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校教师发展项目经费主要来源有学校预算、私人基金会、政府以及专业协会等。
学校预算是高校教师发展项目的基本经费来源。学校用于教师发展的经费一般占预算1%~2%[15]。学校通过预算为高校教师发展活动提供各种费用,这些经费包括购置相关资料图书,组织会议和短训班,进行教师发展活动宣传等等,一些学校也为教师个人申请的教师发展活动提供资助。如为改善教学,密歇根大学为教学和学习研究中心管理的8个项目提供资助金,资助额度从500美元到15 000美元不等,2006—2007学年密歇根大学通过中心共发放资助金325 000美元。而多校区合作模式的教师发展项目,除了各校区(分校)为教师发展项目提供经费之外,大学系统也资助各分校的教师发展活动。如加州州立大学系统年度预算经费就包括对教师发展项目的资助,其中2005—2006学年为分校教师申请的7个教师发展项目提供了约10 000美元资助[16]。
私人基金会对美国高等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在高校教师发展方面也不例外。在美国的高校教师发展活动中,作为高校外部机构的基金会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和支持作用。由于基金会很少对某一个项目进行长期的资助,加之申请基金会的资助项目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因此,基金会的资助是学校教师发展项目中一个不稳定的经费来源。私人基金会有丹福斯基金会、凯洛格基金会、安德鲁·梅隆基金会、埃克森教育基金会、李列捐助基金等。私人基金会提供的教师发展项目资助种类多,总的资助额度大,影响也比较大。私人基金会为美国高校教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支持,如而仅1971年到1997年汉弗莱·都尔曼担任布什基金会主席期间,基金会就为高校教师发展提供了4 100万美元的资助[17]。当然,私人基金会对高校教师发展最大的影响是使高校认识到,教师发展理应是高校重要的、全校性的责任——值得通过校内的预算经费支持,使学校和基金会共同为教师发展提供经费[18]。比如布什基金会资助的一些院校为保障高校教师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了配备专职人员的组织机构,在布什基金会、李列捐赠基金会等设立的项目完成之后,学校继续提供经费和人员,开展教师发展活动。(www.xing528.com)
联邦政府对高校教师发展的资助重要形式之一就是富布莱特计划,该计划由参议员威廉·富布莱特提出,1946年获得国会批准。2006年,国会对富布莱特计划的拨款达1.54亿美元,该计划包括7个项目,主要促进美国与其他国家的教育国际交流,其中两个项目涉及高校教师发展。其一是富布莱特访问学者项目(Visiting Fulbright Scholar Program),该项目每年派遣1800名美国高校教师和学术人员到140个国家进行专业教学和研究;其二是教师交换项目(The Fulbright Teacher Exchange Program),该项目为从小学到大学的美国教师到国外教学提供资助[19]。富布莱特计划在促进国际教育交流的同时也扩大了美国高校教师的学术视野,促进了他们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提高。此外联邦政府设立的基金会也为高校教师发展提供资助,联邦政府基金会有中学后教育改善基金会、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人文科学捐助基金会。此外少数州政府也对高校教师发展提供拨款,如加州州立大学系统中的教学和学习研究所就从州政府获得经费支持。新泽西州的高等教育局(Department of Higher Education)于1989年设立高校教师发展网络(Faculty Development Network)并为之提供经费[20]。
除此之外,一些高校教师发展相关的协会也为项目和活动提供少量经费。如高校教师专业与组织发展协会为会员设立校内教师发展项目和机构提供每人300美元的前期工作资助,提供教师/助教教学发展实习资助等,同时还设立教师发展的创新奖、门吉斯基础授课奖等奖项[21]。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全国教育协会以及美国教师联合会也设立某些项目供学校和教师申请,提供高校教师发展的部分经费。同时高校教师项目偶尔还会得到个人捐助[如,杰科贝克(Jakoubek)在担任蒙莫斯学院(Monmouth College)副院长仅三个月之后就为该校的教师发展项目捐助10万美金[22]]。
当然,美国高校教师发展的实践之所以走在世界高等教育前列还包括其实现了制度化等经验,在实践中形成了能吸引教师主动参与、教师发展中心主导、学校制度化建设和投入、高校教师发展协会推动经验沟通共享的一个较为全面的体系,形成了一套与美国高等教育制度相适应的高校教师发展模式,这些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入分析和探索,结合我国的高等教育实际进行借鉴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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