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承唐制,进士科考诗赋,尤以赋为重,故欧阳修谓宋初“科场用赋取人,进士不复留意于诗”(《六一诗话》),刘克庄《李耘子诗卷》比较唐宋诗赋取士云:“唐世以赋诗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诗,故唐人诗工而赋拙。……本朝亦以诗赋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赋,故本朝赋工而诗拙。”对此,诸家赋史中仅日人铃木虎雄《赋史大要》设立“宋太宗试赋”、“真宗试赋”、“宋试赋之趋势”诸条,①简要论及;有关宋代科举与文学研究的撰述,虽已关注科举考赋的史实,特别是熙宁罢诗赋等焦点问题,②然则未能从赋史角度审视科制与辞赋兴衰的关系。缘此,本文拟通过宋代考赋三度盛况,即宋初殿试、元祐复赋与乾、淳隆文,来说明一代辞赋创作的嬗变。
一、宋初殿试:归复王言与赋观才学
宋人继晚唐、五代文风疲弱之病,恢复文治,卓然有成,然于赋域,其风势之起,则与宋初(太宗、真宗、仁宗前期)殿廷御试(史称“殿试”)进士,以赋观学有着重要关联。认识这一点,首先要辨明文学与文制的关系。对此,现代学者往往通过文学史发展的大视野对文制与文学作价值判断,故而有科举程文究竟是推进文学发展还是损害文学创作的论辩,这首先就是唐宋进士科诗赋取士问题。③其实,这种价值判断是以现代文学观对历史的审视,而回到历史的语境,文制与文学相互依存的关系无法分离,而且文制决定文学之发展尤为显著,落实于科举程文之于文学创作,诚如清人包世臣所言:“自有时文以来,时文不通而能通古文词者,未之有也。”④而宋初殿试对辞赋创作(包括文人赋)的影响,亦当作如是观。
据相关文献载录,⑤宋初进士殿试律赋自太祖开宝六年内出《未明求衣赋》始,八年又出《桥梁波长江赋》。继此,历太宗、真宗、仁宗三朝,今存史料可见殿试赋题分别是:
《训兵练将》(太平兴国二年)、《不阵而成功》(三年)、《春雨如膏》(五年)、《六合为家》(八年)、《颍川贡白雉》(雍熙二年)、《一叶知天下秋》(端拱元年)、《圣人不尚贤》(二年)、《卮言日出》(淳化三年,以上太宗朝);《观人文以化成天下》(咸平三年)、《有物混成》(五年)、《天道犹张弓》(景德二年)、《清明象天》(大中祥符元年)、《大德曰生》(二年)、《礼以承天道》(四年)、《铸鼎象物》(五年)、《道常无名》(七年)、《置天下如置器》(八年)、《君子以厚德载物》(天禧三年,以上真宗朝);《德车载旌》(天圣二年)、《圣有谟训》(五年)、《藏珠于渊》(八年)、《房心为明堂》(景祐元年)、《富民之要在节俭》(五年)、《应天以宝不以时》(庆历二年)、《戎祀国之大事》(六年)、《盖轸象天地》(皇祐元年)、《圜丘象天》(五年)、《民监》(嘉祐二年)、《尧舜性仁》(四年)、《王者通天地人》(六年)、《寅畏以飨福》(八年,以上仁宗朝)。加上雍熙二年、咸平三年、景德二年又试“不合格者”三赋,即《庭燎》、《以贤为宝》、《建国皇极》,宋初殿试赋36题。⑥如果再加上发解试、省试赋题,宋初科举考赋数量极为可观。当然,相比之下,皇帝临轩御试对宋代赋风炽盛的影响,是最直接且有指导意义的。
有关宋初进士科立殿试制度,主要是缘于“自唐以来,进士皆为知举门生,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⑦的政治弊端,而考察殿试之始,曾巩则谓:
贡举之制,建隆初始禁谢恩于私室。开宝五年,诏进士安守亮等三十八人对于讲武殿下。诏赐其第。六年,又召宋准等覆试于讲武殿。殿试自此始也。⑧这种科场杜防“恩出私门”的现象,据史载早在晚唐时朝廷已有警觉,如武宗会昌三年中书覆奏:“奉宣旨,不欲令及第进士呼有司为座主,趋附其门。”而前此文宗开成二年已亲自命进士诗赋题,事见高锴等奏“今年诗赋题目,出自宸衷,体格雅丽,意思遐远”;后此昭宗乾宁二年“内出四题”,有《曲直不相入赋》、《良弓献问赋》等。⑨可见宋初殿试制其来有渐,倘若将殿试制度形成于宋初之史实与考赋风气之炽盛结合起来考虑,这一文制变迁的过程恰恰又昭示了一个事实,即用于“王政”而归复“王言”。
