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一以贯之的主题。《逻辑哲学论》之核心论题,乃是世界和语言之关系。自我问题在《逻辑哲学论》中的重要性表现在,若要真正理解世界和语言,则须臾不可离开对自我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自我的理解就是对世界和语言的理解。自我、语言和世界是《逻辑哲学论》整个结构赖以建立的三个基点。不过反过来说,欲恰当理解自我,也丝毫离不开对世界和语言之关系的理解,这里似乎存在着某种循环。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的自我理论涉及唯我论、先验主体、以及实体自我诸论题,本文将逐次考察它们。
一、唯我论:“世界是我的世界”
维特根斯坦此书虽名以《逻辑哲学论》,然却始以“世界”一词:世界就是所发生的一切东西。[1]①而按照维氏自己所明白宣示,全书所言,以一“说”字立其基。逻辑规定世界和语言。而所说者为何?唯有语言。谁在说?我在说。这些文字表明,“说”字所涉者,为自我、语言和世界。故而理解此书之自我观念,实离不开理解世界和语言。在语言和世界之间,维氏特拎出“说”字,以之为《逻辑哲学论》提纲挈领之关键。此话怎讲?试看原文。在《〈逻辑哲学论〉序》中,维特根斯坦写道:这本书的整个意义可以概括如下: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因此,这本书将为思维划定一条界线,或者不如说不是为思维,而是为思想的表述划定一条界线;要划定思维的界线,我必须能从这个界限的两方面来思考(因此我们必须能够思考不能思考的事情)。因此,这种界线只能在语言中划分,而在界线那一方面的事情,就简直是无意思的。[1](P20)]所以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将此书要旨概括为一“说”字。维特根斯坦区分了两个领域,一为可以思维,可以说,可以用语言来描述的领域,一为不能说,从而不能思维的领域。前者为世界,后者则一般被称为神秘之域。这种对二重区分的强调,在全书简短的篇幅中随处可见。语言哲学家的特征昭昭无隐,讨论的是传统的哲学问题,着手之处乃为语言。
可说与不可说之二重区分直接涉及自我。在世界和神秘之域幽明交接的舞台上,自我登场了。维特根斯坦说,自我是世界的一种界限(5.632)。自我乃是两个领域的真正分水岭。在自我的这边,是世界;在自我的那边,乃是不可说的神秘之域。为什么自我是世界的一种界限?或者说,自我作为界限这一观念之意义何在?维特根斯坦从语言着手来论证。维氏认为,命题乃是用来描述事态或事实的,是描述“事实是如此这般的”。而语言又是什么呢?“命题的总和就是语言。”思想和语言是同一的。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被应用的、可思考的命题记号就是思想。”同时,维特根斯坦又坚持着世界可知的观念,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所有是(或不是)实际情况的东西都可以经由命题来表达,世界可以经由语言描画出来。由于世界必然可以被语言表达,而语言又恰正是对世界的描画,所以,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他甚至还说,“真实思想的总和就是世界的形象。”(3.01)由于思想和语言的同一性,我们可以说,语言就是世界的形象,是和世界逻辑同构的形象。正是在此处,自我被引入。且看《逻辑哲学论》中的这两个命题:(1)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5.6)(2)世界是我的世界这个事实,表现于此:语言(我所理解的唯一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5.62)两个命题的特别困难之处在于,维特根斯坦在没有施行任何预先解释的情况下,在“语言”和“世界”两个词语前面加上了定语“我的”。而且,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我的语言”和“我的世界”并不只是语言和世界的一部分而已,谈“我的语言”实际上谈的就是“语言”,谈“我的世界”实际上谈的就是“世界”。正缘于此,维特根斯坦在此处所表达的思想一般被学者称为“唯我论”,他自己也明白宣称,“实际上唯我论所指的东西是完全正确的”(5.62)。理解这两个命题之关键在于要认识到,维特根斯坦实际上是把“我”理解为语言主体。
