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伊本•鲁世德是12—13世纪阿拉伯世界伟大的哲学和思想家,在伊斯兰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亚里士多德哲学思想的注释大家和权威。他在哲学问题上的建树相当深厚,本文仅仅涉及到的是他的认识论方面的哲学思想。在认识论方面,他非常重视理性在人的认识过程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双重真理论是他的认识论的特色。他的独特的认识论思想对于调和13世纪的伊斯兰世界哲学理性与宗教神性之间的张力和冲突起到了历史性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认识论;理性;双重真理论
一、理性之于人的认识的作用
伊本•鲁世德认为灵魂拥有认识能力,而作为高级动物的人是具备灵魂的,因而人具有认识能力。“伊本•路西德肯定灵魂的存在,不仅人有灵魂,其他东西也有灵魂,植物、动物都有灵魂。”他按照灵魂自身的功能对灵魂进行了高低级别的排序,从低到高依次是植物灵魂、动物灵魂、想象灵魂、欲望灵魂和理性灵魂。灵魂的这种高低级别是跟灵魂自身的功能严格相对照的,低级别的灵魂不能拥有高一级别的灵魂的功能,而高级别的灵魂却包含有所有比它低的等级的灵魂的所有功能。按照他的灵魂理论,理性灵魂是最高级别的灵魂,具有植物、动物、想象、欲望这四种灵魂的所有功能。但是,最高级别的理性灵魂,只为人类所独具。这是人区别于动植物的一个根本的标志所在。因而,人的认识能力不仅仅具有低等的植物的生物性本能、动物的生存性本能、以及在较为高级的动物身上才能表现出来的感觉和想象能力,而且具备其他低等灵魂都不具有的理性灵魂。人的认识能力是最高级的,拥有认识这个世界上一切东西的潜力。伊本•鲁世德非常重视理性在人的认识方面的重大意义,为了更为透彻的分析理性在人的认识过程当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他将理性分为原动理性和物质理性两种类型。物质理性是消极性质的理性,原动理性则是积极性质的理性。“物质理性只提供认识的可能性,而原动的理性则把认识变为现实。原动理性对物质理性的作用,就如同太阳光对视力的作用一样。”物质理性就是认识主体对外在的客观对象的主观反映,从而本质上来讲,就是掌握认识对象的理论的认识过程,目的就是在理性的指导下达到对认识对象的本质和规律;而原动理性则是在理论经验的经验的指导下去改造客观世界,从本质上来讲,原动理性的目的是要指导认识主体去进行实践活动。当然了,就像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关系一般,在理论的层面上,原动理性和物质理性,这两者是可以分开理解的,但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二者却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既然原动理性之于人类的认识如此重要,那么,人类如何才能到达原动理性的领域呢?伊本•鲁世德认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种是哲学的方法,一种是宗教的方法。所谓哲学的方法,就是在科学理性理念的指导下,运用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科学思维方法,来达到认识的目的。在他的哲学观念里,哲学的方法就是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研究方法始终遵循始于感性,终于理性,回归实践检验的道路。而所谓宗教的方法,就是苏菲派的宗教苦行和修炼的方法。这种方法对于认识对象的认识,对于真理的获得途径及其检验方式,不是通过实证的方法来获得,而是通过宗教信徒对真主的绝对信仰,以真主的启示、教徒修行获得的某种灵感、以及其他的某种奇迹为检验认识真理的最高标准。在伊本•鲁世德的眼中,通过走宗教路线来达到认识真理是枉费工夫的愚昧之举。很显然,伊本•鲁世德本人是肯定和支持哲学方法的,而反对和否定宗教方法的。(www.xing528.com)
二、双重真理论