考察文制与赋的关系,赋作为一种文体向“王言”的归复,主要有两个阶段,即始于汉代的“献赋”与定型于唐代的“考赋”。汉代献赋归复王言以襄助王政,在于“赋者,古诗之流”(班固《两都赋序》),即依经致用以通讽谏。这源于周室“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国语•周语上》)的政教,并形成诗赋合体观念及其功用,至春秋战国从“行人赋诗”到“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汉书•艺文志》),已由“讽谏”转向“言志”,⑩逐渐疏离了王治与王言,而西汉盛世朝廷崇礼官、考文章、通经术,立语言文学侍从制度,开通经献赋入仕之途,显然又是导赋家于王政的举措。随着东汉以后宫廷文学侍从地位的衰落、文士赋的兴起,赋与王言又处于游离状态。而辞赋再次转向宫廷文学,成为王政的代言,则在于唐宋考赋制度的完成。所不同者,献赋属少数宫廷文学侍从的行为,而考赋则是广大举子干禄求进的工具,故更多体现考试文体的应用性。(11)从这一视角来看宋初殿试赋的现实意义,其归复王言的措施又与赋兼才学的体用观相结合,构成继唐代考赋制而于“赋体”内在功能的一次变革。
王政乃国之大事,王言亦庄肃之语,所以宋初殿试律体赋的文法原则,就是改变晚唐五代应制赋风之佻巧,以学殖醇深为倡。李调元《赋话》卷五论宋初律赋云:
宋初人之律赋最夥者,田、王、文、范、欧阳五公。……宋朝律赋,当以表圣、宽夫为正则,元之、希文次之,永叔而降,皆横骛别趋,而偭唐人之规矩矣。尽管宋代律赋变唐人规矩,至欧阳修、苏轼的创作而彰显,然考赋以学殖醇深取人才,则源自宋初殿试。可以说,宋初殿试赋一则坚整其格律,如太平兴国三年内出《不阵而成功赋》,并定进士试辞赋“平仄依次用韵”;一则赋失学识者不取,其中最典型的是太宗淳化三年内出《卮言日出赋》,钱易率然成赋被黜殿廷且罢科的事件。(12)沈作喆《寓简》有“本朝以词赋取士,虽雕虫篆刻,而赋有极工者,往往寓意深远,遣词超诣”之说,并引述淳化三年进士孙何《论诗赋取士》云:
唯诗赋之制,非学优才高,不能当也。……观其命句,可以见学殖之浅深;即其构思,可以觇器业之大小。欧阳修《归田录》亦谓:“真宗好文,虽以文辞取士,然必视其器识。”其“学殖”与“器识”成为宋初帝王、儒臣、文士对应制律赋的共同要求,从而使清丽芊绵转向典雅庄重。例如李调元评范仲淹《用天下心为心赋》中“审民之好恶,察政之否臧”一段,谓“此中大有经济,不知费几许学问,才得此境界,勿以平易而忽之”(《赋话》卷五),正取此视角,且适合当时的历史实际。
缘于殿试科目对赋的推崇,宋初乃至整个北宋前中期赋家辈出,赋风炽盛,其中宋初赋家如田锡、梁周翰、张咏、文彦博、王禹偁、宋庠、宋祁、范仲淹等,皆有或献赋朝廷,或殿试御前的作赋经历。而通过殿试律赋观其对北宋赋风的影响,又有两点值得关注:
一是赋的论、策化。宋初殿试进士,赋、论并考,重赋、论之风气,影响贡院考试,至仁宗天圣五年诏贡院取进士“参考策、论以定优劣”,(13)且制科如富弼不习诗、赋求免,故仁宗“命试以策、论,后遂为故事”,以致“制科不试诗、赋,自富公始”,(14)再到庆历四年宋祁等上言,主张策论大义,有诏令“进士试三场,先策,次论,次诗赋”,(15)从而改变首场试诗赋的惯例,策、论(尤其是策)的地位在宋初科试中得以不断攀升。然其间可辨者在于,策与论之地位的上升并没有影响考赋制度,而宋初殿试赋强调的“器识”,恰恰与策论的功用相近。正因此,范仲淹一方面上陈“御试之日,诗赋、文论共为一场,既声病所拘,意思不达,或者韵中一字有差,虽生平苦辛,即时摈逐;如音韵不失,虽末学浅近,俯拾科级”,反对“专以诗赋取进士”而“舍大方而取小道”(16)的行为,一方面又创作了大量的应试律赋,且被后来考赋者奉为典范,其共同点在于扬弃“末学浅近”的浅薄赋风。而合观宋初殿试赋重学殖、器识与科举由诗赋渐重策论的现象,其间固有争议与冲突,然其共时性的重“王政”而代“王言”的特征,本身就决定了赋的论(义理)策(时务)化,且对整个宋代辞赋明理道、好议论的倾向有着重大的影响。
二是赋的类书化。赋体与类书的关系,至宋初经历了三个阶段:其一,汉大赋“言事类之所附”(曹丕《答卞兰教》)的特征,生出后世“赋代类书”的说法;(17)其二,唐宋时期类书的大量编纂,实为科举考试提供文典资源,包括考赋;其三,围绕宋初殿试赋之需,吴淑在参与编撰《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后,于太宗淳化间纂集《事类赋》百篇并注,开赋写类书之先河。(18)而吴氏以赋为“集类之体”,其类书文学化与前人文学类书化一样,均显示了赋兼才学的特征,所区别在于后者“以为取士之阶”,(19)故与当时文制相关,具有工具化的应用性功能。与之相应,范仲淹于仁宗天圣五年因“国家取士,缘于此道”而编撰《赋林衡鉴》,列举应试律赋二十门,即叙事、颂德、纪功、赞序、缘情、明道、祖述、论理、咏物、述咏、引类、指事、析微、体物、假象、旁喻、叙体、总数、双关、变态诸体,(20)以辨析其主题风格,其采用“集类”之编撰方式,既为士子提供津筏之便,同样也寓含了赋重学殖的“类”的意识。
二、元祐复赋:闱场争锋与经典重塑