语言和自我的关系并非像海德格尔所认为的那样是语言在说我,而是我在说语言,这是一种常识性的对于语言和自我关系的理解。此时的维特根斯坦尚未考虑到语言的公共性,语言还只是被理解为我的语言,而这种公共性实际上会使语言相对于自我而具有先在性和笼罩性。语言是我的语言,而语言又是世界的逻辑同构的形象,我们是用语言来描述世界的,而同时世界又能被语言所完全描述和表达(因为如果世界中有不能被语言所描画和表达的东西,按照维特根斯坦的界定,这不能被描画和表达的东西就不属于世界。这里存在着一个循环论证的圆圈),故从语言的角度来说,世界就不过是我的语言所描画出的形象而已,“世界是我的世界”。这是维特根斯坦推导出上引5.6和5.62两个命题的逻辑理路,这也正是维特根斯坦唯我论的涵义之所在。按照维特根斯坦论证世界和自我关系的理路前行,至少存在着两个危险,它们涉及到我们能否恰当理解维特根斯坦之唯我论:一方面,我们在阐释世界和自我的先后关系时有可能会陷入一种颠倒,而导致语言在先,世界在后的理解;另一方面,我们有可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即所谓的世界只不过是语言,只不过是我的语言而已,世界化为语言,语言消弭了世界。要避免和化解这两个危险,我们就须切记,世界相对于语言来说乃是在先的、第一位的,因为语言只是世界的图像,只是对世界进行描画和表达的命题的总和。维特根斯坦对他的唯我论作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限定:世界是离我的意志而独立的(6.373)。另外,维特根斯坦的唯我论与自我和语言的关系、我的语言和世界的关系直接相关,与他欲图对世界进行划界的努力直接相关,它和传统唯我论的涵义是截然不同的。唯我论的涵义必须和他在序言中表达的“这本书的整个意义”相结合,才能够被正确理解。维氏之唯我论,必须先从其“划界”观念来考量。“划界”产生了世界和神秘两个领域,而划界之标准乃是可说与不可说。可说者为世界,我是“说”的主体,正是首先在这个意义上,世界是我的世界。
故而维特根斯坦会说:“世界是我的世界这个事实,表现于此:语言(我所理解的唯一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5.62)正因为有此划界,当我们说维特根斯坦主张唯我论时我们必须十分小心才是。唯我论视一切为自我之表象或自我之创造,然这绝非维氏之主张。因为,除了世界之独立性外,世界也并非唯一存在,我的世界并非全部,或者说,并非只有我的世界。不可言说之神秘在世界之外,静默不语。
二、形而上学主体:“世界的界限”
作为世界界限的自我,又被维特根斯坦称为哲学上的自我和形而上学主体。维特根斯坦借此划分了可言说者与不可言说者,区分了世界和神秘之域,但何为不可言说者(神秘之域)?不可言说者(神秘之域)包括哪些东西?我们对不可言说者(神秘之域)能够说些什么?研究者们见仁见智,在这些问题上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在此有必要先对“不可言说者”和“神秘之域”稍致解释。学者一般认为神秘之域和不可言说者存在区别,认为神秘之域只是不可言说者之一部分,是和形而上学主体有关的那部分。然而,单单立足于《逻辑哲学论》,这种解释并无决定性论据,我愿将两者所指称视为同一。那么,“不可言说者”或神秘之域到底涉及哪些内容?倪梁康先生认为,这个领域就是形而上学主体之域。[2](P606-611)此一主张显然过于狭窄。我们知道,自我是世界的界限,而唯我论是相对于世界而言的,故世界外的神秘之域并不能简单地被仅仅理解为形而上学主体之域。韩林合先生主张,除了内在于世界或事实之中的逻辑形式和逻辑性质外,在事实世界之外还存在着超事实而不可言说之域,此乃与形而上学主体相关的神秘体验之域。[3](P650以下)韩林合的观点更全面些,但仍有可补充的余地,并且,将神秘之域视为神秘体验之域,值得商榷。陈嘉映先生认为,不可言说者则包括逻辑形式、哲学问题、伦理学和美学、以及神秘东西(包括生命的意义、形而上学主体和世界的存在等)。[4](P149-151)这对韩林合的观点有较大的补充,不过我认为不可说的东西还不限于以上所列,试看以下命题:我们不能思考非逻辑的东西,因为否则我们就必须非逻辑地思考。(3.03)我只能命名客体。记号代表着它们。我只能谈到它们,我不能论断它们。一个命题只能说一件事物是如何,而不能说它是什么。(3.221)世界的意义必定是在世界之外。(6.41)世界是怎样的,这对于更高者来说是完全漠不相关的。
