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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的法人治理与学术自由制度

时间:2023-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哈佛大学的法人治理制度源于邓斯特校长起草的《1650年特许状》。因此,他们认为,有理由也有必要对哈佛大学的一切事务拥有管理权。至此,哈佛大学董事会取得了最终的管理大学事务的所有权力。哈佛大学完成了从接受政府资助转变为主要依靠私人捐赠和学费收入的真正的独立法人机构。

哈佛大学的法人治理与学术自由制度

四、法人治理与学术自由制度

哈佛大学的发展不但得益于保持传统和勇于创新,还得益于哈佛大学建立了大学法人治理、学术自由、教授晋升等制度。无疑,这些制度的实施为哈佛大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治理基础。

(一)法人治理制度

哈佛大学法人治理和权力制衡的制度,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当时的殖民地缺少办学所需要的很多资源,如办学经费、办学设施、教师资源等,整个大学只有校长一人和几位住校导师。因此,哈佛大学刚建立的时候,并没有设想要建立一个很好的权力监督和制衡制度。

哈佛大学的法人治理制度源于邓斯特校长起草的《1650年特许状》。他当时的设想就是,建立模仿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学术行会制度,建立学者们管理大学一切事务的模式。但是,殖民地时代的哈佛大学并没有英国大学拥有的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导师,也没有自己合法的、可以支配的财产。因此,在1650年颁布特许状的时候,采取了一些变通的办法。除校长之外,董事会的其他成员都是由殖民地剑桥附近几个城镇的牧师担任。《1650年特许状》规定,董事会是一个永久存在的团体法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成员,但这些决议需要监事会的同意和咨询。1657年,马萨诸塞州大法院通过了《1650年特许状附则》,要求董事会对监事会负责,根据附则董事会的决议可以不经过监事会的同意即可生效和执行。这为后来董事会代表哈佛大学管理对内和对外的一切事务奠定了法律基础。19世纪初,哈佛大学解决了困扰哈佛大学法人制度的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永久解决哈佛大学与马萨诸塞州的关系,一是教授会控制学术事务。

监事会在今天已经没有往日的辉煌,但在建校之初,哈佛大学建校委员会(监事会前身)就是哈佛大学的第一个管理机构,代表马萨诸塞州殖民地政府管理和监督哈佛大学的一切工作。董事会的工作也要经过监事会的同意才能生效。其原因在于,当时哈佛大学建立和运行的很多资金是马萨诸塞州殖民地政府拨付的,政府还拨付校长和住校导师的工资,整个拨款(400英镑)相当于当时马萨诸塞州一年财政收入。因此,他们认为,有理由也有必要对哈佛大学的一切事务拥有管理权。但是,1865年4月28日,所有的监事会成员全部被取消,重新选举具有哈佛大学学位的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承担访问监督的角色,权力也开始弱化。至此,哈佛大学董事会取得了最终的管理大学事务的所有权力。因监事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冲突而导致的哈佛大学治理的不稳定状态宣告结束,哈佛大学走上稳定的治理道路。

哈佛大学双会制的成员,也由原来的牧师转变为能够为哈佛大学带来巨额捐赠的工商界人士、专业人员等。监事会和董事会成员的变化,预示着哈佛大学的经济基础开始发生变化。哈佛大学完成了从接受政府资助转变为主要依靠私人捐赠和学费收入的真正的独立法人机构。

与此同时,教授会逐渐从哈佛大学治理中的无权地位过渡到能够掌握自己专业领域的学术权力,具体包括招生、纪律、学术评定、教授晋升、学位授予等权力。在刚建校的时候,哈佛大学并没有英国大学的教授会,而只有导师。导师在哈佛大学的时间平均不超过2~3年,一旦有较好的去处,比如做牧师,他们就会离开哈佛大学。鉴于这种状况,在哈佛大学建立后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导师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团体,也没有自己的独立主张。而且,由于他们在学校的地位很低,很少受到董事会和监事会重视。随着神学教授席位、霍利斯自然哲学教授席位的建立,哈佛大学渐渐产生了一个高于导师阶层的教授阶层,他们才开始形成一个独立的利益群体,负责管理学术事务。1782年,哈佛大学教授会有6位教授和4位导师,代表哈佛大学和哈佛大学医学院,至此教授会成为继哈佛大学董事会、监事会之外的另一种制衡力量。这样,哈佛大学最终建立了以董事会拥有绝对的权力,董事会、监事会和教授会互相制衡的治理制度。

在哈佛大学,校长历来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处于连接董事会、监事会和教授会的核心地位。他是教授会主席、董事会会议的主持者以及监事会的当然成员。由于哈佛大学董事会并不亲自管理学校事务,董事会的一切活动都是秘密的,外界很少有机会了解哈佛大学董事会的运作活动。一般地,董事会的会议决议都是通过校长的公告和声明发表的。实际上,哈佛大学的董事会主要扮演着匿名的咨询顾问的角色,但当董事会认为校长不能很好地履行校长职责的时候,会通过董事会内部的民主程序罢免校长和选举新校长。但是,这样的事情在哈佛大学历史上很少发生。哈佛大学的行政系统,在纵向上分为校级行政系统和专业学院行政系统以及各个系行政系统三个级别。在校级行政系统上,目前有校长一人、5位副校长分别负责行政管理校友事务和发展、财务、法律顾问与安全、公关与宣传等部门。这些部门都是哈佛大学至关重要的部门,没有这些部门,哈佛大学就不可能正常运行。在院系行政系统上,一般由院长和系主任负责本院系的行政事务工作。系下面的各个研究中心有时候也有自己的行政事务办公室,负责处理自己的一些行政事务。