自开国到北宋中、后期,赋风有较大的变化,特别是欧阳修、苏轼变革文风对赋的影响,不仅改变了科场律赋体,例如句式由以往的常式(四四、四六、六四)变得更为开放(三三、三五、三七、三三七等)(21),且出现了被祝尧抑之“终非本色”(22)的文体赋。这种情形对于宋初以殿试为主导的科举赋创作而言,显然有“破”的性质,然而也正是这一时期的辞赋成果(特别是苏轼与“苏门”诸家),不仅被赋史研究者所关注与赞誉,视为宋赋的兴盛期,而且也被南宋的科场赋奉为榜样,成为一段赋学的集体追忆。究其原因,其中一条重要的历史线索就是北宋中、后期闱场争锋导致的“熙宁罢赋”与“元祐复赋”,文学史上诗文意义的“元祐体”同样彰显于赋之“元祐体”,落实于科场,则是成为后世科举赋蓝本的《三元元祐衡鉴》,且形成对特定时期科举赋之经典的重塑。
北宋科场最大的争议就是进士科罢、复诗赋问题,而最突出的科考变革也就是两度罢诗赋取士的史实。值得注意的是,元祐复赋正处于两度罢赋之间,其文制特点又在于改变前此进士省试统考诗赋,而分立“诗赋”、“经义”两科取进士,并一直延续到宋末。而由文制的变迁观察科举文坛的争锋,如果说围绕宋初殿试制度展开的论辩焦点在于赋、策之争,那么随着政治形势的变迁与理学思想的介入,北宋中、后期围绕进士科罢、复诗赋的论辩焦点,则已转向“词赋”与“经义”的讨论。对此,范仲淹、宋祁、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韩维、刘挚、苏轼、苏辙均有建言,其在仁宗朝则显其调和倾向,即议论者既反对诗赋取士造成的拘忌声病、词章琐碎,倡扬经学大义,但又不贬斥考赋制度。如范仲淹庆历三年议贡举,提出“更通经旨,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答手诏条陈十事》),四年欧阳修《详定贡举条状》指出“问以大义,则执经者不专记诵”,同年仁宗诏令:
旧制用词赋,声病偶切,立为考式,一字违忤,已在绌格,使博识之士,临文拘忌,俯就规检,美文善意,郁而不伸。如白居易《性习相近远赋》、独孤绶《放驯象赋》,皆当时试礼部,对偶之外,自有义意可观,宜许仿唐体,使驰骋于其间。(23)所谓“唐体”,是针对宋初进士按平仄押韵与仅以声病黜落的纠正,要在调和词章与经义,即以词章寓经义。到神宗朝,这类议论已歧为两见,其代表见解如王安石与苏轼。王安石于熙宁二年上《乞改科条制》认为“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24)理由是当时科考“策进士则但以章句声病,苟尚文辞,类皆小能者为之”(《取材》)。而苏轼同年即上《议学校贡举状》,针锋相对地提出质疑:“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自唐迄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这一思想争锋落实到制度层面,就是熙宁罢赋、元祐复赋与绍圣再罢的历史状况。
据宋英宗治平元年司马光上《贡院定夺科场不用诗赋状》所言“今来吕公著欲乞科场更不用诗赋”,可知英宗朝吕公著已有罢诗赋之请。而在此之前,仁宗嘉祐四年安逸处士何群上言提议科场罢赋:“三代取士,皆本于乡里而先行义。后世专以文辞,就文辞中害道者莫甚于赋,请罢去。”(25)这虽然区分言辞与道德而未及“词章”与“经义”的矛盾,但宜为宋代倡言罢赋的肇端。而科举施行罢诗赋的举措,则在神宗熙宁三年、四年,这就是熙宁三年殿试“始策进士,罢诗、赋、论三题”与熙宁四年“礼部试进士,罢诗赋”(《宋史•神宗纪二》),用经学取士,亦即配合王安石变法,用其《三经新义》。殿试用策罢赋,自此而成定制,未曾归复,(26)于是考赋罢、复之争则全归之礼部试。哲宗元祐元年,太皇太后高氏与皇太后朱氏临轩问政,尚书省已就科举新法提出异议,以举子“辞格卑弱”为词。这一年侍御史刘挚议贡举,主张进士加试诗、赋,反对王氏新经、字说,并云:“诗赋之与经义,要之,其实皆曰取人以言。……臣愚欲乞试法复诗赋,与经义兼用之。”(27)此将“经”与“赋”皆归于“取人以言”,而与宋初殿试“赋”(文)“策”(行)划出疆界,表现其文制与思想的变迁。而这次科试的具体主张则是:一场经义,二场诗赋,三场论,四场策问。尽管当年有反对仓促恢复考赋的不同意见,翌年即元祐二年已施行复赋:进士科第二场试律赋一道。至元祐七年采纳左正言姚勔主张的“并立诗赋、经义各为一科”,(28)始分“诗赋进士”与“经义进士”,且延为南宋科举定制。然而仅两年时间,元祐九年即绍圣元年哲宗亲政,诏准李清臣恢复神宗新法提议,进士再罢诗赋,到徽宗政和元年,朝堂张榜禁太学私相传习诗赋,其法之严,可见一斑。如此推算,自熙宁四年(1071)礼部罢赋到元祐二年(1087)复赋,其间科场废诗赋十六年(29);自绍圣元年(1094)再罢赋,到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依《元祐法》以诗赋、经义两科取进士,其间科场废赋长达三十五年之久;而自元祐二年复赋,至绍圣元年罢赋,其间仅八个年头,这在唐宋考赋史上只能是“昙花一现”。然而正是这一时期的“元祐赋”却被南宋科场所珍视,如宁宗庆元五年颁布《三元元祐衡鉴赋》为举子矜式,陈谠谓“举子词赋,固不敢望如《三都》,得如《三元元祐赋》足矣”,(30)我想绝不仅因这几年间若干科考赋之成就,而更重要的是在此前后数十年的罢赋于宋人眼中造成的弊端,反衬出“元祐赋”的光彩。
