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共同资助聘任的过程中,主要由CYFC的主任负责监督共同资助协议的履行。而每个系需要每年对共同资助的教师进行评估,并由系主任准备评估报告,提交CYFC主任。这份报告是岗位下一年资金发放的依据。评估主要报告教师和学系参加与CYFC目标一致活动的情况,具体包括:(1)共同资助教师的研究和教学活动是否和研究联合体的总体目标相关,并与协议相一致?(2)教师所在的学系和学院如何支持教师在应该获得提升的领域开展工作?(3)哪些方面表现出学院和学系在教学和CYFC跨学科的研究和社会活动中追求卓越?[28]
CYFC的主任一般在每年的6月对这些报告进行审议,并决定下一年岗位资金资助的发放。事实上,CYFC主任的审议是在学系和学院的评估结束后才进行的,所以对教师的晋升和终身职的评定并没有多大影响,而评估的目的主要是监督岗位实现CYFC目标和履行协议的程度,并非评估教师本身。(www.xing528.com)
进行审议后,CYFC主任会准备一封年度评估信回函,并把复印件转寄给相应的系主任和院长。若协议履行存在问题,CYFC主任会和院长以及系主任进行先行沟通,如果在讨论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将交由研究联合体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
研究联合体的共同资助协议周期是5年,每年的年度评估用于监督岗位,并为各方提供交流的基础。当5年的资助周期届满,研究联合体的主任会与院长以及系主任进行协商,书面表明是否继续共同资助下一个5年周期。教师的聘用信中规定,如果教师聘任在一个和CYFC目标相关的领域,但是该教师的教学和研究却与CYFC跨学科的目标背道而驰,CYFC有中断对该教师进行共同资助的权利;如果教师所在的学系和学院没有履行共同资助教师聘任初期签订协议商定的承诺,CYFC也有中断资助的权利。一般而言,资助资金在CYFC决定中断共同资助后的一年就会停止,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续1年,如恰逢终身教职评定,研究联合体一般不会在评定完全结束前撤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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