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3 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事件回顾
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该体系包括: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达到154亿元左右。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各项政策和措施都真正落实到位后,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名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名学生将获得资助。
【摘自:《光明日报》2007年12月28日】
●题图注:2007年5月13日,政府对贫困大学生出台了奖助学金政策,保证学生安心就学。
讨论
刘晓飞: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可以得到助学金,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享受奖学金,使他们能够安心上大学和接受职业教育。“帮困又奖优”的助学政策不仅改变了寒门学子的命运,更为成千上万个贫困家庭带来了希望。
周琨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共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消息。不知道在其他地方的落实情况,至少在广西的各大高校,今年评奖、得到助学金的名额和数量都有大幅增加。(www.xing528.com)
黄宗海:要彻底解决贫困生问题仅靠政府和学校是不够的,对发展中的中国更是这样。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引导并逐步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捐资助学的良好风尚。
韦柳娅:周济部长在接受十七大新闻中心组织集体采访活动上说:“这个体系主要是给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的资助办法。形成之后,可以保证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改革开放以来,这是党和政府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面力度最大和最强的一次,引起社会强大反响。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言,这项举措推进和促进了教育公平,鼓励学生好好学习,成为品学兼优的学生。但是操作要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来评定和发放国家助学金,发放给有需要的人。
贺祖斌点评
过去,大学教育的费用几乎由国家承担,家庭所缴费用很少,家庭经济虽然困难,但不会出现由于缴不起学费上不了大学的现象。这些年,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收取适当的学费或杂费,是我国现行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新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对本科、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偏窄、资助标准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一项重要举措,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但在现实中,人民的收入增加幅度和高校学费的增长幅度脱节了,造成有的学生因为交不起学费而痛失了上大学的机会。英国哲学家罗素说过:衡量一个人是否有资格上大学的条件不是其经济条件,而是一个人的能力和智力素质。在一个人人平等的国家里,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实施新的奖、助学金政策,使大部分优秀的学生和家庭贫困的学生得到奖励和补助,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高校人才的重视;同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也反映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保障了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上大学的权利,成为社会公平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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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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