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年底,梁启超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给远在美国留学的儿子梁思成写信,告知他一个“可怕的消息”:
今日报纸上传出可怕的消息,我不忍告诉你,又不能不告诉你,你要十二分镇定着,看这封信和报纸。
这个“可怕的消息”,就是林长民遇难的消息。当时,林长民的女儿林徽音和梁思成同在美国留学,二人事实上已经订了婚。这个消息对于远在异国的一对年轻人来说,无疑是青天霹雳。梁思成身体很弱,梁启超担心儿子因悲痛伤及身体,他更担心林徽音接受不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
但事实无可逆转,林长民于1925年11月30日深夜,在关外苏家屯凛冽的寒风中被一颗流弹击中身亡,死时年仅49岁。
在兵荒马乱的年月,死于非命者何止千万,但林长民之死,却是一个重大的新闻。他的敌人掩饰不住潜在的快意,而他的朋友和亲人,却抑制不住悲痛和惋惜之情,盖因林氏是民国初年政坛上一个极端活跃的人物,他事实上是五四运动的直接点火者。
林长民(字宗孟),1876年生于福建闽县(今闽侯),林氏自小在林家家塾中读书,受业于闽中名士林纾,故文章、书法皆佳,后又师从加拿大籍老师学习过英文,从日籍老师学习过日文,1902年赴日本留学,就读于早稻田大学预科和大学部政经科。从其就学经历来说,确实是一个难得的人才。1909年他从日本回国后,在福州自办法政学堂,自任校长并亲自执教,为中国宪政政治培养人才。福建咨议局成立后,被聘为秘书长。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林长民代表福建参加在上海召开的独立各省临时会议,由于他的立宪主义主张,和同盟会会员发生争执。数日后在南京下关车站遇刺。所幸有惊无险。回家后,父亲将他关在楼上,累日不得出,禁止他参与政治活动。但林长民对自己的政治才能充满自信,他认为自己是“治世之能臣”,相信在未来的中国政坛会大有作为。1912年,临时参议院成立,林长民出任秘书长,并参与起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年5月,他参与组织共和党,参加政党活动,1913年,他又被推为众议院议员,4月,又出任众议院秘书长。5月,共和、统一、民主三党合并为进步党,黎元洪任理事长,梁启超等人任理事,而林长民出任该党的政治部长。后来有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等政治乱象,群雄并起,军阀干政,政党政治实质上已终结。林长民的最高的行政职务是1917年7月出任段祺瑞内阁的司法总长,但任期很短,这年11月段内阁倒台,他也就下野了。后来他自号“三月司寇”,既有自嘲亦有自炫之意。虽然他后来在走马灯般变化频繁的北洋政局中时而在野,时而在朝,但很少处于权力的中心。这对于一个在政治上急于建功立业的人来说,内心的骚动不宁是可以想见的。
1919年,解决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问题的巴黎和会召开,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派代表参加了会议。由于黎、段府院之争,中国对德宣战较晚,且没有派出一兵一卒到前线(只派了华工到欧洲参加非战劳务),所以虽为战胜国,并无多少发言权。这次会上,日本提出将德国在山东一切权利,连同胶州湾租借地,以及铁路矿业海底电线在内均无条件让与日本的无理要求。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怒,迫于国内朝野的压力,出席巴黎和会的代表拒绝签字。