调和阿拉伯哲学界对于古希腊哲学和伊斯兰宗教信仰之间的矛盾,这是伊本•鲁世德提出双重真理论的初衷所在。古希腊哲学由于没有受到宗教信仰的干扰和浸染,正是这样的纯净环境中,古希腊哲学获得了充分的生长和发展,最终结出了人类哲学思想上的第一朵纯净的瑰丽之花。到了中世纪的时候,古希腊哲学思想传播到了阿拉伯帝国统治的伊斯兰世界,古希腊哲学和伊斯兰宗教信仰的相遇,或者,简单的说,哲学和宗教的相遇,必然擦出一番猛烈的思想火花。在伊本•鲁世德的新真理论诞生之前,伊斯兰世界的哲学家坚持两条真理路线,一条是哲学真理之路,另一条则是跟哲学真理唱反调的宗教真理之路。为了调和古希腊哲学和伊斯兰哲学,伊本•鲁世德在真理问题上开拓创新,开辟出一条不同于前人的极端真理之路。这就是哲学真理与宗教真理相一致的双重真理论。伊本•鲁世德为了证明哲学的理性思维活动在证明和说明宗教哲学的信仰真理的合法性,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论证工作。首先,他认为哲学理性是一种思维工具。哲学理性究其本质而言就是逻辑工具。“……认为逻辑学是引导人们走上正确认识道路并能预见错误的科学,也是区别真伪的工具,而且应成为认识的基础。”工具的本质就是用来帮助人类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理性思维作为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工具和武器,它是人类进行思想活动、表达自己对于客观世界及其万物的思想和观点的逻辑工具。逻辑思维之于理性正如镰刀之于农民,它的自身仅仅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并不会因使用者的不同而在本质有差所异,更不会带有任何的宗教色彩和意识形态的内容。哲学家可以借助这种哲学理性工具来达到寻找宗教信仰真理的目的,所以,逻辑思维工具的理性,哲学家可以用,宗教教义哲学家也可以用。其次,运用矛盾律来攻击宗教哲学的“教义类比”。众所周知,《古兰经》和“圣训”是伊斯兰宗教信仰真理的依据,在穆斯林宗教信仰和伊斯兰宗教哲学家的眼中,所有的宗教真理必须出自《古兰经》和“圣训”,这样的真理才具有其法理的合法性,否则,无论怎样宣扬的天花乱坠,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在实际的宗教生活和宗教信仰当中,并非所有的伊斯兰宗教真理都能够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找到明确的根据。在伊本•鲁世德的时代,为了给没有明文经文的宗教生活和宗教信仰找到真理标准,教义哲学家往往采用“类比”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难题。“类比”方法作为一种逻辑思维方法,是人类通用的一种思维工具,于哲学家和教义学家来说都是一样合法、合情、合理的,并不会专属于谁。但在当时的阿拉伯哲学界,教义学家认为“类比方法”是宗教哲学的专利,理性方法是哲学的专利,二者水火不容。伊本•鲁世德“说‘类比’原则是伊斯兰学者演绎教法的惯用手段,现已被大家普遍接受,且成为教法炮制的一大原则,然而,……可为何没人说‘教法类比’是异端呢?”伊本•鲁世德运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矛盾方法,诘问教义哲学家在思维方法上的虚伪性和保守性,从而大胆的揭穿了保守势力的宗教哲学家的宗教阴谋,所谓的信仰真理都是符合他们利益需要的私人真理,而非穆斯林信徒所真正需要的精神信仰的纯正真理。结语:伊本•鲁世德在哲学方面不仅是亚里士多德的伟大注释家,为促进先进的古希腊哲学思想能够传播到阿拉伯世界,做出了艰辛的努力和巨大的学术贡献。他在哲学的认识论问题上,显示出了非常深厚的哲学造诣,作出了自己独到的个人见解。他的这些学术贡献绝对不愧对后世哲学家和哲学学者对他的“中世纪阿拉伯哲学的集大成者”的仰慕和称赞。他的这些丰富的哲学思想,一定将会为阿拉伯文化和世界其他民族的文化的相互交流,产生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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