上帝是不在世界上显现的。(6.432)从上引命题来看,不可言说者至少还包括:非逻辑之物,事物是什么,世界的意义,以及上帝。有必要指出,许多学者(比如韩林合先生)将世界和人生的意义,以及上帝等问题放在形而上学主体之内来考虑,不过在我看来,若只诉诸《逻辑哲学论》本文,这种做法属于过度诠释。因为维特根斯坦在该书中并未挑明世界和人生的意义可由形而上学主体来保证。不管怎样,在《逻辑哲学论》中形而上学主体无疑属于不可说之列。按照作者的教导,对于不可说者,我们只能保持沉默。然而由于自我在划界活动中的重要性,以及了解自我对于我们自己的重要性,维特根斯坦背叛了自己,并未对先验主体保持沉默,正如罗素所评论的那样,“使人发生犹豫的是这样的事实,即维特根斯坦先生还是说出了一大堆不能说出的东西,因此使持有怀疑论的读者认为有可能有某种通过语言系统或其他某种太平门的退路。”[1](P16)这种做法并不费解,因为不管是谁,一旦主张存在着不可言说之物,则对此不可言说者必定会有所言说。否则,若严格遵守不可言说之规则,我们根本就不能提出这种主张来,甚至连表达式“不可言说之物”都是非法的。那么对于不可言说之形而上学主体,维特根斯坦都说了些什么呢?他如何言说形而上学主体呢?我将维特根斯坦谈论形而上学主体所使用的方法,称为“否定”和“逼显”。
首先,形而上学主体就是命题“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中的“我”,从“否定”方面来看:主体不属于世界,而是世界的一种界限。(5.632)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作为世界界限的形而上学主体(我)并不在世界之中,不属于世界,否则我们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用语言来描画它。既是世界之界限,又不再世界之中,形而上学主体因此是一个无延展的极点。它不在时空之中,我们没有办法在世界之中指出形而上学主体。维特根斯坦在5.6331用眼睛与视野之关系设喻来揭示形而上学主体之如此境况。正如眼睛并非如虚心点落于圆圈所代表的视野之内,形而上学主体也不在世界之内,世界是形而上学主体之“视野”。若形而上学主体与世界之关系如图所示,形而上学主体就居于世界之中,而成为世界内之一经验事实,不再成为世界之界限。这个图例是用否定的方式显示形而上学主体。
世界的边界本身并不属于世界。另外,我们还可以用“逼显的方式”来追踪形而上学主体。“逼显的方式”是我们通过谈论可说之物来意味和衬托出不可说之物,维特根斯坦明确地主张了这种方法:它(指哲学,笔者注。)将用明显地可以讲述的东西来意味不可讲述的东西。(4.115)因此,形而上学主体可以通过能被讲述的东西得到意味,从而得以逼显出来。在《逻辑哲学论》中,可以讲述的东西指的就是世界,所以,作为世界边界的先验主体通过世界得到意味。这种方式乃是间接的,曲线的,因为我们不能够像指出一个具体的物件(如桌子)那样指出先验自我来。这种逼显和意味主体的方式,维特根斯坦本人又称之为“孤立主体的方法”:没有思维着和设想着的主体。如果我写一本书“我所发现的世界”。在这本书中也应该报导我的身体,并说明哪些肢体服从我的意志,哪些不服从等等。这正是孤立主体的一种方法,或者不如说表明在某种重要意义上没有主体的方法:这就是说在这本书中不能单独地谈到它。(5.631)所谓“没有思维着和设想着的主体”,是指主体无法在世界中被我们直指出来。在“我所发现的世界”这样一本书中,我们无法直接地谈论“我”,而只能通过被发现的世界来使主体得到意味。即使在报道我的身体时,我也没有直接地、单独地谈论我。