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和“民主”是五四启蒙思想运动的两面旗帜,妇孺咸知。二者的关系,通常认为是并举的,不存在谁是“本”谁是“末”的问题。二者究竟有无“本”“末”的关系,不妨去考察国人公认的“科学”与“民主”两面旗帜的始作俑者陈独秀当时是如何提及“科学”与“民主”的。
他在著名《敬告青年》一文,首先对科学有一个界说:
“科学者何?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想象者何?既超脱客观之现象,复抛弃主观之理性,凭空构造,有假定而无实证,不可以人间已有之智灵,明其理由,道其法则者也。”
显然,陈独秀是将“科学”置于“想象的”对立面,他所谓的“科学”是排斥“想象”的。就今天我们的所知来看,这种界说是有问题的。客观地说,陈独秀这种把科学置于“想象”的另一极也是“好”的一极的做法,无非不过是要提高科学的地位。这就是,“凡此无常识之思维,无理由之信仰,欲根治之,厥维科学。夫以科学说明真理,事事求诸证实,较之想象武断之所为,其步度诚缓,然其步步皆踏实地,不若幻想突飞者之终无寸进也。”姑且不追究这种对科学的极端崇拜造成的后果,而是要特别指出的是,正是在这里陈独秀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主张,即“科学与人权并重”。他说:“近代欧洲之所以优越他族者,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说下,若舟车之有两轮焉。……国人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
既然最初是“以科学与人权并重”进行思想启蒙的,为何后来变成了“科学”与“民主”呢?这主要是由于陈独秀在后来又把科学与民主并举。他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中说:“这几条罪案,本社同人当然直认不讳。但是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他还说:“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路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这就是“科学”与“民主”并举的由来。
时人读到这些文字,大概是折服于“科学”与“民主”之旷世奇功,又想当然地以“科学与人权并重”来“钦定”了“科学”与“民主”的关系,于是就忽略了去追问二者到底是不是“并重”的问题。大约要到20世纪70、80年代,才有学者反思这个问题。顾准就是其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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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五四之前,近代中国士人严复已经触及这个问题。严复提出的“艺”与“政”的关系。在他看来,“其曰政本艺末也,愈所谓颠倒错乱者矣。且其所谓艺者,非指科学乎?名、数、质、力,四者皆科学也。其通理公例,经纬万端,而西政之善者,即本斯而立。故赫胥黎氏有言曰:‘西国之政,尚未能悉准科学而出之也。使其能之,其致治且不止此。’中国之政,所以日形其绌,不足争存者,亦坐不本科学,而与通理公例违行故耳。是故以科学谓艺,则西艺实西政之本也。”(《与<外交报>主人书》,《严复集》,第559页)这就是说,作为“艺”的“科学”是政治的根本与基础,而不是“末”。因此,科学与政治就不是并举的关系。这里严复并没有因为科学是政治之本,就说政治处于“末”的地位。意思应是:政治是十分重要的,不过它的重要性不是建立在歧视科学的基础上,而是重视与大力发展科学的基础上。我们由此还可以推出:一个不重视科学,科学不发达的国家与民族,要想政治民主、社会开明,也是很困难的。
陈独秀把科学与人权、民主等并重,确实突出了它们各自的重要性,他尤其将科学的重要性推到极致。但是,他仅仅看到了它们是促进欧洲兴盛的“两轮”,而没有看到和仔细探求这“两轮”的内在关联。如是做的结果就是,极有可能把其中之一“轮”夸大到无穷,进而损害了它的合理价值。
因此,在上个世纪有不少学者提出要“回到五四,超越五四”,其想法是不错的。要“超越”五四,前提是要“回到”五四。而所谓的“回到” 五四,也不是真要过那样的生活,不过是要尽可能地“设想”出当时的情境,尽可能理解他们提出有关的言论主张。因此,笔者依据上述之分析,陈独秀把科学与人权、民主等并举,即便注意到了它们重要性,但是并没有很好理解彼此之间的内在的关系。正确的提法应是:“科学”是“人权”、“民主”之本。只有这样,才比较准备地把握了科学与民主在西方文明发展历程中的作用和价值。
2005年3月20日于思过斋,草稿
2008年4月12日,修改,为即将来到的“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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