熙宁罢赋的动因是“词赋”与“经义”的矛盾,本意在重经义而抑词章,然而经历两度罢赋,引起士人的反思恰恰是举子废“赋”而专“经”造成不读书、不通《五经》的弊端。刘挚于元祐元年上奏科场复赋,有三项内容,第一就是取士用诗赋还是经义问题。刘氏认为:“诗赋命题,杂出于六经、诸子、历代史记,故重复者寡。经义之题,出于所治一经,一经之中可为题者,举子皆能类聚,裒括其类,预为义说。”(31)朱弁也针对其弊主张:“科举罢诗赋,士以三经义为捷径,非徒不观史,而于所习本经外,即他经及诸子无复有读之者。”(32)这种在当时很流行的看法在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表述得比较典型:
熙宁以前,以诗赋取士,学者无不遍读《五经》,虽无科名人,亦多能杂举《五经》,盖自幼学时习之尔,故终老不忘。自改经术,人之教子者,往往便以一经授之,他经纵读,亦不能精。自科举考文,童蒙幼习即维系于此,文制一变,修习全改,铨选之需,很大程度上决定士子由幼及长的修学途径。而赋有用于科场,不仅在词章声律之技巧,而且要根据命题逞才炫学,特别是经义题之“熔经铸典”,尤非熟读《五经》不可。所以在南宋建炎复赋后,这种思想一直影响着科场。例如庆元四年以经义命赋题,除在《六经》中出全题外,还从三篇中摘句合出一题,所以臣僚上言赞曰:“今之诗赋,虽未近古,然亦贯穿六艺,驰骋百家,有骈四俪六之巧。”(33)
罢赋的另一弊端是荒废了词章之学。因为科举考文,词章之优劣不仅为重要的考察标准,而且具有“修辞立其诚”(《易•文言》)的文学根源意识。而辞赋本身就是修辞的艺术,其之所以进入科举考试领域,除了才学、器识,就在于对文学基本水平的检测。因此,元祐二年经过第一次罢赋,过十六年后复赋,不仅举子疏于此道,试官也难以胜任。为了准备考赋,不仅需要由礼部立《诗赋格式》,还要寻访熟谙辞赋的老师充为教官,培育举子习赋。例如元祐三年苏轼权知贡举,即上《乞不分差经义诗赋官》条例,而左正言丁骘上奏章云:
窃睹明诏,欲于后次科举以诗赋取士,天下学者之幸也。然近时太学博士及州郡教授,多缘经义而进,不晓章句对偶之学,恐难以教习生员。臣愚欲乞下两省、馆职、寺监长贰、外路监司各举二人曾由诗赋出身及特奏名入仕者,以充内外教官。盖经义之法行,而老师宿儒久习诗赋,不能为时学者,皆不就科举,直候举数应格,方得恩命。今或举以为教官,当能称职。(34)因罢赋而荒废词章之学的严重程度由此可见。元祐五年,上官均针对《贡举条制》以诗赋定去留,亦感叹“词赋之学,最为难工,治平以前,学者久习,精者犹鲜”。(35)缘于科举试目关系到举子的修习与前程,学者对科场罢赋与复赋非常慎重,如治平三年司马光上《贡院定夺科场不用诗赋状》,提出“今若罢去诗赋,仍乞依吕公著起请,预行告示,使天下学者早得闻知”;元祐元年苏辙赞成刘挚议贡举复诗赋,但主张以防混乱,元祐五年科考再议,(36)都是出于对举子修习不能衔接考场文战的担忧。
从上述罢赋之“两弊”看元祐科场赋的起用及当时赋风的复兴,关键还在于赋家对赋用的指涉,其间要点有二:第一,赋重词章,亦重才学,既有熔铸经史之实,又有骈四俪六之巧。试观苏轼在元祐复赋期间感奋而自创《复改科赋》有云:
殊不知采摭英华也簇之如锦绣,较量轻重也等之如锱铢。韵韵合璧,联联贯珠。稽诸古其来尚矣,考诸旧不亦宜乎!(此驳斥“事吟哦者为童子,为雕篆者非壮夫”之论而赞词章之丽)
字应周天之日兮,运而无积;苟合一岁之月兮,终而复始。过之者成疣赘之患,不及者贻缺折之毁。曲尽古人之意,乃全天下之关。遭逢日月,忻欢者诸子百家;抖擞历图,快活者九经三史。议夫赋曷可已,义何足非?彼文辞泛滥也,无所统纪;此声律切当也,有所指归。巧拙由一字之可见,美恶混千人而莫违。正方圆者必藉于绳墨,定櫽括者心在于枢机。(此赞美赋兼才学以明进士赋之妙道)(37)作为元祐权知贡举者,苏轼以赋体赞美科场进士赋,所述内涵及要求,自然也是对元祐复赋的期许与指导。第二,经义命题与经赋关系的融织。自汉人献赋承绪“古诗之流”(班固《两都赋序》),用经取义,为一传统,迨至唐宋考赋,经、赋之争,历久而未息,于是用经义命赋题与元祐分科(经义与诗赋),皆权宜之法。其中经义命题,虽已行于中唐之世,如阮亨《律赋经畲集•凡例》说“应制之赋以经命题,昉自有唐,如裴晋公《岁寒知松柏后凋赋》、韩文公《明水赋》、李供奉《明堂赋》、元仆射《镇圭赋》、白尚书《性习相近远赋》”,(38)然科场规定经、史、子命题,并“书经史所出,模印给之”(《石林燕语》卷八),至仁宗景祐后渐趋严格,特别是“经题”日多,使“学者无不遍读《五经》”,其对元祐赋的影响以及经典的重塑,是有重要意义的。