此时,梁启超等人以民间人士的身份正在欧洲游历考察,把巴黎和会的消息迅速传回国内。林长民此时任国民外交协会理事,以他和梁氏的特殊关系,当能第一时间接收到国外的消息。梁启超曾发电政府,敦促政府不能在这个损害中国主权的屈辱的和约上签字。林长民5月2日在《晨报》发表署名文章《外交警报敬告国民》,云:“呜乎!此非我举国之人所奔走呼号求恢复国权,主张应请德国直接交还我国,日本无承继德国掠夺所得之权利者耶?我政府、我专使非代表我举国人民之意见,以定议于内、折冲于外者耶?今果至此,则胶洲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文章虽短,却如一颗重磅炸弹,激荡着人民的爱国热情。当日,外交委员会紧急会议,议决拒签和约,拟就电稿,由该会委员会长汪大燮与事务长林长民亲送总统徐世昌,转国务院拍发给中国代表团。而总理钱能训却另具密电,命令首席代表陆征祥签约。林长民有一同乡在国务院电报处工作,当晚将此情告知林氏。5月3日,林到外交委员会报告,因此导致了五四学生大游行。在这次游行中,有火烧赵家楼曹汝霖住宅和殴打驻日公使章仲和的过火举动。
曹汝霖此时任交通总长,不负责外交事务,也不是巴黎和会代表团成员,因何被学生当成“卖国贼”和主要攻击目标。其原由大约与林长民有关。从远因上说,当年袁世凯当总统时,他是外交次长,曾和总长陆征祥参与和日本的所谓“二十一条”谈判,曹氏对谈判过程曾有详实的回忆,说:“揣日本此次所提之《二十一条》,包罗万象,集众大成,势力由东北内蒙以至闽浙,权利由建铁路开矿以至开商埠内地杂居,甚至第五项要求政府机关设日本顾问,两国用同一军械,警察由日本训练,小学用日本教师,日本僧人到内地传教。凡此苛刻条件,思以雷霆之压力,一鼓而使我屈服。若使随其所欲,直可亡国。幸我府院一心,内外协力,得此结果,亦是国家之福。世人不察,混称《二十一条》辱国条件,一若会议时已全部承认者,不知二十一条中第五项各条,不但辱国,且有亡国可能,已坚拒撤回不议。而所议定者,不满十条。世人对此交涉不究内容,以讹传讹,尽失真相。尤异者,我虽列席会议,而此约之签字者是外交总长陆征祥,我是次长何能签约?世人都误以为此约是我签字,张冠李戴,反未提及陆氏,亦是不可思议之事。”曹汝霖的辩解不为无据。历史往往在情绪化和非黑即白的简单思维中被轻易改写,据曹氏回忆,日本因为东方正统观念,对袁出任总统认为脱不开谋篡之嫌,并不怎么看好他。真正热心支持袁氏称帝的倒是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袁在日本“最后通牒”的压力下,条约通过后,一度曾有卧薪尝胆、力图振作之心,于国务会议上,念此国耻,愤懑之情,现于词色,政事也有作为。后来在周围群小撺掇下,生帝制自为之心,沦为历史上的丑角,那是后来的事情。
还有一事,即徐世昌任总统时,曹任交通总长,徐要曹继续商谈上一任日本二千万日元借款事,商议结果,日本方面提出以德国已失效的高徐顺济两铁路借款造路权作为担保(该两铁路本与德国有借款之约,因参战失效)。这两条铁路因与青岛问题有关,怕将来开和会时产生麻烦,曹汝霖不敢做主,请示徐世昌,徐说,该两路借款权,德已放弃,移归日本,同是外国,有何分别,即使将来和会议及此事,我方也站得住,嘱即复电照允。在国务会议上,曹说明此事,时任总理的钱能训说,总统既有此说明,就请曹总长代劳。曹遂发电驻日公使章仲和,同意以路权担保,日方不愿来北京签约,于是由章公使代签。这项以路权担保的借款协议,由于政府各派系的权力斗争,因而泄密,八家报馆和两家通信社将此协议登出,引起舆论大哗。林长民在报上连载《铁路统一问题》的长文,说:“铁路建筑权及其投资,即为势力范围之表征。”而其中“根据条约者,为政治性质之路”,此即“以铁路所及为占据领土之变形”,“凡此政治性质铁路经过之地,几即为他国领土之延长”。此论矛头所向,指的就是和日本的借款协议。