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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学术研究的对接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长期注重基础研究,应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基于前面的讨论,我们认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迫切需要产学研合作的转型,要从技术成果交易式“合作”、“短平快”的项目式合作走向长期的合作。图1-1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产学合作转型这些跨学科研究中心还有各种称呼:“研究所”或者“平台”、“基地”。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学术研究的对接

(一)新兴产业发展的着力点是掌握核心技术

近年来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我国要构建完整的创新体系,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必须重视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要在最有基础、最有条件的领域突破核心和关键技术。2009年,温家宝在《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中指出:“中国要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就不能总是跟踪模仿别人,也不能坐等技术转移,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拿出原创成果。”温家宝多次强调指出,核心技术是花钱买不来的。[23]

如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着力点没有真正放在掌握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我们不仅输在了起点上,而且偏离了正确的方向。确实,当下我国企业迫切需要有突破性的原始创新,以便掌握核心技术,否则在研发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国外企业设置的这样或那样的专利壁垒和技术标准壁垒。[24]

(二)核心技术的突破需要多方合作

大部分企业很难独自承担原创性技术创新。例如,浙江省作为一个经济大省,但是缺少像海尔华为一样拥有多项核心技术的高新企业。总体上,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依然比较薄弱。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仅占25%,有研发活动的仅占30%,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占0.56%,大中型企业为0.76%,高新技术企业平均为2%;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5]不论此调研数据是否精确,我国企业缺乏创新能力却是不争的事实,难以真正承担起技术创新主体的角色。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非常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2008年三部委联合推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推出了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积极支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2008年批准设置的首批36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别有2家、1家位于上海、江苏,没有1家位于浙江省。全国现有575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长三角有107家,浙江省有37家。长三角有不少的内资企业具有相当强的研发能力,例如振华重工、药明康德等;但是大多数内资企业的创新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

重大的技术突破需要多方的合作,这不可能由一家企业完成也无法由一个部门来实现。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长期注重基础研究,应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只有强大的基础研究,才有可能进行前瞻性的研究,产生突破性的技术创新。温家宝2009年在《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中指出:“要更加重视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基础研究相当重要,因为原始创新源于基础研究。而基础研究没有十到几十年的积累不可能出重大成果,这绝不是急功近利的事情,是要花费心血长年积累的事情。”[26]

在这一现实的要求下,一方面,高校需要有效整合校内的研发资源。长期以来多数高校及其二级学术单位只是研发力量的“集合体”,并不是联合体。高校要有效整合校内资源,促进校内外学术研究的有效合作,产生重要的学术成果。另一方面,在国内企业的研发能力相对薄弱的情况下,高校要建立起一条相对完整的创新链(包含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乃至开发)。高校需要投入一定的力量和资源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但是高校缺乏足够的空间及其相应的试验设备,这需要借助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力量。

(三)产学合作模式需要转型(www.xing528.com)

产学合作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产学合作的“形态”有多种:从“专利的市场交易”,到“研发项目合同”,到“关系合同(长期合作)”,再到“战略联盟”,等等。

2006年国内有关部门的调研发现,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平均仅为20%,专利技术的交易率也只有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同期另一调研发现,长三角许多中介机构处于存亡的边缘,技术成果交易市场较为冷清。[27]这些情况与学术机构的科技成果成熟度低有关,也与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较低有关,也与技术成果具有非对称性信息、市场交易成本高的因素有关。那么,企业是否应该以内化的技术创新活动来替代技术成果的交易活动、合作的技术创新活动?在这个技术快速发展、技术发展高精尖化的时代,研发的内化成本相当高,甚至有可能远远高出合作所引起的交易费用。

长三角的产学研合作相当活跃,据科技部课题组2009年的报告,上海、江苏和浙江学术机构科研经费中来自企业的资金比例分别是17.17%、21.82%、23.7%。[28]这些数据都远高于美国高校科研总经费中来自企业的项目经费占7%左右的比例。产学研合作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来自企业的项目大多数是“短平快”的科研任务,只是要解决生产过程中较为一般的问题。有些企业的合作目的是为了共享科研成果,共同申请专利,真正目的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专利能不能、有没有真正在生产过程中应用起来是另一回事。近些年(2008年之后),国内企业的专利申请非正常地猛增,可能与此有一定关联。[29]有些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政府的科研项目而临时“集聚”起来的。

基于前面的讨论,我们认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迫切需要产学研合作的转型,要从技术成果交易式“合作”、“短平快”的项目式合作走向长期的合作(如建立创新联盟、共建联合跨学科研究中心)。即,要以“组织”(跨学科研究中心)代替“市场”(专利交易、短期项目合作),请见下图。只有这样,才能积累产业技术,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才有可能产生核心技术上的突破。也只有在企业创造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产业研究才会有对接学术研究的迫切需要,才有可能实现两者的对接。而且,只有政府、高校的参与,一些相互竞争的行业龙头企业才会有可能走到一起合作。这也正是当前长三角地方政府深度介入产学合作、积极创办跨学科研究中心(如,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原因。

图1-1 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产学合作转型

这些跨学科研究中心还有各种称呼:“研究所”或者“平台”、“基地”。如果用“实验室”来统一指称这些科研机构可能显得太“小”了,用“基地”可能显得太“大”了(可能会让人误以为要研究“高科技产业化基地”、“高新区”)。本书中,如果没有特别指明的话,我们一般就用“跨学科研究中心”或“跨学科中心”来统一指称有一定规模的、相对独立于大学传统院系的、承担多种任务、开展跨学科研究的科研机构。

总之,长三角各地政府已形成一种认识:区域发展要走技术创新型道路,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应更大力度地支持高校与产业界共同创建跨学科研究中心(例如,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期创造研发力量的高峰,针对一些关键的共性技术问题开展长期的研究。跨学科研究中心是实现产学对接、实现产学合作转型的重要载体。在本书的第二、六章,我们将进一步分析长三角各地高校跨学科研究中心的组织与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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