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萧瀚先生《论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文章,在文章中,萧瀚先生批判和否定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知识界和思想界的基本取向是否定革命。……包括影响极大的李泽厚、刘再复先生的对话录《告别革命》,以及最近李泽厚先生再度用轻蔑甚至轻佻的口吻谈论辛亥革命。”【1】并认为,诸如李泽厚、刘再复、韩寒之辈“轻易否定革命者都对革命这个基本概念没有下过真正的功夫,他们既没有能力区分政府与社会,随之也没有能力区分政治革命与社会命,……我甚至敢断定,他们连人民有反抗暴政的天赋权利都是不敢承认的——如果承认这一点就无法否定政治革命是任何一个奴役制度下人民的正当权利。告别革命,是一种奴性的话语体系,就其本质而言,与动辄倡导社会革命的极权话语两极相通。”【2】
就我个人对他们诸位文章的理解,萧寒先生之所以会在“革命”的问题上和李泽厚、刘再复、韩寒之辈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就是因为他们各自都在“自说自话”,他们各自对“革命”的理解不同,就必然地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萧瀚先生对“革命”的理解,是建立在西方现代政治学的基础上的,不但把建立完善民众宪政制度的“政治革命”和把“要改变由于良制的不完善导致的不公平结果”【3】的“社会变革”相区别,而且把“政治革命”理解为“一个成功的政治革命,通过建立自由民主宪政共和的政体(……)来实现‘唯一且向来的理由是自由’这一革命目的。”【4】并认为只有有了相对完善的政治革命之后、有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保障之后,社会改良才能够得以成功:“唯有有了这样的制度革命结果,人权得以保障之后,社会改良才可能通过具体的个体努力和社会的共同奋斗,点滴、零星、间歇地实现。”【5】
但萧瀚先生的这个观点虽然正确,但却不足以否定泽厚、刘再复、韩寒等人对“革命”否定的理论观点。因为李泽厚、刘再复、韩寒等人对“革命”的理解,和萧寒先生基本不同,他们对“革命”的理解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暴力”基础上的。因此,与其说他们反对“革命”,还不如说他们反对的仅仅是“暴力”更确切。因为无论是李泽厚、刘再复,还是韩寒,甚至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反对革命的人士,都不可能反对“通过建立自由民主宪政共和的政体来实现‘唯一且向来的理由是自由’这一革命目的”。
所以,他们之间的分歧,并不在于通过“政治革命”建立完善的民主宪政的目标,而是在于在一个集权社会中,应该通过怎样的“过程”、“方式”、“途径”等等,来达到萧寒所说的“政治革命”的目标!反对革命论者毫无疑问主张渐进的改革和改良;但在萧寒先生的文章中,确实没有明确表示对“暴力革命”到底是肯定,还是否定。但从萧寒先生下面这些文字中,“好像是”(不知道我对下面这些话的理解是否正确。)否定了在集权制度下和平改革的“可能性”:“即在极权主义之下,个体确实很难有作为——这意味着热愛自由者未必能为自己的自由做什么,因此,失去自由甚至并没有为自由而奋斗并不意味着人们不愛自由——……如果哈耶克将服从奴役视为自由的一种,那么他也就瓦解了自己的理论——因为奴役制下,他所倡导的社会改良是不可能的。”【6】
就我个人认为,在集权制度下到底应该如何来进行“政治革命”,如何来建立和完善民主宪政共和的政治制度,虽然必须“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应该就现存的政治环境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但重要的是必须尽一切可能来避免“暴力斗争”!这毫无疑问是一个大原则!