此事且搁置不表,后来即有青岛换文事:所谓青岛换文,即德国战败后,攻打青岛的日军进驻青岛赖着不走。日军进攻青岛时,即向附近各县索要要粮草给养,甚至纵容日兵烧杀抢掠。此时,某民军领袖又纠合当地一些地痞流氓,组成民军,在日本浪人的参与下,声称打倒军阀,进攻济南。日军由此又进入济南城内。曹汝霖回忆此事称:由于地方上不堪日军之扰,“地方官呼吁之电,雪片飞来,每次电到外(交)部,外部即转送于我。此本非我之职务,非我所应管,由于年少气盛,不管权限问题,以外部既不负责,推诿于我,我即接受代劳,遂与日使交涉。哪知越俎代庖,反代人受过,此则由于少阅历之故也。”向日本借款,涉及路权,作为交通总长的曹汝霖参与其事无可厚非,至青岛日军撤军,曹氏竟也“代劳”,毋乃太过。驻日公使章仲和竟从交通总长曹汝霖处接受指令,与日本外相后藤新平直接商议。结果,日本外相照会章仲和,声明三事:“一、青岛租借地,俟与德国签定和约后,仍交还中国。二、日本军队撤入青岛或济南,惟留一小部分保护胶济铁路。三、将来交还青岛时,在青岛内,留一日本居留地等因。并称进入济南的日军系暂时性,不久即撤,并没有涉及其他事项”。照此看来,这三条倒没有什么辱国卖国之嫌。曹汝霖将照会交与外(交)部,在国务会议上对此做了说明。当时对居留地有所议论,曹认为居留地等于租界,将来收回各国租界时居留地自当同时收回。于是议决复电章公使,章照复日本外相,遂有“欣然同意”之语。这句话是普通辞令,仅指日本外相照会中的三条,不想后来在巴黎和会上竟作为攻击的口实,以为是中国政府“欣然同意”日本取代德国在山东的所有权益。这当然是日本移花接木,蛮横无耻的流氓伎俩。于是,在对日交涉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曹汝霖和前后两任驻日公使陆宗舆和章仲和、也就成了愤怒的国人泄愤的对象。三人自此恶名昭彰,谤满天下,想翻身也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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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汝霖的回忆需要相关的近代史资料予以佐证。五四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现在当能科学而理性地评断历史的是非。曹、陆、章三人皆有留日背景,又负责政府对日外交事务,北洋政府国势孱弱,国库空虚,政府又屡次更迭,所谓“弱国无外交”,面对新崛起的急于向中国扩张的凶恶的日本,自然处于劣势。存心卖国和因被迫妥协造成的屈辱,一时的权宜退让和永久的出卖主权当有所区别。林长民也有留日背景,当时并不处于权力的中枢,所谓外交委员会和国民外交协会的职务也不过类似群团组织的闲差,对于自诩“治世之能臣”,自负甚高的林氏,长久被排除在枢机决策之外,不得预闻机密,其内心的感受当可推测。这样的说法,并不否认林氏愤激慷慨的爱国激情,但人处在具体情境中,其行为的性格和情感因素,后世的治史者亦不可轻忽。
曹汝霖在五四中受到的伤害最深,在晚年的回忆中,对一生的政敌和与之有嫌隙龃龉的人都略而不谈或一笔代过,多有老来知命,荣辱云烟的通达,但对林长民却难掩怨愤之情。他认为五四学生运动,分作两段:“前段纯系学生不明事实,出于爱国心,虽有暴行,尚可原谅。后段则学生全被利用,为人工具。那位演说之人,尽其毒舌之所能,任意造谣毁谤。”他指的即是林长民。曹汝霖转述别人的话说,五四后,学潮又起,“这次似有背景,且像有组织,有名人在街头演说,不是学生,历数你们种种罪恶,中有一人,你亦相识(姑隐其名),竟舁了棺木在旁,大骂你为亲日派,甚至说你不但想出卖山东,连中国都要给你卖掉。说你签了二十一条还不够,将来必将与日本签中日合并条约呢,你们学生,怕还不知道。还说他有权力,可能杀我,我拼一条命,跟他斗到底,故将棺木预备在此。”