在熙宁、元祐、绍圣科场诗赋的罢复之间,既有游离于科场的文人赋,又有归复于科场的进士赋,然而因元祐复赋而产生的科场元祐赋,其为后世所追奉,则无疑抒写了一段赋史的辉煌。其间以苏轼及“苏门”文士的赋创作尤为典范。苏轼不仅继欧阳修创制了自由体的新文赋如《赤壁》、《秋阳》、《黠鼠》等,而且在大力倡导并参与元祐复赋的同时,写作了大量的科举八韵赋(今存七篇),其中如《明君可与为忠言赋》(以“明则知远,能受忠告”为韵)、《通其变使民不知倦赋》(以“通物之变,民用无倦”为韵)、《六事廉为本赋》(以“先圣之贵,廉也如此”为韵)等,虽“以策论手段施之帖括,纵横排戛,仍以议论胜人”,却能贯珠合璧,取喻经义,“寓议论于排偶之中”而“工丽绝伦”(李调元《赋话》卷五)。在“苏门”文士中,律赋创作如秦观《郭子仪单骑见虏赋》(以“汾阳征虏,压以至诚”为韵),曾被南宋孙奕奉为八韵示范并引述评骘曰:
贺方回言学诗于前辈,得八句云:“平淡不流于浅俗,奇古不流于怪癖,题咏不窘于物象,叙事不病于声律。比兴深者通物理,用事工者如己出。格见于成篇,浑然不可隽;气出于言外,浩然不可屈。”尽心于此,守而不失,请借此以为八韵之法。苟妙达此旨,始可言赋。昔秦少游赋《郭子仪单骑见虏》,第四韵云:“兹盖事方急则宜有异谋,军既孤则难拘常法。遭彼虏之劲悍,属我师之困乏。较之力则理必败露,示以诚则意当亲狎。我得不彻卫四环,去兵两夹,虽锋无镆铘之锐,而势有泰山之压。踞鞍以出,若无擒虎之威;失队而惊,如弃华元之甲。”押险韵而意全,若此乃为尽善。凡八韵皆即此,可反三隅矣。……若解试、省试,尤贵得体,切宜知之。(39)秦观律赋在科场的典范性,同样体现于他自己的论述中。李廌《师友谈记》载录秦氏多则论八韵体的言说,如其谓考赋与考杂文的不同云:“赋中作用与杂文不同。杂文则事词在人主气变化,若作赋,则惟贵炼句之工,斗难,斗巧,斗新。借如一事,他人用之不过如此,吾之所用,则虽与众同,其语之巧,迥与众别,然后为工也。”又论“句法”云:“赋家句脉,自与杂文不同。杂文语句或长或短,一在于人。至于赋,则一言一字,必要声律,凡所言语,须当用意屈折凿磨,须令协于调格,然后用之。不协律,义理虽是,无益也。”这种有理论支撑的实践在科场上的运用,成为“元祐赋”为后世效仿的可行途径。当然,元祐复赋对科场考赋之经典的重塑意义,并不仅限于科场“八韵赋”本身,而且在于造成了一种文势,元祐文人对苏轼的推崇与膜拜,即为一典型例证。(40)也因此,元祐复赋对南宋赋坛(包括科场试赋)的影响,不仅限于如苏轼“寓议论于排偶之中”的八韵律赋、秦观的示范赋论与精工赋作,同样也包括苏轼那种“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文赋创作,这才是短暂的元祐赋坛所焕发的精彩与溢射的魅力。
三、乾淳隆文:科制延续与赋学兴衰
南宋理宗淳祐初郑起潜上奏其于吉州教官任上所编科场八韵赋格《声律关键》,付国子监印造推广,卷首有郑氏箚子:“起潜屡尝备数考校,获观场屋之文,赋体多失其正。起潜初仕吉州教官,尝刊赋格,自《三元衡鉴》、二李及乾淳以来诸老之作,参以近体古今奇正,萃为一编。”(41)其中《三元衡鉴》已佚,据王清臣《挥麈余话》言“吴伯固编《三元衡鉴》”,指吴处厚曾编修此书,然上溯范仲淹编撰《赋林衡鉴》,参以南宋科场不断印制《三元元祐衡鉴赋》,作为科场赋选萃蓝本,(42)此书诚如举子考赋必备之《礼部韵略》,是经不断修编的科场用书,而用名“三元元祐”及观郑起潜所编引赋,“元祐赋”作为南宋科场举子的效仿对象,宜为共识。郑氏继后又有“乾淳以来诸老之作”语,指的是孝宗乾道、淳熙间文士科场典范之作,当然也包括经科场考赋锤炼而进入社会大舞台后的文人律体赋。而正是因乾、淳隆文思想催发的文学复兴,被史家称之“小元祐”,(43)这大、小“元祐”在科场赋创作上的承继,恰恰形成北宋后期到南宋赋学兴衰的一条清晰的线索。
北宋元祐年间以苏门为代表的诗坛极盛,所谓“元祐体,苏、黄、陈公”(严羽《沧浪诗话•诗体》),这结合“元祐复赋”之文制变革,则是“元祐赋”的昌盛,并为后世所效法。而南宋乾、淳“小元祐”文风之中兴,其包括诗赋在内的创作又被称为“乾淳太学体”,(44)显然与科场文制相关。据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二《选举五》记述,孝宗御试进士时言:“时儒生迭兴,辞章雅正,号‘乾淳体’。”这显然指“太学”时文,而进士考赋也是其中的重要义项,故而这一时期考赋之复兴,又具有朝廷振兴王政、归复王言的内涵与精神。因此,落实到进士试赋,乾、淳赋风的隆兴,则根源于绍圣至建炎三十余年罢赋的史实与绍兴三十余年恢复考赋的艰难历程。