如果如萧寒先生所说:“因为奴役制下,他所倡导的社会改良是不可能的。”而一概而论地简单推论“政治革命”“只能”通过暴力途径,那实在是亵渎了甘地和曼德拉“非暴力的和平抗争”在政治理论和实践上伟大而重要的地位了。
甘地和曼德拉“非暴力的和平抗争”的理论和实践之所以高贵而伟大,并不是因为它们在政治革命方面有多大效率,而是因为通过“暴力斗争”“几乎不可能”建立完善的民主宪政制度。韩寒先生已经说得非常明白:“既然革命能够发展到中段,必然已经诞生了新的领袖。没有领袖的革命一定是失败的,……中国式的领袖,绝对不会是你现在坐在电脑前能想象的那些温厚仁慈者。这样的一个领袖,八成独断专横自私狂妄狠毒又有煽动力,是的,听着有点耳熟。但中国人就吃这一套,也只有这一套才能往上爬,这个社会习惯了恶人当道,好人挨刀。(尤其是在暴力过程中——丁礼庭)而越是教育水平高的人,越不容易臣服与领袖。所以这些人肯定是最早从革命中离开的。随着社会精英的离开,革命人群的构成部分一定会产生变化,无论革命的起始口号有多么好听,到最后一定又会变回一个字,钱。”【7】
拿恩格斯晚年批判和修正自己和马克思暴力革命学说的话来说就是:“以往的一切革命,都是归结于某一阶级的统治由另一阶级的统治所替换;但是,以往的一切统治阶级,对被统治的人民群众而言,都只是区区少数。这样,一个统治的少数被推翻了,另一个少数又起而掌握国家政权并依照自己的利益改造国家制度。每次这都是在一定的经济发展状态下能够并且应该进行统治的少数集团,正因为如此,并且也只是因为如此,所以在变革发生时,被统治的多数或者是站在这个少数集团方面参加变革,或者是安然忍受这个变革。但是如果把每一个别场合的具体内容撇开不谈,那么这一切革命的共同形态就在于:它们都是少数人的革命。多数人即使参加了,他们也只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行动的;然而,正是由于这种情形,或者甚至只是由于多数人采取消极态度,没有进行抵抗,就造成了一种假象,仿佛这个少数人是代表全体人民的。
从十七世纪英国大革命起的近代一切革命,都显示了这些似乎是与任何革命斗争分不开的特征。看来,无产阶级争取自己解放的斗争也具有这些特征,……”【8】(www.xing528.com)
因为暴力的战争具有必需集权的特殊性,战争必需专制集权的快速决策和政策快速贯彻,战争强求统一意志反对多元思维和协商妥协的民主政治的原则,战争要求和提倡个人奉献和个人牺牲,忽视维护个人权利和个人利益。战争需要绝对的服从,贬低独立思考的创新思维。总之,在残酷的暴力和战争环境中建立和形成的集权制度,很难在胜利以后和平地转向民主宪政制度。当然,其中更重要的关键因素就是韩寒所说的从暴力战争中产生的领袖人物,他们不但很难具备民主的政治文化素养,而且也很少有自愿、自动地放弃集权权力的优秀人士,世界上华盛顿式的伟大人物毕竟永远是极少数。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已经无数次地证明了这个事实——暴力革命胜利后,很少能够顺利地向民主宪政和平转型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必须尽一切可能来避免“暴力斗争”的事实和理论依据。在这里我之所以是说“尽一切可能”,而不是“绝对放弃”暴力革命,就是因为世界上不可能有绝对的真理和事物,任何理论和事物,都必须经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辩证规律!如果甘地和曼德拉遇到斯大林、希特勒式大奸大恶的对手,“非暴力和平抗争”的结果就很难想象。
结论就是,在集权制度下的民众,既必须“尽量避免”暴力革命,又不能轻易地放弃“(政治革命是)任何一个奴役制度下人民的正当权利。”【9】我们之所以要“尽量避免”,并不是放弃和剥夺正当的权利,而仅仅是从建立和完善民主宪政的效率和效果出发的理性选择。
其实,即使不是如萧寒先生说的:“奴役制下,他所倡导的社会改良是不可能的。”就是存在可能,这种可能也是非常地艰难的,但是,集权制度下的民众没有选择,明知“非暴力和平抗争”的代价巨大,也只能披荆斩棘,勇往直前。那么,应该如何来减少代价,出路是唯一的,就是通过启蒙和教育,唤醒民众,把最大多数民众发动起来,加入到“非暴力和平抗争”的队伍中来。拿萧寒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政治革命究其实质,是指对政治制度进行变革,而且这种变革必须是有利于保障人权、保障个体与群体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基础上自由选择符合自身幸福诉求的生活。……需要大众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参与可能是必不可少的。”【10】
2011年12月25日星期日
【1】、【2】、【3】、【4】、【5】、【6】、【9】、【10】:萧寒:《论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
【7】:韩寒:《请莫要天真地相信革命》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第595-596页《“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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