我们只能谈论世界,然而由于世界是我的世界,因此形而上学主体能够谈论世界而得到意味。然而,否定的方式也罢,逼显的方式也罢,形而上学主体依然晦暗不明,似乎仍旧笼罩在一团浓重的雾气之中。搏之在东,忽而在西。有时觉得已然握之在手,等到伸开手掌,却又从指间滑走。我们人人皆有一种经验,某刻忽觉身上某处奇痒无比,然待我们直向此处搔去,痒又溜之大吉,转换阵地。痛苦的是我们接下来搔来搔去,结果全如初次一样,总搔不着痒处。试图指出形而上学自我的我们就如同处于搔不着痒处的痛苦境地之中,对近在眼前的东西无法把握。此又如站立着的狗,团团打转,渴望咬住自己的尾巴。除了否定、逼显和孤立方法所获得的东西之外,我们还能对形而上学主体再说些什么?我们须记得,维特根斯坦是从语言和世界的关系角度提出自我问题的。虽然维特根斯坦一直批判近代认识论,然而我们仍可认为,自我又是作为语言主体而出现的[5](P79),而语言主体实为认识主体。整个世界呈现为认识主体之视域,主体乃视域之界限和界限,它没有延展,所以它看不见自己。主体不能掉转头来直视自身,不存在可以看见自己全像的镜子。意识活动总是有某个我们看不见的极点,即使我们对意识活动进行反思,依然存在着某个我们看不见的极点。速度再快,我们也捕捉不住极点,因为它总是隐身于认识活动的背后。捕捉住极点的可能性,比我们只转动自己的头颅就能看到自己后脑勺的可能性还要小。
当代许多哲学家都敏锐地察觉到了谈论自我时必然会遇到的这种困境。赖尔描述了儿童对自我所感到的迷惑:……那个儿童越试图抓住‘我’所代表的东西,就越做不到这一点。他只能抓住它的上衣后摆,它本身却总是冷酷无情地先走一步。它就像一个人的头部投影,不会等着让他自己扑住。但它却从不走在前面很远的地方;的确,有时它似乎根本没有走在追逐者的前面。”[6](P202-203)其实,认真思考自我就必定会产生这种迷惑,而不限于儿童,赖尔称此困境为自我之“系统的难以捉摸”。对此困境最形象巧妙而又深刻的设喻来自实用主义鼻祖皮尔士。皮尔士创造了一个绘制地图的例子,来阐释我们要完全表象自我时会产生的悖论。设若我们打算绘制一幅国家地图,这幅地图必须具有那个国家自身的微观类似物。在地图和国家之间必须具有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不过,这幅地图现在却成了那个国家的真正组成部分,它必须在适当的位置有其自己的像点。现在这个新的像点自身又成了那个国家的一部分,所以必须被表象。这个过程形成无限倒退,最后的地图无法完成。[7](P161)我们对形而上学主体进行表象,犹如这样来绘制地图,乃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因此,形而上学自我概念有两层根本涵义。首先,形而上学主体是世界之边界;其次,边界所区分者乃是可言说者与不可言说者,形而上学主体是认识主体。形而上学主体论和唯我论乃属同一问题,是同一硬币之两面。总体上看来,形而上学主体似乎处于一个奇怪的位置上,作为世界的边界,它肯定不能和世界完全脱离,但是由于我们不可能对之进行描述和表达,它又不在世界之中。故而,形而上学主体尚未完全沉入不可表达之渊底,这大概就是维特根斯坦又忍不住对它说了这么多的原因吧!(www.xing528.com)
三、实体自我:“无稽之谈”
在《逻辑哲学论》中,除了作为世界界限的自我或形而上学主体外,维氏还论及心理学意义上的自我或心灵。形而上学主体,维特根斯坦又称之为“哲学上的自我”,此为哲学中自我理论之合法论题,“‘自我’出现于哲学中是由于‘世界是我的世界’”,“哲学上的自我不是人,人体或心理学上所说的人的灵魂……”。(5.641)心理学意义上的灵魂指的是“心理学自我”或思维功能主体,它是思维背后的实体自我。传统哲学中心理学自我观念将自我视为无广延、单纯不可分而又能思维之存在。哲学自我也是无广延之极点,不过实体自我乃是世界内之存在,而非世界之边界,所以与哲学自我有着本质差异。维特根斯坦的立场是否定这种自我观念,因此他说:“……灵魂———主体等等———如象现代肤浅的心理学所理解的,———乃是无稽之谈。”(5.5421)那么,维特根斯坦是如何否定传统的实体自我观念的呢?什么表明这种自我观为“无稽之谈”?随后的文字透露了其致思途径,他通过揭示所谓的“实体自我”实质上是复合存在来否定它,因为“复合的灵魂就不再是灵魂了。”