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要秉持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教育交流。在对口交流学校框架下,可安排学生到对方学校进行短期学习体验和实习,拓展国际视野。
促进人文交流,实现民心相通是 “五通”的重要内容,是夯实沿线各国民意基础的关键所在。我国要秉持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教育交流。
1.促进人员交流
与周边国家建立对口交流学校关系是重要的交流形式。双方可定期开展校际互访交流,通过研讨会、参观访问、实地考察等形式,加深彼此了解和认识,实现思想交流、经验分享、互学互鉴,夯实伙伴关系。我国职业教育院校还可以在境外建立实训基地,派遣学生到境外实习。深化职业教育交流,客观上也要求我国职业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相关国家历史文化和教育传统的了解,提高外语尤其是小语种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2.开展学生交流
学生交流是教育交流的基础。各国都非常重视学生交流,欧盟在 “伊拉斯谟+计划”框架下资助职业教育学生到其他成员国进行最多一年的学习实习。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我国每年向沿线各国提供一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要用好中国政府奖学金,可将一定比例的名额用于周边国家职业教育学生。在对口交流学校框架下,可安排学生到对方学校进行短期学习体验和实习,拓展国际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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