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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式革命暴力与现代中国政治文化(二)

时间:2023-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巴茨柯以为,从根本上看,对雅各宾派所设想的革命暴力"合法性"破坏更为严重的,可能还是国家恐怖主义实施之初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法。也就是说,法国革命的暴力实际上自始至终都是一种"平民性"或"群众性"的暴力。换言之,法国革命者当时的实际工作,无非是要把法国重建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亦即一个不仅是统一的和独立的,而且还实现了政治民主化的国家,其中所有法国人都将成为权利平等的自由公民。

法国式革命暴力与现代中国政治文化(二)


反而却令人瞠目地加剧了这种有害影响。一般认为,共和二年牧月22日(1794年6月10日)法令(史称《牧月法令》)起了最坏的作用:根据这项法令,革命法庭上被告的辩护权和预审均被取消,陪审员仅凭道义上的证据就可以定罪,判决除了开释就是死刑,而且"反革命罪"的界定被大大扩展,也变得愈发模糊──"凡压抑和诽谤爱国主义以帮助法兰西之敌者,凡图谋降低士气、败坏风俗、损害革命原则之纯洁性和活力者,凡以任何手段和披着任何伪装来危害共和国的自由、统一与安全,或力图阻挠共和国之巩固者",都可以被定为"反革命份子"(《牧月法令》第六条);同时法令还要求公民"一发现阴谋家和反革命份子便当即检举之"(《牧月法令》第九条)17,这就不免人人自危了。

  但巴茨柯以为,从根本上看,对雅各宾派所设想的革命暴力"合法性"破坏更为严重的,可能还是国家恐怖主义实施之初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法。他写道18:

  嫌疑犯是一个概念,同时也是一种表象,它构成了大恐怖的基石。1793年9月17日的惩治嫌疑犯法令是一种安排布署和一种惩罚想象的结果,而大恐怖的主要源泉也就在这里。这个法令不仅以专断取代了正义,而且确认和支持了整个一张告密和监视的网络。通过确认对"嫌疑犯"的镇压,这种恐怖主义立法也把一种社会排斥的逻辑确立为自己的根基。大恐怖是一种根据他们的所是而不是根据他们的所为来威胁和惩罚个人的权力体系。正像一个国民公会特派员所说的,"由于他们的出身和他们的利益,嫌疑犯是大革命的天敌。"

  所以似乎可以肯定地说,正是这种既违背古典共和主义也违背现代民主主义的"社会排斥的逻辑"的引进,才使得大恐怖成为一种令人厌恶的制度。

  这里还须补充一点,那就是这种"嫌疑犯"概念的外延看来是极其广阔的,因为雅各宾专政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圣茹斯特(Louis Antoine Saint-Just)在1793年10月10日公然宣称,革命者"不仅要惩治卖国贼,同时还要惩治态度冷漠者,惩治所有那些在共和国里消极无为的人"19,这实际上取消了所有人的"消极自由",而这个做法既不理性,也非常危险,许多无辜者在大恐怖时期备受磨难甚至死于非命的悲剧,就是由此造成的。

  由此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在法国大革命中,不仅国家恐怖主义未能有效地清除民众恐怖主义,甚至雅各宾派实施的国家恐怖主义本身也还带有民众恐怖主义的非理性色彩。也就是说,法国革命的暴力实际上自始至终都是一种"平民性"或"群众性"的暴力。

  历史学家可能还会继续追问:为甚么雅各宾派会坚持这种群众性的革命暴力?或者,为甚么在法国大革命中大行其道的是一种非理性的民众恐怖主义?当然,这其实都是与法国革命中恐怖统治的起源问题直接相关的,而这个起源问题是所有大革命的研究者都无法回避的。现有的解释大体上可以被归结为两种思路:一种强调情势的因素(主要指抗击内外敌人的战争的危险形势,那据说是由贵族的反革命阴谋造成的);一种强调来自启蒙运动的意识形态因素(主要指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公意"理论)。很有可能两种思路都有一些有价值的解释要素,而若要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也许还需要加上一些相关的政治文化的和(或)心理的要素来把两者整合起来,就像一些历史学家所做的那样。在巴茨柯看来,深为"嫌疑犯恐惧"所困扰的"革命者的政治想象"意义重大20,而伊格内则认定解释大恐怖的最好路径是引入"心灵创伤"(trauma)这个概念,这指的是一种以革命者的失望感或"心理的和文化的混乱感"为特征的集体心理状态,其缘由是"革命前的社会变化预示的一种令人乐观的人间美景〔在大革命时代〕的令人心碎的轰然崩溃"21。

