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第一资源。跨学科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要依赖领军人才。不少跨学科中心的领导人既是中心的创办人,又是学科专家,很多决策依靠他们做出。领导人具有的素质(组织能力、科研发展方向的敏感、社会交往能力以及对组织的承诺)是研究中心顺畅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从宏观层面上看,人才竞争已成为各城市间竞合的主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已趋于白热化。长三角各省市需要采取措施,促进高层次人才开发的一体化。
一是,人才政策应成为长三角各省市有关合作会议的首要议程。人才政策与各领域的政策都会有所关联。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专题合作组和城市经济协调会等每年会议都应把人才政策列入议程,协调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有序流动。当下,三地人事组织部门应协商人才引进政策,协商规定吸引人才的各种优惠政策的最高标准。各地高新区(工业园区)应协商土地出让、物业出租的最低价格。(www.xing528.com)
二是,长三角各省市应协调各地的产业政策,避免产业的过度同构。产业竞争与人才竞争是互为因果关系,长三角各城市间有着产业过度同构的趋势,产业同构导致人才需求的同构,导致人才竞争的激化。2009年国家确定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各地不必培育和发展这七大新兴产业中的每一个,应有所聚焦和侧重。长三角各省市的“十二五”规划都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确定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长三角各省市应集中资源和优势力量对这些领域进行协同攻关,为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长三角应抓紧设置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基金。长三角应按照国务院2010年颁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明确要求,设立长三角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基金,先期各省市政府可各出50亿资金,并吸引长三角大企业的参与。并且,建立长三角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基金的经营管理机构以及相应的理事会;可由该理事会组织会议协调各地的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等。长三角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基金的部分资金用于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产业园的共建,以容纳高层次人才。抓紧建立长三角各省市企业和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联盟。依托产业技术研究院或技术创新联盟,共同聘任高层次人才或统一协调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我们在前文介绍的美国工程研究中心(ERC)、科罗拉多可再生能源研发联合体,以及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与运行模式可以为长三角未来组建的跨学科中心和技术创新联盟提供可资参考的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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