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政府资助研究院的现状
江浙两省于2003年启动建设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这些年也是江浙两省研发强度(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大幅度提升的时期。以江苏为例。江苏的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主要集中于苏南地区(苏锡常),集中建设期为2004—2009年。2004年,苏州、无锡、常州的研发强度分别为1.04%、1.46%、1.32%,江苏省为1.38%,远低于上海2.29%的水平。2009年,苏州、无锡、常州的研发强度分别为2.20%、2.36%、2.33%;江苏省2.04%,上海2.81%。同期,江苏省的政府科技拨款从2004年的26.79亿元,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到2009年达117.02亿。[14]
各地政府除了把土地、建筑物划拨给研究院使用外,还资助研究院建立实验室,一些研究院初步具有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的能力。但是,大部分实验室离真正意义上的研发平台还是有距离的,还需更大的投入。在3年扶持期之内,各地政府还给研究院拨付一定数额的运行经费。在3年扶持期之后,研究院从地方政府获得的运行经费逐年减少,除了与校本部双聘的教师的工资得到地方政府补助外,大部分员工的工资要由研究院自身筹措。现在不少研究院通过举办软件类工程硕士班、高端培训等办学方式,以及通过研究院负责管理的房产出租,以及公共研发平台的管理、服务与运营来获得资金,维持研究院的日常运行。这样,一些研究院的工作重点就放在了教学和招商引资上,而不是研发和成果转化上来。
(二)政府需变革资助模式
地方政府对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资助情况可概括为力度不够、周期不够长。这种资助模式与地方政府长期以来形成的科技经费投入模式有关。国内一些人士批评地方政府的科技投入如“天女散花”、“撒胡椒面”。[15]某省2009年科技行政部门的一份调研报告也承认,近年来省科技厅注重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但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效应还不够。真正瞄准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具有突出带动作用、一流水准和较大规模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重大基础性公益性服务平台部署不够。(www.xing528.com)
这种资助模式的存在更多的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对于产业技术研究院宗旨的看法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对于基础性的学术研究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的认识存在着偏差。结果,研究院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宗旨被搁置,而要追求短期的目标。地方政府官员大都期待研究院加快现有的技术成果的转化进程,在两三年内就具备自己“造血”的能力。一位生物学教授指出:“地方政府支持高校创办研究院时,希望研究院能带来可以马上产业化的技术成果。一些官员明确表示不支持基础研究。”一位材料科学教授认为:“外资企业研发部门所做的一些研究项目可能是十年甚至二十年之后才考虑产业化,它们甚至比起973项目还要前沿、还要基础。”显然,部分官员对研究院宗旨的认识停留于“物质交换”,期许当地一定的资源投入能换来高校现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但是,很少有研究院能在三年时间内明显取得科研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这也许要在五年甚至十年之后。
产业技术研究院应以产业应用为导向,促进现有科技成果产业化应该是研究院的重要目标,研究院更为重要的目标是要在当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过程发挥重要角色。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研发核心技术,这需要更多的投入和较长时间的研发工作,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更需要集中资源向若干有前景的研发领域加大投入。地方政府应集中资源投资建设若干所研究院,将积极对接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运行良好的研究院的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列支,给攻读科学学位的研究生补贴办学经费(每人每年3万元左右)。对于运行不良的研究院,可以“高校联合研究院”的方式进行空间整合、人力整合;个别研究院也可选择退出。
(三)企业应在研究院的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
从江苏全省2009年研发经费的来源看,企业提供资金577.99亿元,占82.3%;[16]同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内部研发支出为570.71亿。[17]企业已经成为研发投入和支出的主体,但是,企业资金大部分用于产品的后期开发,以及短期性质的产学合作。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企业满足于“引进—消化”国外技术或高校技术,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即使企业已认识到要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但基于资源、创新能力等原因,对企业而言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因此,江浙各地政府积极主动地推动甚至出巨资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创建,期望以此为平台推进产学合作的深入,为新兴产业的培育提供较好的孵化环境。我们认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早期阶段,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是相当必要的。从长远来看,“政府总冲在前面”不是有效促进学术研究与新兴产业对接的有效办法。从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来看,政产学多方合作比起官学或产学的两方合作要稳定。目前,企业参与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运作有些被动、甚至是次要的。
只有企业积极参与,才能保证研究院会明确定位于解决产业实践的重大问题。政府应鼓励企业或相关的产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来参与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项目的选择过程,并让企业或创新联盟承担较大比例的研发经费。只有企业出了钱,才能保证所研究的问题是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当地相关企业可把研发的“前期”和“中期”阶段的工作委托给研究院,企业自身的研发重点放在与产品相关或者有可预见的产业化价值的研究项目上。另外,政府还应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与高校合作创办企业—高校联合研究院、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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