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歌写作
在隋唐时期的作文教学中,诗歌写作训练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人们在学习写诗过程中要进行声律、对仗、集事等单项训练。这些训练用《兔园册》、《蒙求》以及为科举服务的写作参考书等作教材。在各项训练中,属对训练很受重视。《唐诗纪事》卷五四载:李义山谓温(温庭筠)曰:“近得一联句云‘远比赵公三十六年宰辅’,未得偶句。”温曰:“何不云‘近同郭令二十四考中书’?”宣宗尝赋诗,上句有“金步摇”,未能对,遣求进士对之,庭筠乃以“玉条脱”续也。宣宗赏焉。又药名“白头翁”,温以“苍耳子”为对。这些都是属对训练,不仅具有语音训练、词汇训练、语法训练的作用,还有修辞训练和逻辑训练的作用,所以它对作诗有很大的帮助。蔡元培曾说它“不但是作文的开始,也是作诗的基础”[5]。骆宾王七岁时写成《咏鹅》诗,王维十七岁时就写出成名作《九月九忆山东兄弟》。不可否认,他们有写诗的天赋,但如果没有早期接受这些基础训练,怕也是不行的。
作诗的过程,大致要经历立意取材、炼字炼句、修改加工等步骤。
首先,立意取材。有的诗人强调从日常生活和眼前景物中立意取材,李贺就是这样。《新唐书》(卷二零三)载:李贺“每旦日出,骑弱马,从小奚奴,背古锦囊,遇所得,书授囊中。及暮归,足成之”。
其次,炼字炼句。诗人要写出生动、传神的语句,就需要锤炼字句。大家所熟悉的贾岛“推敲”的典故就是炼字炼句的一个典型例子:岛赴举至京,骑驴赋诗。得“僧推月下门”之句,欲改“推”作“敲”,引手作推敲之势,未决,不觉冲大尹韩愈。乃具言,愈曰:“敲字佳矣。”遂并辔论诗久之。[6](www.xing528.com)
最后,修改加工。这里说的修改加工是指整首诗写好后的修改加工。一般是写完一首诗,自己要反复吟诵,这样就可以发现不妥当的地方。杜甫的“新诗改罢自长吟”,贾岛的“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都是说在反复吟诵中修改自己的诗作。除自己修改外,也有请别人帮助修改的。彭乘《墨容挥犀》卷三云:“白乐天作诗,每命老妪解之。问曰:解否?解则录之。不解,又复易之。”
(二)应用文的写作
隋唐时期也出现了适应日常需要的写作,主要是应用文写作。民间通行的应用文种类不少,《敦煌资料》每一辑载有契约文书100多件,主要包括买卖、典租、雇佣、借贷的契约,以及分家文书、分配遗物的凭据等。这类民间应用文与应举诗赋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不讲究声律对仗,也很少使事用典。二是语言质朴准确,不容许有虚构夸张成分。三是通俗易懂,不用古字古语。民间的契约有一定的格式,如卖地契约先写这地的所在、亩数、四至,再写卖地的年月日、卖主姓名、卖地原因、买主姓名、交易条件,然后是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意见,最后署名。这些格式并不复杂,但也需要有人教,并且最好能提供式样。那时,民间学习语文是有这项内容的。这种学习主要不是在学校进行,而是在社会上进行的。青年人往往从师长那里学写应用文。同时也有人编写了学写应用文的参考用书。
在敦煌写本中,保存了相当一批书仪。书仪,就是供人们写信时模仿和套用的参考书。敦煌写本书仪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供朋友之间来往的书札范本。二是侧重于表、状、启、笺及婚丧往来的书疏范本。三是既包含公务往来的表状笺启,也包含朋友往来的书启,又增加了朝见及公务往来的口头用语等,略去了婚丧仪礼等内容,是专门用于公私往来应酬的文范或手册。从这些书仪的内容来看,它们应是当时应用文写作的参考书。下面,我们择要介绍两种书仪。
《记室备要》三卷,郁知言撰。它属于上述第三种类型。“上中两卷为官牍,上自天子庆赏,下至内外百官,各具一式。下卷为四季书仪,惜已残缺过半。”[7]从《记室备要》中,我们可以看出唐代公私应用文的格式。书文中有空缺的地方是准备临时更改填写的。
《书仪》二卷,杜友晋撰。它属于第二种类型。王重民说:“上卷吉仪,下卷凶仪,自天子至于庶人,各具一例,简而适用,故其书能传至敦煌。”[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