  但笔者个人倒宁愿把这个问题放到一个全球性的时代背景中来认识:如果我们都同意把法国大革命看作全球性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开端,那么就很难否认,大革命的本质(尽管它还没有为革命者本身所清晰地和充分地认识)基本上可以被归结为一种以民主的方式来实现法国政治现代化的努力。此外还应明辨,这种民主化绝对需要一个巩固的、统一的,而且至少是在军事上和外交上中央集权化了的国家作为它的运作平台。换言之,法国革命者当时的实际工作,无非是要把法国重建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亦即一个不仅是统一的和独立的,而且还实现了政治民主化的国家,其中所有法国人都将成为权利平等的自由公民。

  但结果证明,这个工作实在很困难,至少比几年前的美国革命困难得多,而其原因也是众所周知的:英属北美殖民地没有任何贵族,因而那里的民主革命没有必须同任何贵族反革命进行斗争的问题。但法国还有更困难的情况:在革命时代的法国,除了革命与反革命间的激烈对抗(这种对抗被复辟王朝时期的法国历史学家概括为一种"阶级斗争")之外,还存在着许多错综复杂的社会冲突,这些冲突源自这个国家根深蒂固的、以各种不平等状态为特征的封建传统,并且是随着中央集权程度冠绝全欧的法国绝对君主制的突然垮台而爆发出来的。由于这一切混乱,不仅出现了各种暴行在全社会的大规模泛滥,而且还引发了国家分裂的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多少代法国君主和"第三等级"(主要是市民阶层)为之奋斗了好几个世纪的国家统一,在尚未真正巩固(其实还远未最后完成)之际就又要付诸东流!

  由此看来,法国大革命还不止是一场第三等级反对贵族压迫、争取政治民主的"阶级斗争",它同时还是一场捍卫和进一步推进国家统一的"民族斗争";而且,由于这两场斗争的对象都是法国特有的一种极其强大而顽固的贵族势力,尤其是这种贵族势力还同欧洲各国的贵族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联,这样的革命自然不可能是平静温和的,它不能不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充分动员起来,诉诸最富于群众性的、因而也最恐怖和最高效的暴力。法国革命者在一些时候可能会为某些意识形态信条所误导,也可能会出于恐惧而受制于某种"社会排斥的逻辑",还可能会因其最初理想的受挫而懊恼沮丧,以至于作出种种过激而可悲的暴烈举动,但无论如何,只要"反抗压迫"还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不可转让的人权,只要在法国建立一个现代民族国家还可以被认为是一项正义的事业,那么把整个法国大革命说成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错误就显然是有悖于事理了。应该做的事情,而且实际上也正在由许多专业历史学家做的事情,是把这场大革命看作一个无疑具有历史正当性的事件,甚至公开承认其种种成功的暴力实践的必要性,但同时也毫不隐晦地指出其错误,并努力找出这些错误的缘由,以便更好地发挥大革命对当代和未来世界的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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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法国式革命暴力与现代中国"革命崇拜"的起源

  

  前文提到,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曾深受法国革命政治文化的影响。实际上,中国革命者从一开始就迷上了法国革命,并决心以同样的方式在中国进行一场革命。但这种迷恋究竟缘何而起?事情看起来似乎有点奇怪:除了法国革命以民主制取代君主制的目标之外,中国革命者对这一西方历史事件最欣赏的方面不是别的,恰恰是它那种嗜血的行为方式。表现出这种态度的最早也最著名的人物是谭嗣同。他实际上是中国革命最早的先知和倡导者,也可以说是中国革命最早的殉道者。从法国大革命血淋淋的景象中,他看到的与其说是令人厌恶的恐怖,不如说是发人深省的启示。鉴于晚清的保守势力占有压倒的优势、和平改革根本就行不通这一事实,谭深信只有一场像法国革命一样暴烈的革命才能救中国。所以他对法国革命的暴力行为有这样的赞誉:"法人之改民主也,其言曰:'誓杀尽天下君主,使流血满地球,以泄万民之恨。'……夫法人之学问,冠绝地球,故能唱民主之义,未为奇也。"22转而环视中国的现实,谭对法国革命的这种"流血"意象不禁更加心驰神往,以至于他在1898年致老师欧阳瓣疆的一封信中有如此之断言:"今日中国能闹到新旧两党流血遍地,方有复兴之望。不然,则真亡种矣。"23

