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与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举办独立学院活动,维护受教育者和独立学院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设立独立学院,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独立学院及其举办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国家保障独立学院及其举办者的合法权益。独立学院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独立学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
●题图注:教育部颁布独立学院新政策引起各省大讨论。
讨论
刘晓飞:《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对所有的独立学院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方面,以法律的形式对独立学院的办学方式、体制、框架做了一个肯定,把独立学院纳入到整个国家和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之中;单独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院长由教育部审核;等等把独立学院的地位、权力、职责加以明确,这是独立学院发展的大好春天。另一方面,独立学院所有标准按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标准执行,这无疑是一种挑战。(www.xing528.com)
王国亮:我认为《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颁布,可避免高校本部对独立学院今后发展可能出现的民事和债务纠纷,还从法律和制度上防止高校本部对其过度干涉,有利于独立学院在办学机制和模式方面进行大胆的、独立的改革和探索,成为真正的独立办学。
孟瑞:我觉得这项政策对独立学院的长远发展是有好处的,独立学院最终应该形成自己的特色和竞争优势,不能老是依附母体高校,正是现在这种不独立的现状使独立学院处在一种尴尬的境地。独立学院要突出其“优”、“独”、“民”等几大特点。
周怡娟:独立学院的“非公非民”曾经是社会各界评论的焦点,部分独立学院假借政策之名搞“假独立”、“校中校”和变相双轨制,严重损害了独立学院的整体声誉。《办法》的出台将逐步消除上述不规范的行为。同时,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属性的确立,其教师和学生都将享受到与公办院校同等的待遇,既增强了独立学院对优秀教师的吸引力,也增强了独立学院对广大优秀考生的吸引力。
贺祖斌点评
伴随独立学院的发展迅猛,独立学院学位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前几年,我曾经主持过一项重点课题《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经过大量的调研和切身地参与管理,在研究结论中指出: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的关系——独立与合作;独立学院与投资者的关系——战略伙伴关系;独立学院与政府的关系——自主发展与规范管理关系。几年来,独立学院一直面临着“民办还是公办”的性质之争。《办法》的实施将依法明确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切实规范独立学院办学活动,提高独立学院办学质量,是引导和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但也引起了社会对独立学院问题的思考。有人担心独立学院脱离了“母校光环”会不会对考生失去吸引力?其毕业生的就业是不是会受到影响?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的主要任务不是增加学院数量和扩大办学规模,而是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特有的产物,并没有哪个国家的经验可以借鉴和学习,但其又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有效补充。《办法》的正式实施能规范独立学院的发展,提高独立学院的管理质量,社会声誉的转变,优秀教师队伍的形成和生源质量的改善,将有利于社会各界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并接受独立学院,推动其健康持续发展。在独立学院的未来发展过程中,如何确保合作双方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将涉及到其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我认为,独立学院只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一个特殊的形式,未来的独立学院发展最终会走向完全独立的民办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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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的发展前景
在为独立学院的发展创设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的前提下,鉴于独立学院自身发展状况的优劣,必然会形成不同的发展前景:其一,有一部分独立学院,其办学实力不强,师资队伍不稳定,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教学质量不高,学生就业状况也不好,面临生源危机。这些独立学院将逐渐丧失其“独立”地位,回归母体,由公立大学完全接管或完全消亡。其二,另一部分独立学院,借助母体——公立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集公立大学品牌与民办新机制的优势为一体,一开始就在“本科”的起点上,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定位科学准确,逐渐创出自身的特色和品牌,发展成为高质量的独立学院。当这部分独立学院具备了完全独立的条件时,便可以从母体彻底分离出去,成为真正意义上完全独立的民办大学。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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