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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科研机构的评价模式特点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荷兰科教界在重视科研机构的科研质量时,还要求其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服务社会经济,因为科研机构只有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切实的帮助,才能真正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荷兰的SEP2009-2015中的“相关性”评价标准检验了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与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关联。6年一次的外部评价结束以后,荷兰科研资助机构或高校还会后续进行3年一次的内部评价。

荷兰科研机构的评价模式特点

当科研机构(跨学科中心)接受资助机构、高校的资源投入后,必然要满足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接受内外部的评价,展示资源的利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就。前沿的科学研究既表现为尖端研究,又是多学科的交叉渗透融合,跨学科研究的特殊性对评价标准和评价人员都提出更高的要求。从以上的介绍和评述中,我们可以分析出荷兰科研机构的评价模式的若干特点:

(一)平衡学术性贡献和应用性贡献的评价原则

需要强调的是,跨学科研究的形式虽表现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但并不是形式主义地跨越两门学科去拼凑出新的“产品”,而一定是为了解决某一复杂问题需要突破单一学科的问题域、研究范式以及方法系统的限制,对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进行综合,是聚合不同学科视野的整合性研究。从这一点来看,跨学科研究应该更多地指向实践层面,指向与社会、技术或者政策相关的问题的解决,即以问题导向为主要目的,而相关的学科知识产出则是这一过程中的副产品。[11]因此,在对跨学科中心进行评价时,不仅仅要看该研究中心是否在学术上取得贡献,比如是否创立了新的学科领域,更要看其在解决实践问题上的贡献。

荷兰科教界在重视科研机构的科研质量时,还要求其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服务社会经济,因为科研机构只有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切实的帮助,才能真正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荷兰的SEP 2009-2015中的“相关性”评价标准检验了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与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关联。当对科研机构进行相关性评价时,评价人员被要求考虑科研机构工作的社会质量、社会影响以及实用性这三个方面中的一个或多个。

这里值得说明的一点是,在荷兰的科研机构评价实践中,如果一个科研机构的研究涉及较多学科主题,例如有关生物学和健康学的研究,会涉及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那么,各个相关学科的专家会分别从本学科角度出发事先评价该研究的贡献,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给外部评审委员会作为最后评价的参考依据。[12]

(二)以评价现状为本,以未来发展为根

SEP 2009—2015明确指出,评价的目标是为了问责和提升。问责是评价以往的发展状况和研究成果,但其最终的目标是为了提升,为机构今后更好的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可以说,整个评价过程兼具回顾性和前瞻性。这也都在评价标准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为了更客观全面地评价现状,荷兰的SEP 2009-2015设置了一个非常广泛的评价指标,不仅仅限于科研成果的评价,而同时也关注科研管理、科研战略、科研设施、研究生培养和科研的社会相关性等方面,因为这些也是关乎科研机构工作质量的重要方面。当然,最能体现前瞻性,致力于提高科研机构发展的一个评价做法便是要求该科研机构进行SWOT分析。作为自我评价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SWOT分析是科研机构反思目前状况及预测未来前景的重要工具。参评的科研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剖析其与外部合作伙伴/竞争对手的关系,并比较自己的使命和主要活动,从而更为准确地为自己进行定位,并明确今后的发展目标。(www.xing528.com)

(三)标准化的定性评价

评价指标体现的是从哪些方面来对评价对象进行考核评价,能够反映一个科研机构(跨学科中心)利用所提供的资源的状况、成果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这是评价模式中的关键部分。SEP 2009-2015虽然只提供了四个评价标准,却对各个标准进行了细致的分解,几乎涵盖了评价所需的各个方面。对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和长度的标准规定,避免了给评价专家不必要的信息负担,可以让评价专家用最少的精力得到最核心的信息。

虽然荷兰科教界对科研机构的评价采用专家同行的定性评价,但是详细的操作规定保证了评价活动不至于让其放任自流,例如,对专家评价报告内容撰写的规定,不仅仅明确了专家的评价方向,又使得专家必须深入考察评价,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这大大促进了评价行为的规范,也促进了各个环节的有机联系,使评价活动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大大提高了评价的效率和质量。

(四)内部与外部评价、中期与长期评价相结合

每6年,荷兰高校的科研机构都要接受外部评审委员会的评价。该委员会成员的学科背景需要涵盖科研机构所涉的多个学科,因为前沿的科学研究既表现为尖端研究,又是多学科的交叉渗透融合,跨学科研究的特殊性对评价标准和评价人员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资助机构和高校通常都会咨询第三方评价机构,这些第三方机构拥有评价科研项目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它有一群由各学科权威专家构成的合作伙伴,所以由其协助组建外部评审委员会也具有极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外部评审委员会以SEP 2009-2015的四大评价标准(质量、生产力、相关性和生命力)为基础,按照高校或资助机构对科研机构的发展要求以及跨学科研究的特点,来对科研机构(跨学科中心)进行评价,通过对科研机构(跨学科中心)提交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实地考察来深入评价,最后撰写评价报告,提交至资助机构或高校,由其公布接受大众的监督。

科研机构评价是一个动态的循环过程。6年一次的外部评价结束以后,荷兰科研资助机构或高校还会后续进行3年一次的内部评价。外部评价在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促进了科研机构的工作改进。而内部评价促使资助机构和高校审查科研机构对外部评审委员会的建议的执行程度,并对未来发展方案进行不断的调整。由此,荷兰科研机构的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动态的评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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