。《宋 书 · 武帝纪 中》 。资治通鉴》 卷 12 8 ; 《宋书》 失载 。

, ⑥ 《南齐书 · 州郡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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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 户土断后皆人 白籍 , 成为 国家的正式 编户。土断后 白籍已不再是临时户籍, 本质上 已与黄籍无殊 。 做为正式户 籍 , 为 了得以长久保存 , 可能也改用黄纸 , 故宋以后有时 人们管这两种户籍都称为黄籍 , 但并非 自宋以后 白籍被并人了黄籍。 《南齐书 · 百官志》 载 , 南齐设置的管理州 郡租布 、 民户 移徙 、 州 郡县并帖、 城 邑民户 割属的户 籍机构有黄案、 白案两部 , 这说明黄 、 白籍做为南朝户 籍的 两种管理体系 , 仍 旧沿袭旧的名称在法律上 固定 了下来 。 《宋书 · 张畅传》 和 《南齐书 · 刘系宗传》 都把 当时造反 的 白籍人民称为白贼。 这时黄 、 白籍的不 同 , 并非表现在纸上 , 主要表现在待遇上的差别。 宋文帝元嘉八年 ( 4 3 1 ) 分扬州为南徐州 , 但到宋孝武帝孝建元年 ( 4 5 4 ) “ 始课 南 徐 州 侨民 租” ① 。 从土断注籍 到正式课租 , 南徐州 侨户仍享受了二十多年的优复特权 。 给予新附侨户一定的优复期限 , 后 来渐成制度 。 齐武帝永明十一年七月诏 : “ 其缘淮及青冀新附侨 民复除已讫 , 更 申五年。 ” ② 可 见东晋南朝 政府对待侨户和土著 , 也就是对待白籍和黄籍在政策上是有区别的。 国 家对侨户 考课的适 当照顾 , 有 利于 它同世 家豪族进行人 口争夺。 东晋南朝政府在土断前后采取很 多措施 , 确保侨户 、 流民属 籍。 《宋书 · 文帝纪》 : “ 元嘉二 十八年二月癸酉诏 日流寓江淮者 , 并听即属 , 并翻复税调。 … … 是冬徙彭城流民于 瓜步 , 淮西流民于姑孰 , 合万许家。就是说 , 只要条件许可 , 最好的办法是强迫侨流就地属

如果条件不许可, 则强徙侨 流到指定 的地区。 上引材料不是在土断时期 , 如在土 断时期更是如此。 《宋书 · 州郡志》 有大量这样的条注: 某郡某县流民归顺立侨流 立流寓割配流寓配属等等。 南齐管理户籍的宫垂 具体负责的就是这个工作。 历 次土断都有程度不同的侨流割配 。 《宋书 · 宗越传》 和 《南齐书 · 张敬儿传》 载: 宗越 和张敬儿 , 他们的家庭都 曾在土断中被强迫迁徙过。 一经迁徙属籍就不能再变动 。 宗越和 张敬儿是因为做了大官 , 宗 越请示 了皇帝 , 张敬儿恰是家乡南阳 郡太守 , 才有了移户 的可能 。 宋文帝时 , 何承天 曾谈到这种徙 民新地的办法: “ 粗计户数 , 量其所容 , 新徙之 家 , 悉著城 内 , 假其经用, 为之 间伍 , 纳 稼筑场 , 还在一处。 … …既已族居 , 易可检括 。 ” ⑧ 封建政府实 行侨流割属可能有三个原因: 首先这样做可以琉 散集中到 某些富庶地区 的所谓游 惰人 口 , 确保劳动人手 能与 土地结合 。 周朗 曾向宋孝武帝建议 , 将流寓 到江南的侨流人户悉令 就佃淮南 , 多其长帅 , 给其粮种 , … …量家立社 , 计地设间 , 检其出人 , 督其 游惰 。 ” ④ 其 次 ,也有堵塞大户兼并人 口 的渠道 、 切断侨流与大户之 间依附关系 的 目的。 经过重 新编制 , 将 这些民户处于政府的 牢固控制之下。 最后则是为了缓和各州郡地方政府因争夺民 户所引起 的矛盾 , 尽量避免各 州郡 间民户数 目 · 的比例过 于悬殊。土断中各级地方政府对民户的争 夺是十分激烈 的 , 分判 民户是 很棘手的工作。 谢晦 因为做得比较出 色而受到了史家的称赞:

① 《宋书 · 孝武帝纪) } o ② 《南齐书 · 武帝纪} ) o ③ 《宋书 · 何承天传》。《宋 书 · 周朗传 }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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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 熙八年 , 土断侨流郡县 , 使晦 分判扬豫民 户 , 以平 允 见称 。矛 经过土断括 户” , 大批 人 口被纳 入国家版籍 。 国家实 力大大增强 , “ 土断越彻 底 , 效果越 明显。 桓温和 刘裕在 实施土断 , 国家都出现财阜 国丰的局面。 桓温 在

太和 四年 ( 3 6 9 ) 大举北伐前燕 和以后 谢安执政组织北府军取得祀水 之战 的胜利 、 依 靠 的都是庚戍土断所提供 的物质基础。 刘 裕的土断为其 收复大批北方领上 , 为南朝 社 会相 对繁荣 的元 嘉之 治的到来 准备 了条件。 在土断实施过程 中 , “ 土断执行最有 成效的时期 , 一 般都是世家 轰族势力受 挫、 军阀 崛起或 是寒人、 庶族左右政权 的时候。 孙恩 、 卢循起义之后 , 王、 谢大族老巢三 吴地区所在多被破 亡。 ” ② “ 浙江以东流 亡十 六、 七 , 吴郡 吴兴 户 口减 半 , 又流奔 而西者万计 。 ” ③ 刘裕土断的成功 和 王、 谢为 首大族 的衰颓 密切相关。 如 果处 在士族势 力强盛 时期 或在某 些大族盘据 的地区 , “ 土断以及括户遭到 的阻 力必然很大, 雍州土断或做或 辍就 是这个 原因。 从某种意义上说 , “ 土断实施 的情况反映 了国家 权 力和士族势力 的彼此升降 。 世 家豪族地主 占统治地位的历 史特点 , 决定了这个 时期封建国家进行土断括户等 措施不 可能是坚决 的和 彻底的 , 只 能保持一定 的限 度。庚戍 土断不 到二十年 , 王羲 之就 哀叹户 口 日减。 视水之 战后 刘 波说 : “ 下民 侵削 , 流亡相属 , 略计户 口 , 十分去 三。 ” ④ “ 土 断 以后 , 大量 人户陆续 从版籍上脱漏 的例子不胜枚 举。 《 宋书 · 州郡志 》 : “ 元 嘉初 , 关 中 民 三千二 百三十 户归化 , 六年立为 陇西郡 , 而到大 明八 年陇西 郡却只有户一千 五百六十 一了。 从元 嘉六年 ( 4 2的 到大 明八年 ( 4 6 4 ) , 时间过 了三十五年 , 其间 未记载 有对 陇西 郡的 民户割属 , 民户竟 然失去 了一多半 , 实在可惊 ! 世家 豪族不 顾禁令 , 采取各种方法将大 批侨流 民户吸附到身边 。 东晋南朝 政府 杀鸡取 卵、 竭泽而渔 的租税赋 役又起 着为渊驱鱼 的作 用。 结果是 , 虽屡经土断 ” , 仍然 是弥 山满海 , 皆是私役’ ,⑥ 。 综上所述 , 东晋南 朝政 府企 图 以实施土断解决因侨置郡 县 而造 成的郡县 制度和户籍 制 度 的混乱 , 把优复的侨户 和不断 出现的流 民以及 一些 浮浪人 口变 成能为国家提供 租税赋 役 的正式编户 , 并由此 同世家豪族地主展 开了激烈 的人 口 争夺。上断的这些 目的 , 获 得部 分的 成功 , 并在个别时期 、 个别地区成效较显 著。 但 由于世家 豪族地主占据 着统 治地位 , 并 是历 代小朝 廷的社会 支柱, 这 就决定 了以争夺 人户为 中心 内容 的土断的实施是有 限 度 的。

① 《 宋书 ·谢晦传》 , 原文义 熙八年 应是义 熙九年 。《 晋书 · 孙恩传》 。《 晋 书 · 天文志下o ) ) ④ 《 晋书· 刘魄附刘 波传》。《宋书 · 州郡志序》: “ 今志大较 以大明八年为正 。故以是年为据。《 南齐书 · 虞玩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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