(5.5421)而“灵魂或实体自我”之复合性一方面表现在,所谓的“灵魂”和自我实际上只是一束思想,思想背后并无起支撑作用之隐秘实体;另一方面表现在,每一思想本身也是高度复杂的。具体来说,维特根斯坦通过分析“心理学的某种命题形式”着手其论证,该论证出现于命题5.541和5.542中。“心理学的某种命题”指的是“A认为P”、“A相信P”、“A怀疑P”等形式的命题,维特根斯坦的目的是要分析A的性质,因为我们一般将A视为主体或实体自我。他在批判罗素和摩尔的基础之上展开自己的观点。罗素和摩尔将心理学命题视为客体和命题处于某种关系之中,但维氏不赞同这种观点,他认为:但是很清楚的是“A相信p”,“A思考p”,“A说p”,是“‘p’说p”的形式:而这里我们所处理的并不是事实和客体的同格,而是依据其客体的同格的诸事实的同格。(5.542)维特根斯坦认为,A所代表的并非客体。客体是单纯实体,是无法进一步分析的终极实在。而A是世界中之事实,又因命题也是事实,故心理命题表达的乃是事实间关系。正如艾耶尔[8](P45)、Hacker[9](P82-87)和韩林合[3](P193-194)等学者所指出,A代表的事实是心理中所产生的思想,这个思想表达事实p。所以维特根斯坦认为以上命题之本质形式是“‘p’说p”。经此分析,“我”就消失了,取而代之者是思想“p”。
没有贯穿复现于所有思想活动中的同一实体,剩下的只有思想本身。而且,每一思想作为事实也是复合的,它由各种要素构成。思想和命题两者之构成成分有对应关系,但维氏并未纠缠于此,他认为考察思想结构乃心理学所当劳心的课题。这样,单纯的实体自我就崩溃了,“复合的灵魂就不再是灵魂了”。维特根斯坦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否定传统自我观的。在近代经验主义后期,实体自我观念渐渐被动摇而最终为休谟所解构。维特根斯坦对于实体自我之消解,实休谟式自我观之再现和发展。②休谟的彻底怀疑主义将自我视为“一束知觉”。自我一般被视为是恒定不变的存在,但休谟认为我们所拥有的只是来回穿梭悠然逝去的印象与知觉。他说,当体会或反观自我时,我们“总是碰到这个或那个特殊的知觉”,我们永远不可能直接抓住一个没有任何知觉的赤裸自我。[10](P282)所以休谟认为,人类心灵的同一性或实体自我观念,实乃“虚构的同一性”,它产生于“想象在相似对象上的相似作用。”[10](P289)对于休谟来说,“自我”只是一束知觉,而对维特根斯坦来说则是一束思想。不过严格说来,休谟并未全然否定实体自我,他只是声称,自我观念是理由并不充分的假定。维特根斯坦将自我主体视为“无稽之谈”,显然比休谟的怀疑更为激进和彻底。
如此休谟式的自我观念分析,有悖于我们的直觉和常识,不符合我们对自我的基本体验。就算常识在哲学面前没有什么特权,此种论证也确乎经不起简单的分析与推敲。试看以下命题:
A.我相信天下乌鸦一般黑。
B.我相信鳄鱼的眼泪是真诚的。
C.我相信我老婆是爱我的。
在每一个命题中都含有“我”字和短语“我相信”,它们应当指谓某种共同的东西。当考虑到我们能够同时拥有三个信念时,我们就会更加确信“我”指谓同一存在。并且,像“(某个)思想相信某事”这样的表达式是莫名所以、极端荒诞的。维特根斯坦的解决方案也无法处理“我不相信鳄鱼的眼泪是真诚的”这样的命题。按照维特根斯坦的分析,共同的东西消弭不见了。然而恰恰是被他消解掉的东西,对于这些命题而言具有本质上的重要性。所以,维特根斯坦的自我消解是不成功的。这或许是早期维特根斯坦思维方式的一个必然结果?这时的维特根斯坦,是用一套简单的解释框架来面对复杂而丰富的世界,世界被削足适履地塞进了这个框架之中,后来他肯定意识到了这个缺陷,所以用“不要想,而要看”的箴言,告诫自己,也告诫别人。最后我们还应当注意到,维特根斯坦关于实体自我或灵魂的观念似乎并不完全一致和融贯,因为他有时也承认其存在合理性。不过在我们所考察的这本书中,否定实体自我是压倒性的立场。更重要的是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所关切的应当是形而上学主体,而实体自我即便存在,也只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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