  但谭嗣同在写这封信的时候还是很孤独的。他对中国暴力革命的召唤太超前了,连他的改革派同志都无法理解──那些人还在盲目地期望和平改良。事实上,在光绪皇帝的六位改革顾问中,谭是唯一主张要按法国的方式发动一场革命的人。然而,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了谭的看法是正确的。旨在让中国通过逐渐接受现代文明以摆脱被西方列强瓜分和殖民地化命运的戊戌变法,主要由于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强大保守势力的反对,加上改革派因缺乏政治经验而犯了一些错误,以及中央政府权力的严重衰降,仅持续了103天就土崩瓦解了。在变法失败之前,谭甚至还试图与皇帝联手发动一场"宫廷革命"──即一次逮捕慈禧太后的兵变,但他们信任的军队统领袁世凯背叛了他们,结果光绪被软禁,包括谭在内的六位改革顾问悉数丢了脑袋,其他许多较下层的改革派官员则坐牢的坐牢、流放的流放。令这个故事更加悲壮的一件事是,谭本来可以在朋友的帮助下逃走,但他宁愿束手就擒,还大义凛然地说了一通道理:"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24──流血,还是流血。不过,这时谭关注的,只是要用自己的鲜血来激励民众的反清斗志。

  谭嗣同的血果然没有白流。中国的革命情绪,尤其是中国知识份子的革命情绪,开始迅速滋长。早在1900年,谭的挚友唐才常就试图以武汉为中心组织一场大规模的武装起义,目的是推翻北京的保守势力并解救皇帝。但这场起义还没来得及正式发动就被扑灭了,唐被捕就义。人们对于和平变法的全部期望也随之破灭了:唐的许多追随者逃到了日本,并由此开始主张革命,决心用暴力推翻腐朽的清王朝。他们在1901年5月创办了月刊《国民报》,藉以向国人宣传法国式的革命。在该刊物第一期的〈二十世纪之中国〉一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文字:"西谚有言:'法兰西,革命之产地也'。今我中国二十五倍于法,受祸之极亦数十倍于法。民权之运已渡太平洋而东,日本既稍受其福,我中国不愤不发,斯亦已耳,如睡斯觉,如梦斯醒;于二十世纪而效法人十九世纪之所为。"25

  《国民报》第二期〈说国民〉一文也高度赞扬了美国革命,说那是中国人民必须效仿的榜样。但由于该文同时把美国革命看作法国启蒙思想在北美传播的一个结果,所以中国要效仿的原初样板还是法国大革命26:

  奴隶甘压制,而国民喜自由;……何谓自由?曰:粗言之则不受压制,即谓之自由焉耳。压制之道不外二端:一曰君权之压制,一曰外权之压制。脱君权之压制而一旦自由者,法国是也;脱外权之压制而一旦自由者,美国是也。故凡受君权之压制而不能为法国人之所为者,非国民也;凡受外国之压制而不能为美国人之所为者,非国民也。……非播国民之种子不可。播之奈何?曰法兰西革命以前,其民之憔悴于虐政者,非犹我今日乎?其全国无一国民,非犹我今日乎?其所以有今日者,何也?盖以法国为国民之田,以十八世纪诸学士为国民之农夫,以自由平等之说为国民之种子。孟德斯鸠苦心焦虑,审慎周详,其播之也出以和平;福禄特尔作为诗歌以动全国,其播之也出以逸乐;路索狂放不?睥睨一世,其播之也出以激烈。……故今日法国之民,得以食国民之果者,皆数人之功也。且也当时美国之学士,皆自称为法国理学士之弟子,而卒以脱英国之压制,则法国之种子且波及于美洲。

  这段言论还清楚地显示出,当时中国知识界对于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之间的区别和内在关联已经有所意识,即认识到美国革命主要是一种争取民族解放的民族革命,而法国革命主要是一种推翻君主统治的民主革命,但两者的实质却又是同一的,那就是"追求自由",让各自的人民都成为自由的"国民"(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民");而这两种"追求自由"的革命之所以能发生,归根结底又都是法国启蒙运动的功劳。这说明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正当性在中国国民革命的先驱那里是毫无疑义的。

  尽管《国民报》只出版了四期,但影响巨大:作为中国革命出版物的起源,它对革命的鼓吹,尤其是对法国革命思想的宣传,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在其影响下,中国知识界不仅兴起了一种谈论"革命"的时尚,甚至还兴起了一种对革命故乡──法国──的崇拜之风。

  崇尚革命的风气弥漫华夏,又似乎特重于湖南。这个省份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缘位置,那里的人民似乎在政治上显得特别不安分。由于某些历史和文化的原因,湖南人不仅受过更好的教育,因而对现代世界了解得更为充分,而且更富于战斗性,在反对旧制度的斗争中表现得更为激进。实际上,谭嗣同和唐才常就来自湖南;中国革命的其他许多政治和军事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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