如前所述,从熙宁罢赋、元祐复赋到绍圣再罢,其中隐藏着一条经义与词章冲突的线索,所以绍圣元年罢赋时为调和这种矛盾,于当年创立“宏词科”(大观二年改词学兼茂科,绍兴三年改博学宏词科),(45)然诸科所设词章各体,并无考赋,这也决定了数十年科场“荒赋”情形只有待进士科恢复考赋来纠正。这一点虽然在绍兴五年高宗针对礼部侍郎唐煇奏批曰“他时习诗赋者当益多,然经义亦不可废,元祐皆兼习”,(46)明确仿元祐经赋并重之法,绍兴二十六年诏令国子监印造《礼部韵略》以规范科场赋体,(47)将考赋纳入进士科贡举规范已有实施,但毕竟罢赋时日多,举人荒废赋学已久,奏效甚微。例如绍兴后期有议复熙宁以前合经义与诗赋为一科,高宗以为不可,因为“兼用两科,已有定制,若更议改易,恐士无所适从”,(48)而绍兴三十一年臣僚奏言申述理由更为直白:“经义、诗赋合为一科,老成经术之士强习辞章,不合声律;后生习诗赋者,不能究经旨渊。场屋之内,病于偏枯。”(49)由此可见,竞技文场的举子,或老成者习经而失赋,乃长久罢赋之故;后生习赋而失经,乃初学浅薄之故;至于如前辈兼通经赋,已不可得。因而,乾、淳科场隆文而呈赋学复兴景象,正是绍圣罢赋已久,绍兴恢复而历程艰难的结果。至于乾、淳科场隆文而兴赋,明其征象,略有三端:一是帝王重视,将赋纳入中兴文治范畴,如乾道四年,孝宗御制《春赋》一章赐洪迈,而结合淳熙六年孝宗亲撰《科场取士之道论》、十三年洪迈等奏请科场赋限三百六十字,以免程文失之支离、冗长,均可见其间的关联。二是对科场考赋工具书的重视与修订,如乾道五年诏从礼部贡院所请,于《礼部韵略》“随”字下注明亦作“隋”,(50)淳熙五年知贡举官范成大等奏议“怳”、“恍”两字并通,修入《礼部韵》,(51)上皆从之。此虽琐碎细微,然关乎科场举子考赋优劣品级,故受到极度重视。三是唐宋科场素有北人重经、南人尚文的偏向,乾、淳科场赋风中兴,实与其时东南政治文化主导地位之完成相关。此落实于科场,则是礼部多次上奏为“诗赋科”争取更多的发解额以及对考赋的重视,诚如虞集所说“乾、淳之间,东南之文相望而起者何啻十数……文运随时,而中兴概可见焉”。(52)
文制变迁影响文学批评态度,乾、淳考赋之兴,同样决定了当世赋学观的演变。在这期间,比较典型的一件文坛盛事就是淳熙六年吕祖谦进《圣宋文海》,后被孝宗赐名《宋文鉴》。考吕祖谦是编,乃绍述宋初姚铉编《唐文粹》之意,然宋初编撰之两部唐代文学总集《唐文粹》与《文苑英华》(李昉等编)于赋学态度两歧,《唐文粹》专选古赋,《文苑英华》惟取律体,于古、律之争中隐示“科举”与“文人”赋的矛盾或冲突,而吕编则绾合古、律体赋,录北宋赋、诗等三十八门,倡古文却不排斥“律赋经义”,当与乾、淳科举文风复兴有关,(53)而其书之功用,宜为科场举子取资效法,其与南宋另一为科场考“论”而编的《论学绳尺》(林子长注、魏天应编),同具有“以古文为时文”的意义。由于南宋至乾、淳已形成了兼容古、律的特征,所以批评科举赋琐屑浅陋者,对考赋之基本功训练也是讲求的,例如杨万里曾批评唐宋科场诗赋题拘忌于政教而日益褊狭云:
自“日五色”之题一变而为“天地为炉”,再变而为“尧舜性仁”,于是始无赋矣。自“春草碧色”之题一变而为“四夷来王”,再变而为“为政以德”,于是始无诗矣。非无诗也,无题也。(54)尽管于考赋持批评态度,但杨氏对考试程文之技巧及禁忌,也是十分注意的。孙奕《履斋示儿编》卷九《声画押韵贵乎审》记载:
初诚斋先生杨公考校湖南漕试,同僚有取《易》义为魁,先生见卷子上书“盡”字作“尽”,必欲摈斥。考官乃上庠人,力争不可。先生云:“明日掲榜,有喧传以为场屋取得个尺二(谓析尽字)秀才,则吾辈将胡颜?”竟黜之。本着考场竞技斗艺由合格而精美的原则,乾、熙间考赋于此亦颇讲究,企望改变因长期罢赋造成的生疏与鄙陋。如浦铣《历代赋话》引《困学纪闻》一则:
淳熙中,省试《人主之势重万钧赋》,第一联有用“洪钟”二字者,考官哂之。洪文敏公典举,闻之曰:“张平子《西京赋》‘洪钟万钧’,此必该洽之士。”遂预选。(55)此则洪迈典举纠错例,以“该洽”明“才学”,诚为当时推崇之考赋风尚。而文制与文风的结合,正构成宋代科举影响下的递进式的效法途径,这突出表现于“乾道”效法“元祐”,而南宋宁、理二宗时期又效法“乾淳”的赋学取向。
