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扣交际价值
受传统观念影响,语文教学长期存在重“文”轻“语”、重“写”轻“说”的倾向,这种忽视口语交际能力培养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学生语文能力的全面提高。这一点在2000年包括以后的课程标准中得到了很大的改观,表现为口语交际凸显了听说活动的交际性,重在培养学生的倾听、应对、表达和交往的能力,并确立了口语交际的独立价值。2000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口语交际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强调:“16.耐心专注倾听,了解对方的意思……17.讲普通话,做到语音清晰,语句连贯,条理清楚,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与心情,并努力使对方理解。”[14]将“倾听”列于“表达”之前,足见对双向交流和交际礼仪的重视。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总目标中强调:“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15]此后的课程标准延续了这一价值理念,表述略有不同,不再赘余。
(二)注重实践历练(www.xing528.com)
与以往把听说教学进行知识点量化,在课程这个密闭空间进行训练不同,“口语交际”的定名从另一方面说强调的就是其实践功能。实践是学生获取知识、形成能力、丰富情感的重要保障。2000年语文教学大纲从听、说两方面对口语交际实践方式进行阐述,2001年语文课程标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有日常口语交际基本能力”的总目标,并在各学段中细化了总目标的要求,如“听人说话能把握主要内容,并能简要转述”、“能用普通话交谈”、“能较完整地讲述小故事,能简要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等,2011年的课标仅在具体建议处增加“重视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培养口语交际的能力”,可见其对实践认识的深化和对传统经验的扬弃。
(三)凸显人文因素
今代口语交际的目标还体现出学生所应具备的积极态度、文明素养、语言修养、良好习惯和科学正确的价值观。2000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教学总要求强调“口语交际要讲究文明礼貌”,初中和高中也分别提到了“讲究文明和修养,态度自然,尊重对方”,“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到了2001年在秉承上述精神的前提下,更加突出了学生主体性的开发,如:第一学段“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三学段“乐于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第四学段“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中心、有条理、有根据”。2003年高中课标则在表达与交流模块中汲取了以上二者之长,促进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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