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教育是社会建设的基础,社会建设要优先发展教育,这表明了教育之于社会建设、之于民生的重要地位和特殊意义。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因为没有良好的教育,就不可能培养大批创新人才,不可能造就创新型国家;教育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本力量,因为没有良好的教育,就不可能有各行各业强大的人才队伍,不可能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教育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因为没有充分良好的受教育机会,就不可能使人民改善自身利益。
教育的优先发展,是由教育对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前导性作用决定的。教育开启良智、培养能力,对于社会就是文明教化,对于个人就是心智发展,树立人格,懂得道德法纪,掌握技能,使自然人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实现人生的价值和社会的本质利益,成为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共同体,这就是教育之于社会的特殊意义所在。没有良好的公民素质,不可能形成和谐的社会。没有文明的社会建设,也不可能出现良好的公民。教育是社会与个人协调发展的产物,它本质上就是以人为本的。所以,良好的教育,必须立足于人的本质发展,因此才有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的意义。
教育有崇高的理想,也是高尚的事业。我国古代教育崇尚关怀天下的道德修养。今天的教育,特别强调训练技能、谋生致富的功用,加上教育活动本身牵扯诸多现实的功利,容易忽视人格与责任的培养效果,教育的意义在现实社会中可能会异化,教育可能不以人为本,而只以人的某种现实需要为本,或以教育机构的利益为本,这些都与科学发展观不符。(www.xing528.com)
现实的教育有不同主体、形式和需求。办学有具体利益和技术。在教育理想与教育现实之间,我们要有理性把握和科学驾驭的能力。学生、教师和学校都有局部利益,又有共同的利益,它们相互需求和制约。教育的发展,应该建立在这种需求与制约的平衡水平上,聚焦在学生的健康发展上,为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机会。教师与学校都应克制私利、抵挡诱惑、抛弃虚名、用心教学、用心办学,为学生的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政府在处理教育事务中,要摆正自身位置,正确使用行政权力,以保障学生发展为目标,督促教学,促进办学,从行政事务和利益运转的局面中解脱出来,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的未来,以今天的教育为基础,核心是青年素质。教师教学,学校办学,政府教育行政,都必须牢牢把握这个国计民生的大局,防止局部利益的影响。如果教育不能使公民正确理解自身价值、国家利益、民族命运,不能理解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不能正确运用知识和技能,甚至不能坚守公德和法律,那就不能成为社会建设的基础,而是社会发展的麻烦。
发展教育,不仅是理论问题,还是现实问题。面对现实社会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矛盾,面对着实际的困难与长远目标的差异,如何能够真正坚持科学发展观,抓住教育的内涵,坚持发展,这对我们教育界是个挑战,我们应该对国家的教育发展承担重要的义务,教育工作者要在教育工作中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自律,满腔热情地维护学生的全面发展,高度负责地引导和培育学生良好的人格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意志坚定地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坚决克服办学中的功利意识,严防社会不良风气对教育工作的影响,严防教育活动中的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努力实现教育对于社会的真正价值,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200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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