林长民在北大附近拉着棺材演说,帮助学生组织联合会,又派人到上海串联商会,搞罢课罢市,这些激烈举动燃起了民众的爱国热情,但曹氏却认为其演说多为造谣煽动。依林氏这种半官方身份(外交委员会事务长),理所当然遭到了总统徐世昌的申斥,同时也引起了日本的抗议。林氏的演说,我们还可以揆诸事实,看是否符合实情,即使出于高尚的动机,故意无中生有,夸诞事实,也是不可取的,它将使正义大打折扣,使历史蒙羞。历史证明,大凡狂涛汹涌的群众运动,总有非理性的东西招引于潮头,它使运动变得激进和狂暴,群众原来的诉求不仅变得无关紧要,得不到实现,运动还将变质为另外的东西,产生玉石俱焚的破坏性后果。
曹汝霖谈到与林长民(他始终没有公开林的名字)个人间的恩恩怨怨。他认为自己与林的关系“虽非至交,亦非泛泛”。徐世昌当大总统时,曹与章仲和曾向徐举荐林长民为徐的秘书长,但徐说:“我的秘书长用不着磐磐大才”,拒绝了。而林却反倒认为徐要用他,而曹等居间作梗。另一件事是林曾向曹借三千元过年(有此交往,足证二人关系确非泛泛也),年前曹没有把钱送去,过年曹去送钱,林不仅不受,反大怒。曹不解何以如此,后林的一个福建同乡解开了迷团:借钱过年,总是为穷,新年送穷,是福建乡俗所最忌者,林认为曹于过年送钱乃是触他的霉头,故怒而不受也。曹汝霖评价林氏虽有才华,但器量太小,易生猜疑,与他因细故而成大仇,所以林明知政务事实,却故意造谣,无中生有,蛊惑青年。这当然也是曹汝霖的一面之词,不能起林氏于地下为之辩解。但一些历史事实不能排除个人恩怨或官场权位之争这些因素,似也应成为历史宏大叙事下后人关注的一些节点。
林长民后来受郭松龄之邀出关反奉,事先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就连与他关系最近的梁启超(亲家、同党兼多年好友)事前也不知情。1925年9月21日,他致梁一封短柬,中有语云:“今晚东行,京奉车直达,过津不及奉谒”。不久,梁启超听到的就是林的噩耗了。梁在给儿子梁思成的信中,沉痛写道——
林叔叔这一年来的行动,实亦有些反常,向来很信我的话,不知何故,一年来我屡次忠告,他都不采纳。我真是一年到头替他捏着一把汗,最后这一着真是更出我意外。他事前若和我商量,我定要尽我的力量扣马而谏,无论如何决不让他往这条路上走。他一声不响,直到走了过后第二日,我才在报纸上知道,第三日才有人传一句口信给我,说他此行是以进为退,请我放心。其实我听见这消息,真是十倍百倍地替他提心吊胆,如何放心得下。当时我写信给你和徽音,报告他平安出京,一面我盼望在报纸上得着他脱离虎口的消息,但此虎口之不易脱离,是看得见的。
说到林的死,曹汝霖说他热中过度,最后弄得尸骨无存,字面上虽有惋惜的意思,但终究掩饰不住快意。梁启超无论出于哪种关系,都是真心的表示哀痛。林曾在日本留学,说到与日本的关系,梁启超似乎有更深的渊源。戊戌政变后,日本人救了他的命,此后他避难日本十余年,认识日本很多有势力的朝野大佬,但梁启超决不是亲日派,他多次在文章中表达对日本侵华的愤怒,提醒国人的警惕,在巴黎和会期间,他以在野人士的身份,发电政府,要求政府指示代表拒绝签字。他和林长民都曾在段祺瑞内阁中任过要职,但两人的行事方式绝对不同。梁启超看到中国军阀干政,实际的政治操作无效之后,毅然退出政坛,从事舆论、教育和学问事业。但林长民是退不了的(他后来渐渐疏远梁启超,盖因“道不同,不相与谋”故也)。此无他,只因梁启超具有超拔高蹈的文人情怀,而林长民只是一个——就其中性意义而言——政客。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于威海贝舍
(原载《随笔》2011年第六期。题目为《林长民:五四点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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