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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误入邪教的几个方面介绍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经北京积水潭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2岁。邪教严重危害社会和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人民的正常生活;破坏生产,影响社会的安定。现代邪教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严防误入邪教的几个方面介绍

案例导入

案例 刘思影,女,1988年3月出生,河南省开封市苹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 1999年跟随母亲刘春玲在家中练习“法轮功”。2001年1月23日下午,在痴迷法轮功的妈妈带领下,和其他5名法轮功人员按照李洪志“放下生死”“追求圆满”的要求,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之前练功的人告诉她:“火烧不着你,只从你身上过一下。一瞬间就到了天国。”“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你起码是个‘法王’,还有很多人侍候你”。但当她点燃身上的汽油,一切全变了,火苗蹿起后,钻心的疼痛和巨大的恐惧,使年幼的刘思影禁不住失声哭喊:“妈妈——”“叔叔,救救我!”然而那时谁也救助不了她,她母亲刘春玲当场烧死。经民警全力扑救,她被紧急送往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诊断:热烧伤40%,合并重度吸入性损伤,头面部4度烧。虽经北京积水潭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2岁。

——摘自《北方网:科技无限》中《随母自焚的12岁女童刘思影》

案例思考

你认为案例中导致儿童刘思影死亡的原因是什么?读完这个故事,对你有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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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中,刘思影的妈妈痴迷法轮功,相信所谓的“放下生死”“追求圆满”,想通过自焚进入“天国”。这是一种极端愚昧的做法,让一个可爱的孩子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仅祸害群众及其家人,还导致社会不安定。

安全预防

面对邪教组织,我们应学会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陷入其中,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多阅读积极健康书籍,用科学武装自己的头脑,参与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包括体育健身活动,形成健康、良好的兴趣爱好。

②如果有人向你宣传邪教,要态度坚决,义正词严地予以拒绝,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③遇到邪教分子纠缠,要克服害怕报复、不想多事的想法,设法报警或扭送其至派出所。若你胆小怕事,不敢拒绝或举报,邪教分子便会纠缠不放。

④被邪教势力包围,受到人身攻击时要及时跟家人说明情况,争取家人、朋友的帮助;同时采取灵活的方法报案,努力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

⑤陷进邪教后醒悟却无法脱身时,一要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不怕其任何方面的恐吓;二要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问题,积极检举揭发邪教分子的违法乱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

⑥大中专学生如果发现有人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蒙骗群众,危害社会治安,要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举报。

知识拓展

1.什么是邪教(www.xing528.com)

简单地说,“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的名义或者宗教的教名而建立的、不受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所谓宗教组织。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邪教组织”作了司法解释:“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的歪理邪说欺骗和误导了很多群众,致使一些邪教成员变卖家产用于吃喝,坐等“世界末日”,放纵于暴力,沉迷于欲望,贪求钱财。邪教严重危害社会和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人民的正常生活;破坏生产,影响社会的安定。

2.邪教的特征

其一,教主崇拜,唯教主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美国邪教“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大卫教”教主考雷什,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等,都把自己吹嘘成神或神的化身。法轮功的李洪志也一样,吹嘘自己是救世主。

其二,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其信徒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李洪志以祛病、健身为诱饵,以“真、善、忍”为幌子,通过引诱、“洗脑”、恐吓对练习者进行精神控制。

其三,编造歪理邪说是一切邪教教主蒙骗坑害群众的伎俩。李洪志为了发展“法轮功”组织,达至不可告人的目的,编造了“世界末日论”“地球爆炸论”等邪说,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练习者狂热、盲目地追随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因修炼“法轮功”致死1400多人。

其四,敛取钱财。现代邪教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同样攫取了信徒的大量钱财。

其五,邪教一般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以李洪志为教主的“法轮大法研究会”组织严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总站39个、辅导站1 900个、练功点28 263个,曾一度控制210万名练习者。“法轮功”组织有完备的组织制度,有明确的内部分工,通信联络迅速。

其六,危害社会。邪教之害,主要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邪教“教主”大都有政治野心,李洪志也不例外,同样野心勃勃。

3.我国打击邪教组织的法律武器

我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以上两个重要法律文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特别是“法轮功”这个邪教组织,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学以致用

中职学生为什么要反对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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