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协调、合作素质在当代的特殊意义
1.“和合”精神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和主要组成部分
国外也讲和平、和谐,也讲联合、合作。但是,把“和”与“合”两个概念联用,是中华民族的创造。早在先秦时期,“和合”概念就开始应用,如管子、墨子、荀子等思想家都运用这个概念来阐述他们的哲学思想和文化理想。以后,“和合”概念被儒家、道家、佛家所通用,成为儒、佛、道概括本身宗旨的综合性概念。儒家认为,若没有不同要素和事物的赫赫演化,物则无所生;已生之物失去和谐的条件,就会走向衰败。《礼记》强调,应通过各种人际关系的和合以“至天下之和”。佛家是始终谈“因缘和合”的。道家的一系列著作都强调了“和合”精神,如《太平经》指出:“阴阳者象天地以论事,和合万物,圣人亦当和合万物,成天心,顺阴阳而行。”“和”的内涵是指异质因素的共处,而“合”是指异质因素的融会贯通。把“和”与“合”联用,突出强调了事物是不同因素的相异相成和紧密凝聚,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辩证思想和系统观念。贯彻到社会领域,则体现了中华人民热爱和平、崇尚团结的价值观念。
中华民族讲“和合”,主要用来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党派关系、民族关系乃至国家关系,强调要使这些关系保持和谐统一,形成合力。《尚书·尧典》就提出了这种“和合”的理想模式:“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小族既睦,平卓百姓,协和万邦。”这种模式要求由近及远,逐步搞好团结,依次协调各种关系,直至“协和万邦”,使普天下各民族、各邦国团结无间。
“和合”文化本身是矛盾学说和斗争学说的展现,绝不是抹杀矛盾和斗争。春秋时《国语·郑语》中指出:“夫和实生物,通则不断”,认为相异之物“和合”于一处,然后才有新事物的发生,如果同类物加上同类物,所得仍为原来之物,不能产生新事物。孔子把这种思想运用到社会领域,指出:“君子和而不同”。在社会领域中,搞“和合”绝不是同流合污。这种精神本质,今天已被我们完整地继承下来。我们提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不抹杀反对霸权主义的斗争。江泽民同志在接受法国《国际政治》杂志采访时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正是这种多样性为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基础。只有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承认和正视意识形态、社会制度以及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的差异,彻底摒弃冷战思维和恃强凌弱的做法,才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正确途径。”事实上,正是由于有相异物质存在,才有相互“和合”事物的产生。和合的过程也就是一种矛盾的斗争和融通过程,这两者不是对立的。(www.xing528.com)
2.协作精神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要求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是高度综合和高度分化,要求人们在高度协作基础上独立完成每项任务,即是说每个人所完成的每一项工作,均为系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
人类社会自进入20世纪4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取得了迅速发展,国与国之间的交流、竞争与合作日益明显;20世纪70年代以后,科学技术全球一体化的趋向更为明显,如今只需三颗同步卫星,就足以覆盖地球的表面;进入21世纪以后,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将是一个“地球村”的时代,从而协作精神将不可阻挡地成为科技界人士的共同信条。没有这种精神,单枪匹马、孤军奋战的科技人员将被抛向队伍的尾部。
协作精神其实是一种交际能力,大学生应该学会做人,学会包容他人,学会理解他人,这已经成为国际性的话题。那种同行是冤家、隔行如隔山的观念和现象将再也不合时宜。在现代应该把协作精神的培养和强化列入我国素质教育的范畴。尤其在新世纪,我国是一个独生子女的大国,协作素质的提高更是有其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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