乾、淳文士经历了“元祐党禁”与“绍兴党禁”,不拘时忌之说,发抒胸臆之言,形成向欧、苏之文的回归。如吴子良《荆溪林下偶谈》卷三谓:“淳熙间,欧文盛行,陈君举、陈同甫尤宗之。”又,赵彦卫《云麓漫抄》卷八云:“淳熙中,尚苏氏,文多宏放。”其中尤以苏文与元祐文风得到极力推崇。究其原因,一在王者偏嗜。如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二《二苏》载:“孝宗最重大苏之文,御制序赞,特赠太师,学者翕然诵读。所谓‘人传元祐之学,家有眉山之书’,盖纪实也。”一在文士崇尚。如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八载:“建炎以来,尚苏氏文章,学者翕然从之。……有语曰:‘苏文熟,吃羊肉;苏文生,吃菜羹。’”其中有一重要内涵,即科场竞技之需,所以朱熹批评吕祖谦“留意科举文字之久,出入苏氏父子波澜”。(56)这一时期尚苏氏及元祐之文而场屋有名者甚众,如吕祖谦、陈傅良(君举)、陈亮(同甫)与楼鑰等,皆郑起潜所言“乾、淳诸老”之示范者。其中楼鑰《攻媿集》存律赋十四篇,如《光武乘时龙而御天赋》之颂汉,《修身以为弓赋》之善养,《孟荀以道鸣赋》之体仁,虽有文词滞涩之弊,然比偶工整,发明经义,自为文场典范。陈傅良的赋则为时冠,评论者以为其“用词赋取科第,词赋与进士诗为中兴冠”,但因“工巧特甚,稍失《三元衡鉴》正体”。(57)这赞许中的批评,指明了取法前贤者的尴尬,尤其是科场赋,长期的摹拟必然造成文风、文势的衰颓,连“中兴冠”的陈傅良尚不得北宋元祐及以前赋之“正体”,一般举子的场屋赋创作情景,也就可想而知了。因此,南宋后期赋家姚勉于理宗淳祐十二年论赋体在科场考试中的地位,不无钦羡地追忆道:“国初殿廷惟用赋取状元,有至宰相者,赋功用如此也。”(58)有越元祐而追宋初的企向。而姚勉卒后,胡仲云撰《祭雪坡姚公文》则评姚氏科场文谓“人皆谓之雪坡、子瞻,以其文之驱涛涌泉,怒骂嬉笑,皆成章篇,日与笔砚以相研;人皆谓之雪坡、同父,以其气之霆驾风鞭,豪放凌厉,自视无前,取高科如骞”,其中引述“子瞻”、“同父”,实喻指“元祐”与“乾淳”之历史,而合以姚氏“国初”之说,正好隐写出宋代士人科场作赋追慕“高科”而取法的三个重要阶段。
乾、淳之后,虽又经历了短暂的“庆元党禁”,然科场用赋沿习旧制,特别是随着理宗朝对文禁的解除,士子对乾、淳包括科举赋在内的中兴文风颇为推崇。就科场赋而言,由于乾、淳文学中兴引起后续者的心摹手追,催生了一批有关作赋示范的撰述,今存孙奕《履斋示儿编》卷七、卷八《文说》中关于场屋赋的论述,郑起潜指导科举八韵赋创作的《声律关键》,均为南宋时期极珍贵的赋学批评文献。然而毋庸讳言,尽管此类赋学批评虽然也重视义理内涵与审美趣味,但由于科场赋长期的承袭而对赋学的伤害,使其批评更多地体现于授之以法的“韵律”、“句法”、“谋篇”等文战技巧。如论“韵律”:
秦少游《君臣相正国之肥赋》第五韵云:“因知正主而御邪臣者,难以成乎安强。正臣而事邪主者,不能浸乎明昌。美圣时之会聚,当直道以更相。盖上下交孚兮,若从绳之纠画。故民俗阜蕃也,常饱德以康彊。……”系中魁选。有讼其重叠用韵,遂殿举朝旨,今后诗赋,如押安强,即不可押康彊矣。盖十阳韵中强字亦作彊故也。(59)又论“句法”:
何谓琢句?前辈一联两句,便见器识。如《有物混成赋》云:“得我之小者,散而为草木;得我之大者,聚而为山川。”知其有公辅器。如《金在镕赋》云:“傥令分别妍媸,愿得轩鉴;如使削平祸乱,请就干将。”知其出将入相。赋限三百六十字以上,岂可轻下语耶?造句不一,四六为工,八字句尤典雅。(60)或教童蒙习赋,或示科场津筏,虽倡导器识,实流于技艺。与当时文人赋振发骚情相比,科场律赋斗巧争奇,摹习獭祭,从而使宋赋日益衰败。文天祥在宋朝末年为朱时叟《八韵关键》题序云:“由今视乾、淳以为古,由乾、淳视《金在镕》、《有物混成》等作又为古。……然国家以文取人,亦随时为高下,虽有甚奇杰之资,有不得不俯首于此。”(61)宋代科举文制与文风的起伏追摹对赋体文学嬗变之影响,似可窥得其中的意蕴与奥秘。
[收稿日期]2011-09-06
注释:
①铃木虎雄著,殷石臞译:《赋史大要》,正中书局,1942年,第334、336、338页。按,其他赋史著述如马积高《赋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与郭维森、许结《中国辞赋发展史》(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均以时代与作家为中心,探讨文人赋为主。
②参见祝尚书《宋代科举与文学》(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林岩《北宋科举考试与文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③参见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
④王葆心《古文词通义》卷二《解蔽篇二》引包安吴(世臣)说。按,包氏《艺舟双楫•论文》卷二《或问》:“若幼习举业,继攻古文,古文可观而不工八比者,则事理之所必无。盖八比皆父师督责而成,用心专,积力久,于八比尚无所得,而谓能窥古文宏深之域哉!”