随着哈佛大学管理体制变得日益复杂,校长及行政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教学、招生、筹资科学研究、公共关系等方面,都需要专业行政人员进行处理,才能使哈佛大学得以正常运行。因此,哈佛大学的权力已经向以校长为首的校级行政系统倾斜,该系统负责整个大学的正常运行。

哈佛大学的双会制治理制度是世界上著名研究型大学中非常独特的一种治理制度,虽然很少有其他大学效仿,但是,哈佛大学法人制度的精髓成为世界各国大学治理的通例而得到了传播。法人-董事会制度能够有效维护大学的自治和保证学术自由,对内可以管理大学的所有事务,对外代表大学参加社会活动和维护大学利益。这样,既避免了学术行会过于封闭,又避免了来自外界压力集团的影响,起到缓冲外界压力的作用,有效地维护学者和大学的利益。这种法人治理制度,既是哈佛大学取得成功的最基本的制度保障,也是哈佛大学进行一切事务管理的宪章。

(二)学术自由制度

在大学董事会的保护下,哈佛大学的学者还拥有很多其他大学的学者所享受不到的学术自由。很多欧洲的著名学者都是向往哈佛大学的自由学术氛围才来到哈佛大学的。哈佛大学的学术自由最初主要表现在教学自由上,而不是现在意义上的学术自由。学术自由制度在哈佛大学的确立,得益于殖民地时代宽松的宗教氛围和政治氛围。在哈佛大学历史上,无论是第一任的邓斯特校长还是近代以来的埃利奥特校长、普西校长、博克校长、陆登庭校长,几乎所有的校长都主张学术自由。一旦发生干涉学术自由的事情,都是校长挺身而出,坚决维护学者们发表言论的权利。在学术自由方面,讨论最多的是博克校长。他的名著《走出象牙塔》就详细地论述了学术自由的重要性和怎样才能维护学术自由。可以说,没有学术自由制度,哈佛大学就产生不了辉煌的学术研究成果,也就造就不了这么多知名的精英人物。(www.xing528.com)

学术自由制度可以使哈佛大学的学者们在学术上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科学等领域进行研究并发表研究成果。应该说,在学术自由制度的保护下,哈佛大学的学者们可以在学术领域自由研究,而不会受到外界压力的影响。

对于哈佛大学来说,终身教授制度是它维护学术自由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授予在某个领域杰出学者以终身教授职位,可以保证他不必为经济而担忧,也使他摆脱了为自己的学术研究而遭到解雇的后顾之忧。终身教授制度的另一个优点是,能够保证学者们以一种自然的方式而不是人为的方式进行学术研究。一旦学者被任命为终身教授,从理论上来讲,不出科学研究成果也不会被解雇,这就排除了功利性学术研究所带来的短视。但是,实行终身教授制度需要巨大的花费,因此,选择终身教授的候选人就成为像哈佛大学这样的私立大学的一个重要的程序,以避免选择不适当的人担任终身教授。在哈佛大学历史上,也存在某一个院系有一些非常著名的教授,并在这一领域保持了很长时间世界第一的成就,如果在世界范围内没有他们中意的一流学者,那么,这个院系在招聘教授时也会倾向于选择哈佛大学自己的学生。

哈佛大学刚刚建立教授席位的时候,由于当时人才稀缺,教授们很多都是哈佛大学自己的毕业生,而且不怎么强调学术研究的重要性。在教授职位上,还没有终身教授一说。到了埃利奥特校长时期,为建立一所真正意义上的美国国家大学,才把教授任职的事情提到很重要的日程上来。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呼吁保护教授们的学术自由,才设立了终身教授这一职位。科南特校长发明了哈佛大学内部的“非升即走”系统和终身教授评价的“特别委员会”制度。这保证了哈佛大学招聘到的终身教授都是最优秀的学者。

一般来讲,哈佛大学倾向于招聘两种人来避免终身教授任命中的瑕疵,一种是已经取得很优秀成就的学者,一种是表现出很好学术潜力的年轻学者,但前者更受到欢迎。在文理学院,一旦出现教授职位空缺,哈佛大学就会在世界范围颁布招聘公告,并组织一个特别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价,然后在哈佛大学教授会进行投票表决,通过的候选人再提交校长并由校长签字生效。在其他专业学院(除教育学院、神学院之外),也都有自己的教授会,以及自己的教授晋升制度,对这种教授招聘,校长就没有太多的干涉权力。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哈佛大学不仅取得了辉煌的学术成就,而且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哈佛大学特色。这些特色的形成与哈佛大学重视和保持自己优秀的文化传统有很大关系。哈佛大学总体上是保守的,在校长任命、教授任命、学生招生、课程设置等方面都显示出其保守的一面。但是,哈佛大学又是不断创新的,不论是哈佛大学的办学理念改革、专业学院改革、课程改革方面,还是哈佛大学不经允许私自授予学位、开创知识市场化先例、建立管理捐赠基金的商业公司、任命女性校长方面,都清楚地显示出这所拥有370多年历史的大学正焕发出勃勃生机。

哈佛大学成功的经验还在于,拥有严格执行的良好的法人治理制度、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进行课程改革、重视募集捐赠办学资金、招聘最优秀的教授和最出色的学生,并为学者们追求真理提供自由的学术研究氛围。

应该说,哈佛大学的辉煌成就也离不开精英和领袖人才的培养与教育。哈佛大学的专业学院培养的政治领袖人物、工商界精英、学术精英,不断地为哈佛大学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和物资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哈佛大学成为享有世界声誉和呈现个性特色的研究型大学。

【注释】

[1]徐来群.跨越边界:美国无缝隙教育运动的缘起与策略[J].外国教育研究,2009(7):53—57.

[2]Harvard Medical School[EB/OL].http://hms.harvard.edu/hms/facts.asp,200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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