⑤有关宋初殿试赋文献,主要载录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徐松《宋会要辑稿》、马端临《文献通考》等史著,以及王栐《燕翼诒谋录》、叶梦得《石林燕语》、洪迈《容斋随笔》等宋人笔记中。
⑥参见刘伯骥《宋代政教史》(台湾:“中华书局”,1971年)、傅璇琮主编、龚延明等编撰《宋登科记考》(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年)。
⑦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一。
⑧曾巩:《本朝政要策•贡举》,《曾巩集》卷四十九。
⑨引自徐松:《登科记考》,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790、767、904页。
⑩刘熙载《艺概•赋概》:“古人赋诗与后世作赋,事异而意同。意之所取,大抵有二:一以讽谏,《周语》‘瞍赋矇诵’是也;一以言志,《左传》赵孟曰‘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是也。”(www.xing528.com)
(11)详见拙文:《科举与辞赋:经典的树立与偏离》,《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12)魏泰《东轩笔录》卷十:“孙何榜,太宗皇帝自定试题《卮言日出赋》,顾谓侍臣曰:‘比来举子浮薄,不求义理,务以敏速相尚,今此题渊奥,故使研穷意义,庶浇薄之风可渐革也。’语未已,钱易进卷子。太宗大怒,叱出之。自日科场不开者十年。”按,自太宗淳化三年(992年)殿试进士到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内出《观人文以化成天下赋》,其间不足十年。
(13)徐松:《宋会要辑稿•选举》卷三之十五《科举条制》。
(14)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
(1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四十七。
(16)范仲淹:《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之三“精贡举”。
(17)如艾南英《王子巩〈观生草〉序》谓赋“排比类书”,袁枚《历代赋话序》以汉赋“作志书、类书读”。
(18)按,继吴氏后,宋代编写类事赋者甚多,今存者有三种:傅霖《刑统赋》(刑律)、徐晋卿《春秋经传类对赋》(经义)、王应麟《节镇赋》(地名)。
(19)参见吴淑《进注事类赋状》、边惇德《事类赋序》,引自吴淑:《事类赋注》,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卷首。
(20)范仲淹:《赋林衡鉴序》,《范文正别集》卷四。
(21)曾枣庄:《论宋代律赋》,《宋代文学研究丛刊》2002年第八期。
(22)祝尧:《古赋辩体》卷八《宋体》。
(23)引自《续资治通长编》卷一百四十七。又见《宋史•选举志三》。
(24)按,同年韩维亦上请进士科“罢诗、赋,各习一大经、问大义十道”(《玉海》卷一一六《熙宁议贡举学校制》)。
(2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九十。
(26)明人于慎行《榖山笔麈》卷八《诗文•选举》:“宋时临轩策士,本用诗赋,熙宁三年用吕公著之请,殿试进士专用制策,至今遂为定制。”
(2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六十八。
(28)《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七十二。
(29)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二《选举考五》:“熙宁四年始罢词赋,专用经义取士,凡十五年。至元祐元年复词赋,与经义并行。”按,元祐元年议复词赋,二年始施行,马氏以元年为计,故言“十五年”。
(30)《宋会要辑稿》卷五之二十一《贡举杂录》。
(31)刘挚:《忠肃集》卷四《论取士并乞复贤良科疏》。
(32)引自《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识余四》之《苏海识余》卷四。
(33)《宋会要辑稿》卷五之二十《贡举杂录》。
(3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九。
(3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九十九。
(36)苏辙:《栾城集》卷三八《言科场试状•四月初三日》。
(37)苏轼:《东坡全集》卷三十三《复改科赋》。
(38)阮亨:《律赋经畲集》,清道光十九年扬州二西堂藏板。
(39)孙奕:《履斋示儿编》卷八《文说•赋须韵脚意全》。
(40)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十引《王直方诗话》:“东坡尝令门人辈作《人不易物赋》,或人戏作一联曰:‘伏其几而升其堂,曾非孔子;袭其书而戴其帽,未是苏公。’盖元祐之初,士大夫效东坡顶短檐高桶帽,谓之‘子瞻样’。”
(41)郑起潜:《声律关键》卷首,清阮元辑:《宛委别藏》,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
(42)如南宋宁宗庆元五年礼部尚书黄由等奏乞由国子监刊《三元元祐衡鉴赋》。又,嘉定七年正月六日监察御史倪千里言称当时板行监学所选《经义赋格》一书,同属科场用赋之书。参见《宋会要辑稿》卷五之二十一、卷六之二十。
(43)周密《武林旧事序》云:“乾道、淳熙间,三朝授受,古昔所无,一时声名文物之盛,号‘小元祐’。”
(44)周密《癸辛杂识•后集》:“南渡以来,太学文体之变,乾、淳之文师淳厚,时人谓之‘乾淳体’,人材淳古,亦如其人。”按,此“乾淳体”说法最初之文献。
(45)详见《宋会要辑稿•选举》卷十二之六《宏词科》、《玉海》卷一一六《绍兴博学宏词科》。
(46)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十。
(47)《宋会要辑稿》卷四之二十九《举士》。
(48)《宋会要辑稿》卷四之三十二《举士》。
(49)《宋会要辑稿》卷四之三十四《举士》。
(50)《宋会要辑稿》卷四之四十《举士》。
(51)《宋会要辑稿》卷五之四《贡举杂录》。
(52)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三十三《庐陵刘桂隐存稿序》。
(53)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四十七《吕氏〈文鉴〉》云:“诸律赋(指《文鉴》所收)皆场屋之伎,于理道材品,非有所关。”观此批评,正可见吕编于当世科场的功用。
(54)杨万里:《诚斋集》卷八十三《周子益训蒙省题诗序》。
(55)浦铣:《历代赋话•续集》卷九,清乾隆刻本。
(56)引自《朱子语类》卷三十一《与张敏夫》。
(57)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卷一《止斋陈氏》。
(58)姚勉:《雪坡舍人集》卷三十八《词赋义约序》。
(59)孙奕:《履斋示儿编》卷八《协韵虽亦作字不可重押》。
(60)郑起潜:《声律关键•五诀》之四《琢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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